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幫忙討債非法拘禁債務人,三人紛紛獲刑

一中年男子受他人委託幫忙追討債務

之後糾集其兒子等人

一齊將債務人帶去玉林市關押

要求其還錢

最終身陷囹圄

日前,廣西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法院審結了此案,被告人李勇潮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被告人李健豪、李學荃犯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案情回顧

陳某因與毛某存在債務糾紛,多次找毛某還清欠款未果,便委託被告人李勇潮幫其向毛某追債。

2017年8月17日,李勇潮、李健豪、李學荃和“李進”(另案處理)從南寧市來到貴港市區跟蹤毛某。

「以案釋法」幫忙討債非法拘禁債務人,三人紛紛獲刑

網絡配圖

次日凌晨1時許,趁毛某獨自回家之機,李勇潮、李健豪和“李進”迅速下車對毛某噴辣椒水,並用手銬銬住毛某,李健豪和“李進”便強行將毛某推小轎車,後不顧小區保安的阻攔,駕車強行駛離該小區。

隨後,由李學荃駕駛,“李進”等人在車上看管毛某,李勇潮、李健豪駕車同行,將毛某帶至玉林市仁厚鎮養殖場周邊輾轉關押。

「以案釋法」幫忙討債非法拘禁債務人,三人紛紛獲刑

網絡配圖

2017年8月18日,陳某去到上述地點要求毛某還款,毛某便籤訂了三份承認分別欠陳某本金利息共43.12萬元人民幣、欠萬某本金利息共31萬元人民幣、欠陳某某本金利息共172.22萬元人民幣的聲明書和一份承諾每月支付10萬元人民幣本息給陳某、萬某、陳某某直至還清欠款的承諾書後,於同日21時許才得以離開。

「以案釋法」幫忙討債非法拘禁債務人,三人紛紛獲刑

網絡配圖

案件審理

經鑑定,毛某左眼球結膜出血,左眼眶周、左前臂下段、左肘部、右腕部、右前臂等多處有皮下出血或表皮脫落,損傷程度屬輕微傷。

另查明,被告人李學荃曾因犯盜竊罪於2014年4月21日被玉林市玉州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勇潮、李健豪、李學荃為索取債務非法拘禁他人,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

「以案釋法」幫忙討債非法拘禁債務人,三人紛紛獲刑

網絡配圖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李勇潮首先提出犯意並負責組織、糾集同夥,與被告人李健豪積極實施非法拘禁的行為,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依法應當按照他們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

但根據被告人李健豪相對於被告人李勇潮的作用,可以認定其為罪責相對較輕的主犯,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被告人李學荃只是負責駕車,起輔助作用,系從犯,依法應當從輕處罰。

被告人李學荃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又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

被告人李勇潮、李健豪、李學荃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李勇潮、李健豪、李學荃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供稿:廣西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法院 文/黃麗麗 王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