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飞”)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本次公司为深圳兴飞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为23000万元人民币,截止目前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54004.7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详见公司第2018-012号《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2018-016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公告》、第2018-018号《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将近期发生的担保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近期收到银行函件,公司近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已生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兴飞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敞口额度23000万元一年期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债务到期之日后2年。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深圳兴飞成立于2005年7月,注册资本34821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峰,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鹤州恒丰工业城C4栋5层、6楼东面、7层、8层。深圳兴飞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移动通讯智能终端及相关核心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深圳兴飞主要情况如下:

1、股东情况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注:2018年6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深圳兴飞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各方面运作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关融资主要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借款主体:深圳兴飞

2、担保主体:公司

3、担保金额:人民币23000万元。

4、借款期限:1年

5、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债务到期之日后2年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详见第2018-016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公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0万元,占最近一期(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包括子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64,518.04万元,占最近一期(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2.44%,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1、被担保公司2018年6月份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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