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男子拎瓶白酒上公交車喝,你怎麼看?

金松601


喝酒是一種個人行為,無論拿杯喝還是拿瓶喝,其實效果是一樣的,只是舉動有點誇張奇葩罷了!這個問題出在了喝酒的地點發生了偏差!酒可以喝,但是在公交上嘴對瓶吹,卻有失風度和優雅!更是一種不文明行為!

面對喝酒者,難道是酒癮太大?難道是用餐時間沒有盡興?還是故意標新立異奪人眼球?這都是疑問!

如果是在自己家裡不要說拿瓶喝,就是拿桶喝拿盆喝,也與別人無干,別人也管不著,也用不著鹹吃蘿蔔淡操心!關鍵是喝酒的空間發生了偏差和錯位!

包括好心人在內的司機的勸解和主動報警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誰知道在喝酒過程中或喝完酒以後會發生什麼?會不會撒酒瘋,會不會舉止失態對其他乘客造成威脅和傷害,誰也不敢預料!(畢竟現實中許多突發事件都是酒後滋事惹的禍!)就是喝酒人自己也不清楚,因為過量飲酒後酒精的作用力往往比人的自制自控能力要強大的多!為了保險安全起見,司機打勸報警遣送喝酒者下車就不難理解了!

作為飲酒者本身,我們應該做文明市民,喝酒要找對地方和時間,想喝我們可以回家喝,讓媳婦炒兩個菜,坐在那裡喝個夠!公交畢竟是公共場所,畢竟是講究文明的地方,所以拿瓶白酒嘴對嘴確實有點不雅!喝酒者的反駁我喝酒但我沒惹事,言外之意是別人無權干涉,理是這麼個理,但包括司機在內的所有人都有勸解的義務,畢竟涉及到城市的文明建設,涉及到乘車者的素質,所以這酒還是忍一忍,拿回家再喝吧!


冀之筆


公交車,人們群眾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因為它具有侷限性、人口眾多性,《治安管理處罰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明文規定:嚴禁攜帶易燃易爆、腐蝕性危險物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險器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然而,9月2號大連25路公交車上竟然有乘客手拎酒瓶大口喝酒,並對制止此行為的司機怒吼:“我喝酒有惹事兒了嗎?”殊不知,要是惹事兒了,那就大事一樁。最終,司機報警並將此乘客趕下了車。



為什麼乘坐公交車不能攜帶白酒?

白酒是一種高濃度的烈酒,烈酒中含有豐富的易燃氣體乙醇,且易揮發,著火點低,見到明火立刻就會充分燃燒。加上公交車車廂大多油漆覆蓋,容易造成火災以及乘客傷亡。故公交車嚴禁攜帶白酒上車,更不準在車上喝白酒。



記得2009年6月5號8點,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團一輛滿載乘客的9路公交車,行駛在動物園附近,北三環川陝立交橋下橋處時發生燃燒,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事故。該事件系故意攜帶汽油縱火案,造成27人死亡、74人受傷。犯罪嫌疑人也當場死亡。



悲痛的事件告訴我們,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是多麼危險!



因此,我們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和秩序,嚴厲監督破壞公共交通行為,給他人和自己營造一個安全、有序、文明的公共安全環境!

親愛的頭條朋友們,你們說呢?


新潮流視線


個人認為,這是一個酒徒,也是一個酒鬼,因為貪酒,因為好酒,所以才會將自己弄得三不像人,四不像鬼的,以至於在公交車上才會有如此不雅的舉動出現,而這一舉動的確是違規的,也是違章的。

因此作為司機首先在車上要加以制止,並耐心跟對方解釋清楚,希望對方有所理解。但如果解釋未果,那就只有去選擇迅速報警了,這樣也好讓警察來調解此事,不然對司機和乘客而言都十分不利。萬一對方借酒發瘋,甚至隨便有可能去打人或罵人的話,豈不是有害無益嗎?

因此作為司機碰到這種情況,一定要冷靜待之,萬萬不可與其發生正面衝突,儘量保持清醒的頭腦,去跟對方耐心勸解,直等警察來了之後,自己才會轉危為安了。

顯然這是一個司機最理智的做法,一旦自己這樣做了,最後當然會值得他人肯定和讚揚了。文中的司機就是很好的一例,不能不令人敬佩。

眾所周知,酒是易燃易爆品,在車上是禁止攜帶的,尤其是拎酒上車邊喝邊上更加危險,更加不行。所以作為乘客上車前最好不要去飲酒為好,一旦過量,一旦過多,勢必會帶來不安全因素,甚至傷人又傷體,需要徹底錯開,需要徹底避開為好。況且公共場所和公交車上,是不允許有這種不良行為出現的。及使自己理由重重,甚至認為不礙他人之事,但最終的結果仍然會讓人擔驚受怕。所以既要為他人考慮,也要為自己著想,同時更要去替司機考慮。做到安全起見,做到文明坐車。

