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被擔保人名稱:深圳市興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興飛”)
●本次擔保金額及已實際為其提供擔保的餘額:本次公司為深圳興飛申請的銀行授信提供擔保,擔保金額合計為23000萬元人民幣,截止目前本公司為其提供擔保餘額為54004.70萬元人民幣。
●本次擔保是否有反擔保:無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量:無
●本次擔保已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一、擔保情況概述
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及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預計擔保事項的議案》,詳見公司第2018-012號《福建實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告》、第2018-016號 《福建實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預計擔保事項的公告》、第2018-018號《福建實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現將近期發生的擔保情況公告如下:
公司於近期收到銀行函件,公司近日與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簽署的《最高額保證合同》已生效,公司為全資子公司深圳興飛向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請的敞口額度23000萬元一年期銀行授信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期限自擔保協議生效之日起不超過債務到期之日後2年。
二、被擔保方基本情況
深圳興飛成立於2005年7月,註冊資本34821萬元,法定代表人陳峰,註冊地址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鶴州恆豐工業城C4棟5層、6樓東面、7層、8層。深圳興飛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主營業務為移動通訊智能終端及相關核心部件的研發、設計、生產和銷售。深圳興飛主要情況如下:
1、股東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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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財務情況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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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8年6月財務報表未經審計
深圳興飛經營穩定,資信狀況良好,各方面運作正常,擔保風險總體可控。有關融資主要用於正常生產經營所需的流動資金,擔保風險總體可控。
三、擔保協議主要內容
(一)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借款主體:深圳興飛
2、擔保主體:公司
3、擔保金額:人民幣23000萬元。
4、借款期限:1年
5、擔保期限:自擔保協議生效之日起不超過債務到期之日後2年
6、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四、董事會意見
詳見第2018-016號 《福建實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預計擔保事項的公告》。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止本公告發布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不包括對子公司的擔保)為0萬元,佔最近一期(2017年末)經審計淨資產的0%;公司對控股子公司的擔保總額(不包括子公司和子公司之間的擔保)為64,518.04萬元,佔最近一期(2017年末)經審計淨資產的22.44%,不存在逾期擔保的情況。
六、上網公告附件
1、被擔保公司2018年6月份財務報表。
特此公告。
福建實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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