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加密貨幣單位:比特幣被美元定價,喪失定價主導權

今天我們已經習慣於用元、角、分作為貨幣的計量單位,比如一港元,一美元。中國古代社會常用兩、文、銖、吊、貫、斤等作為貨幣計算單位。那麼加密貨幣到底該用何種貨幣計算單位?

一、貨幣計算單位演變:從計數單位、計重單位到面鈔單位

我們先從貝幣講起,貝幣作為貨幣,歷史非常悠久且使用廣泛,世界很多地區都採用過貝幣作為貨幣流通。起初,與大多數商品貨幣一樣,貝幣採用計數單位,即按照個數作為貨幣單位。如在殷商時期,貝幣單位為“朋”,十個貝幣為一朋,十朋100個,百朋就是一千個。從出土文物和古籍記載看,商代貝幣的使用已很普遍了。記載中用貝的數量也愈來愈大,“其用舊貝一貝十朋”、“王商(賞)戍嗣子貝廿朋”。

探討加密貨幣單位:比特幣被美元定價,喪失定價主導權

到了周朝,銅貝幣開始廣泛流通,貝幣的計算單位又改為“寽”。寽(lǜ)是古代金屬重量單位名稱,一寽合十一又二十五分之十三銖,即略小於半兩(十二銖)。周穆王時的《稽卣銘》:“易貝卅肘”,周厲王時的《揚銘》:“取五寽”,周宣王時的《毛公鼎銘》:“取卅寽”。以寽來計算銅貝,是貨幣制度的一個重要改革,標誌著我國貨幣由計數單位發展到計量單位。朋是以串計數的,沒有脫離原始的個數計算的範圍。寽是以重量來計算貨幣價值的多少,用寽計算銅貨幣重量。在古代,銅本身是貴金屬,銅貝鑄造重量都有差異,大小相同,厚薄不同,重量不同。將銅貝幣的計數單位改為計重,可以更好地避免劣幣驅逐良幣,促進公平交易,維護法幣信譽。

我國曆史上大部分金屬貨幣都是以計重單位存在,著名的五銖錢,銖為重量單位,一兩白銀,兩也是重量單位。白銀在中國古代使用的歷史很長,但是銀本位制時間很短,只有到明朝後期,美洲白銀大發現後隨著國際貿易流入中國。白銀在中國基本以原始的兩作為計重單位,沒有像銅錢一樣建立文、貫、吊等規範的計量單位。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古代銅錢中的文、貫、吊看似脫離了計重單位,有些像面鈔單位,實際上也是計重單位。民國流通的“袁大頭”,實際上是“袁世凱像背嘉禾銀幣”,以“圓”作為單位,但也是按金屬重量計算。《國幣條例》規定:"以庫平純銀六錢四分八釐為價格之單位,定名為圓","一圓銀幣,總重七錢二分,銀八九,銅一一"現在黃金計算單位“盎司”,舊稱英兩或啢,是英美製重量單位,1盎司等於1/16磅,合28.3495克。

到近代,以黃金為抵押的金本位紙幣出現後,貨幣計算單位再次發生了革命性變化,從計重單位發展到面鈔單位。由於紙幣無法按重量或數量來計算,只能按面鈔計量,比如發行1000億美元,而不是1000億張美鈔或1000噸美鈔。後來,信用貨幣也沿用了金本位貨幣的計算方式採用面鈔單位。以至於,我們今天所看到的貨幣,都是以元、分等面鈔來計算。

二、貨幣性質與計算單位的關係

從貨幣計量單位的演變我們可以看出,貨幣性質與計量單位有深刻的關聯關係。早期以貝幣為代表的商品貨幣,計量單位更側重計數,如十個貝幣,一頭牛。到發展成為成熟的金屬貨幣後,貨幣基本採用計重單位。而紙幣則採用面鈔單位, 不管是金本位貨幣還是信用貨幣。值得注意的是,金本位貨幣具有金屬貨幣如黃金作為抵押,一美元實際上對應多少盎司黃金。而信用貨幣則完全不同,不可剛性兌付任何金屬貨幣或黃金,是純面鈔計量單位的貨幣。

探討加密貨幣單位:比特幣被美元定價,喪失定價主導權

今天我們認為,信用貨幣有不少問題,給世界帶來無數次貨幣危機、通貨膨脹,然而它是“最不壞的辦法”。簡而言之,信用貨幣替代商品貨幣、金屬貨幣、金本位貨幣是歷史的必然。因為後面三種貨幣都無法提供足夠的貨幣以滿足技術革命帶來的鉅額商品交易,這一鉅額交易量還在持續上漲。