其實因飲酒過多而帶來的害處,我想大家一定比我清楚。儘管本人滴酒不沾,但每每看到那些個醉倒在地上的漢子時,心中又不免替他們嘆息,尤其是看到那些個因醉酒駕駛而出現的交通事故時,更為醉酒者而感到惋惜。

所以好酒者十有八九,容易出事,需要戒掉為好,需要不沾為宜。但萬一自己戒掉不了,可以去選擇下班後在家裡少喝一點也行。但如果出門在外或開車在外或打車上班辦事等等的話,自己就要去格外地小心了。既不能貪杯,更不能兇酒。一旦貪杯,一旦兇酒,就會危機四伏而又險惡重重了。況且身體要緊,安全要緊,不能視生命為兒戲,那樣是很危險的,更是不可取的。需要時刻注意,需要處處小心。特別是開車司機更不能酒駕,更不能醉駕,更不能麻痺和大意了。

總之酒仍有一定的害處,但只要自己能夠做到適量適中,仍可避開許多不該發生的事情。因此平時出門或開車或打車上班辦事等等,暫時不要去飲酒為好。記住了這些,就不會讓自己去犯昏了。

在此提醒那些個視酒如命者,切莫拿酒開心,更不要以酒助興,同時更不能去借酒交愁了……任何對己和對他人不利的想法跟做法,都應當儘快去取消為好。

同時提醒所有好酒者,都要去珍惜好自己的生命,愛惜好自己的身體吧。這樣既對自己有利,也對他人有利,同時對家庭更有利。

另外向那些個將乘客生命與安全,一直放在首位的優秀司機,無論老司機,還是中年司機,還是青年司機,都致以崇高的敬意。希望你們再接再厲,將優良的傳統與美德繼續延伸下去,繼續傳承下去吧。

最後願所有愛酒者,無論男女,都能去禁酒,都能去戒酒,都能去同酒決裂吧。

記住:飲酒害處多,傷害你和我。生命最重要,安全要記牢……。

最後歡迎大家關注和點贊一下,但不喜勿噴。謝謝!


山青水秀167193282


這位朋友愛喝酒,但是自古愛酒的人都是全身心的投入,對生活,對人生,對夢想都有較為充分的理解,才能品味出中國幾千年來白酒文化的精髓和酒中的意境。

世風日下,人心不古。缺少系統國學灌溉的我們,似乎在日常生活中都找不到行事準則,人權解放帶來的是各種各樣“我愛怎樣就怎樣”的行為。

從個人角度來說,該男子帶著酒瓶上車,是對自己和他人的不負責任,白酒中富含的乙醇等有機物都屬於易燃物,在公交車上有安全隱患。稍有不慎,因為你自己的一起任性,讓車中的其他乘客,包括老弱婦孺感受到了安全的隱患,這也是對中國白酒文化的一種褻瀆和不尊重。

從他人層面來說,醉酒的陌生人屬於不安全隱患,無端帶給別人擔憂和不安全感。

對愛酒人士來說,品酒喝酒甚至醉酒都是全身心的投入,帶著享受的初衷和目的,該男子明顯不屬於此列。帶酒上車只是個人的放縱行為,應該堅持禁止。為司機點贊。

另外,勸這位酒友,品酒要有意境,可以在秋日的午後,相邀三五知己,一起開懷暢飲,也可以在自己的事業取得成功的時候,拿出存放的佳釀,一起慶祝豐收和熱情。

注重氣氛的同時更是要尊重社會的行為準則和規範。這樣一件風雅的事情,不要出現在公交車上了。

“我從茅臺鎮來,裝到耀州窯裡,只為等你開啟.....”

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天人十二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第六十六條:乘車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不得向車外拋灑物品,不得有影響駕駛人安全駕駛的行為。

白酒的主要成分是酒精,酒精屬於易燃易爆品,這個年輕人顯然是違反了法律規定。且不說酒精易燃易爆的屬性,過量飲用白酒後會使人行為失控,對乘車人也會造成威脅。公交車作為公共交通工具,運營期間車廂相對密閉,承載人員較多,乘車秩序和安全需要大家共同來遵守和維護,但總是有少數人置法律和他人安全於不顧隨意攜帶易燃易爆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給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脅。 2007年黃金週期間重慶一輛大客車因有人違規攜帶汽油發生火災,造成27人死亡、11人受傷的慘劇。

在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面前,在維護大多數人的利益面前,法律應該做到零容忍,不能把公共安全寄希望於自覺。道德是維護社會公平很重要的體系,法律是道德的底線,在整體公民素質還有待提高的今天,法律一定要凸顯懲戒作用,對不遵守公共秩序、不遵守法律法規的行為要嚴懲,而不能總是不了了之,助長惡習。為大連公交車司機點贊。


