永顺:借力微信促和解

湖南法院网讯 7月21日,永顺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巧借微信,化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

2016年,被执行人张某和其妻田某共同向申请执行人永顺县某服务社借款50000元,借款期为一年,贷款约定月利率1.6%,分12期还清。从2017年7月15日起被告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还款,合同到期后,张某尚欠1期贷款没有偿还。

当事人诉至法院后,经法院依法判决:由张某、田某给原告永顺县某服务社偿还贷款本金29731元,合同期内利息269元,并承担自2017年7月15日起至还清贷款本金日止的利息(按月利率1.6%计算),限10日内还清。

因被执行人张某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经多方查证得知,张某及其妻田某在广州打工。执行法官利用微信聊天功能与张某进行线上沟通,并向其邮寄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张某偿还部分欠款后就以无力还清余款为由,试图拖延执行。执行法官考虑到其实际情况,反复做其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的后果后,张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同意还款。通过微信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从2018年8月起,以每月12日前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2500元的方式还清借款本息。

永顺县法院执行局借力微信,进一步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提高了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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