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業單位經常加班卻沒有加班費,該不該發加班補助?

在很多人眼中,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就是安穩舒適的鐵飯碗,待遇福利好,工作清閒,空餘時間多,不像私企要累死累活的加班;可是真正進入機關事業單位,你會發現現實不一定有這麼美好,不少網友吐槽進入體制後經常加班卻沒有加班費。

公務員、事業單位經常加班卻沒有加班費,該不該發加班補助?

雖然《勞動法》規定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需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般的企業都有加班費,但《勞動法》並不適用於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在法定工作日外加班,採取補休的方式,沒有加班費,也不存在節假日三倍工資的說法。

公務員、事業單位經常加班卻沒有加班費,該不該發加班補助?

因此如果機關事業單位出現長期加班的情況,或是節假日加班,難免心裡不平衡,況且在機關事業單位,未完成上級分配的工作時,難免有加班加點的時候,很多人認為,出現超過身體負荷的加班,單位又不能及時安排補休的,應對給予相應的補償。

公務員、事業單位經常加班卻沒有加班費,該不該發加班補助?

發放加班補助已成為很多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心聲,不過目前仍未有相關規定出臺,未來是否會出現新的調整也不能判斷,有待進一步明確。

對此大家有任何看法,歡迎在評論區留言交流!

文:湖北中公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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