知酒人


看了這個新聞,公交車司機師傅做的很對。

這名男子在公交車上喝酒,雖然沒有惹事兒,但是,有潛在的風險。誰也不知道你喝了酒之後會不會發酒瘋,會不會作出什麼出格的事情。這可是在公交車上,人多。這樣的做法,自個兒可能感覺沒有什麼,我也沒有惹事兒,但是對於車上的那麼多乘客來說,就是潛在的風險。就是一顆定時炸彈,公交車上喝酒,就相當於點燃了導火索,如果沒有爆炸,那就是啞彈。如果喝了酒,爆了,發酒瘋做出出格的事情了,那就會傷到很多的人。因為喝酒發生的大大小小的事情太多了。

所以為了營造和諧的社會環境,還是不要去做能給其他人造成有心理陰影的事情,或者不必要的影響。這樣對大家對社會都好。咱不提倡大家都去做絕對的老好人,但是最起碼咱也不能去做影響社會環境的惡人對吧!


高山上的一股清流


在公交車上喝酒,沒有傷及他人,但是有傷風化啊!公共場合下,你就不是你的家庭屋裡公交車要你遵守她的軌距,和紀律,如果他人在你的家門口骯了一坨屎,哪麼,你是個啥心情?不都是一樣的道理?這是個隱性的軌距。是要你我共同來遵守。

車輛船舶也是同理!






石頭人33


毫無疑問,這就是一種要作死的行為。

從這個民族古老的習俗來說,食有時、寢有處,說白了就是不管幹什麼都得是在適當的場合、適當的時間,大半夜不睡覺塞兩碗大米飯指定不是啥好事,室外、野地也不是睡覺休息的合適地點。真要是什麼事都擰著來,那除了作死,還能是什麼節奏呢?

再一個從現在法律對酒的理解來看,喝酒已經絕對不是一個人自己的事了,不管是朋友聚會,還是參加喜喪筵席,這一桌喝酒的人都已被鎖定為一個“利益共同體”,不管誰喝出點啥事,其他人都得擔責任。比如說誰誰誰喝多了非得要開車回家,這是醉駕啊,同桌人趕緊勸,可咋勸咋攔也是勸不住攔不住,結果半路撞樹上一命嗚呼。

於是家人一紙訴狀告到法院,要求同桌喝酒的人賠償。

法官判決,同桌人沒盡到義務,得賠錢啊!

可誰也弄不明白,醉駕是犯罪的事,要受到刑事處罰的,他想犯罪同桌人勸不住還得擔責任,那他這要是殺人了,是不是同桌人也得算是同夥呢?

所以說,這拎著酒瓶子上公交車,還在車上喝酒,這絕對是作死的節奏。

更何況,公交車是什麼地方?那是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且不說這要是高度酒沾火就能著威脅到全體乘客的生命安全,萬一喝多了和他人刮刮碰碰也是個安全隱患啊。退一萬步說,就算啥事沒有,把車廂里弄得全是酒味,那也太缺德了吧!

好在最後公交車司機堅持原則,勸阻警告無效後報警解決了這一問題,保證了全車乘客的安全。這真得給這名公交車司機點個贊。


遼瀋晚報


酒蒙子的世界誰也不懂。

曾經筆者鄰莊也有類似的一個人,年輕時是技術人材,尤其是燒的一手好電焊,跑的一手好水焊,氣割,車床樣樣精通,但就是好酒,用一句時髦話說:不喝酒他是世界的,喝了酒世界是他的,偏偏此人酒後無德,喝醉了就家暴打老婆,最終老婆自殺,留下一女兩男,然而仍不悔改,最後女兒遠嫁他鄉,小兒離家岀走杳無音信,這人後來愈發放縱自己,各種荒唐,最終死於酒杯中,活著的話應該八十了。

酒品代表人品,人品決定酒品,有些人喝酒的目的是品味人生享受生活,有的人是借酒生事,發洩不滿,後者是純純粹粹的窩囊廢,只有在酒精的麻醉下才能找回自己的勇氣,也是最讓人不齒的。

酒,有德之人飲之為甘露,無良之人謂之鳩毒,還好現在是法制社會,酒蒙子應該感謝黨和國家,讓其還能繼續有機會耍酒瘋。


魯東散人


什麼酒?

是整瓶兒拎上車的?

還是拿半瓶兒上來接著喝的?

帶下酒菜了嗎?

都喝完了?

還是隻喝了一兩口?

跟同車人分享了嗎?

同車人什麼反應?

有爭吵嗎?

影響司機正常駕駛了嗎?

是不是當地都這樣?

還是他開了先河?

我想知道我問的問題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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