但是,信用貨幣與商品貨幣、金屬貨幣、金本位貨幣有本質的不同。按照黑田明伸教授的分類,信用貨幣屬於內部貨幣,屬於債券債務性貨幣。商品貨幣、金屬貨幣、金本位貨幣都屬於外部貨幣,通過藉助第三種有價媒介來解決交易流動性問題。法定信用貨幣,按照世界各國央行的資產負債表來看,都屬於央行的債務。如果你手持美元,就相當於你拿到了美聯儲的通用債券。信用貨幣是一種通用債券,但是是不可剛性兌付的通用債券。

比特幣是內部貨幣還是外部貨幣?這個問題我們之前討論過,比特幣屬於內部貨幣,是信用貨幣的一種延伸。傳統法定信用貨幣依靠資產做背書,國家授信,以法定形式明確其交易地位。而比特幣沒有資產作為背書,以分佈式賬本確定其信用基石,獲得市場認可。不管是哪種授信方式,信用貨幣和比特幣都屬於不可剛性兌付的通用債券。

這貨幣性質的角度,比特幣應該與信用貨幣一樣採用面鈔計算單位。現實中,比特幣和所有加密貨幣都以“枚”“個”作為計算單位。“枚”是一種最為傳統古老的計算單位,與貨幣史上的商品貨幣一樣採用計數單位。這種計算單位是否合理?

三、比特幣的貨幣單位不利於其成為世界性貨幣

貨幣計算單位與貨幣功能發揮息息相關,很多人不理解這點。人類貨幣史,從計數單位、計量單位發展到面鈔單位,每一步都是巨大的變革,每一次都是後者替代前者。如今全世界的法幣都採用面鈔單位,對金屬貨幣的計量單位構成定價權,黃金、石油都由美元來定價。

從貨幣的功能來理解,貨幣的三大功能:記賬單位、交換媒介、價值儲藏。不管是哪一種貨幣,第一功能是記賬單位,能夠衡量一個商品或服務的價格是第一位的,比如美國一個漢堡包2美元,中國一個鼠標100元人民幣。如果問一臺蘋果電腦MaC等於多少元比特幣,你肯定蒙圈。這時你必須將一臺蘋果電腦MaC的美元價格摺合成USDT,然後再摺合成多少個比特幣。

探討加密貨幣單位:比特幣被美元定價,喪失定價主導權

大家發現沒有,比特幣沒有自己的定價權,以美元來定價,這是問題所在。一個真正的貨幣擁有自己的定價權,如加州房子一平方1元比特幣。至於1元比特幣對應多少元美元,這是匯率的事情。一枚比特幣對應多少美元,與一元比特幣對應多少美元,有本質區別。面鈔單位對計數單位和計量單位構成高維打擊,任何以計數、計量單位的資產包括房子、黃金、股票、債券、比特幣都被面鈔單位定價,而後者幾乎毫無反抗之力。

從貨幣的發行機制來理解,信用貨幣的發行源於市場交易需求,也就是服務市場交易,而比特幣是封閉型貨幣,完全脫離市場需求而定量發行。發行個數與發行多少額,在貨幣發行機制上存在本質差異。因為市場需要多少貨幣,是按照商品總價、貨幣流通來計算的,最終計算的是一個總額,而不是個數。只有計算出總額,我們才知道市場需要多少“元”貨幣,比如增發1000億(元)人民幣,而不是1000億張人民幣。如果比特幣或任何一種加密貨幣,要按照市場供需來調節供應量,則只能計算出多少額度,然後除以當前價格,然後發行多少枚。

從貨幣的性質來理解,比特幣與信用貨幣一樣都是債券型貨幣,應該以面額作為記賬單位。如今法幣基本上是數字貨幣,國家每年發行多少貨幣,都是以數字貨幣形態發行,但是不會說發行多少張或枚。加密貨幣也可以做到這一點,比如發行多少億元,以元給市場定價。

最後,最重要的是加密貨幣在邏輯上出了問題。貨幣的三大功能——記賬單位、交換媒介、價值儲藏都是依賴於穩定的幣值。法定貨幣確立面額記賬單位,然後調節貨幣供應量維護其幣值穩定,以衡量物價,提供交換媒介和價值儲藏功能。加密貨幣則相反,確定發行量,即使不定量發行也不是維護幣價,而是炒作幣價,這樣就失去了貨幣基本功能,也難以建立面鈔單位,只能淪為按計數單位的“數字資產”。

比特幣及加密貨幣的計數單位,有悖於貨幣性質,不適應於貨幣發行機制和功能發揮,更被時代所淘汰。

比特幣和加密貨幣想要稱雄世界,成為世界性貨幣,必須正本清源,回到貨幣基本屬性,需要建立屬於自己的面鈔計數單位,根據市場需求調節供應量,維持幣價未定,給世界各種資產定價,進而提供交換媒介和價值存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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