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憤怒!不滿女友另有新歡,西寧這名男子居然持刀傷人……

以案釋法|憤怒!不滿女友另有新歡,西寧這名男子居然持刀傷人……

情侶之間,分分合合,

再正常不過了。

但最近有一男子竟然因為這件事,

街頭持刀傷人

只是感情問題,

為何會逼到男子如此衝動呢?

以案释法|愤怒!不满女友另有新欢,西宁这名男子居然持刀伤人……

案情回顧

逛街途中,一男子臉部被人持刀劃傷。8月29日,警方抓獲一名街頭持刀傷人的男子。違法行為人汪某已被警方拘留。

以案释法|愤怒!不满女友另有新欢,西宁这名男子居然持刀伤人……

圖片源自網絡

“城中區花園北街附近有人打架了。”8月19日22時許,北大街派出所接到110指揮中心指令後,立即趕赴現場。事發現場位於花園北街一小區停車場內。

值班民警趕到現場得知,一名男子持刀將另一名男子的臉部劃傷,之後,有人撥打120急救電話,將受傷男子送到省人民醫院接受治療。民警趕到醫院得知,受傷男子劉某右側臉部耳根至嘴角部位被劃出兩道傷口,暫時不能開口說話。此外,劉某的左臂也有傷口暫時不能開口說話。此外,劉某的左臂也有傷口。

當晚,劉某做完傷口基本處理後,向民警敘述了案發過程。他說,為什麼會被陌生男子傷害,自己也不清楚。不過,不久前,他認識了一個女生。事發時,他正在送這個女生回家途中。當時,一名男子氣勢洶洶地從花園北街一小區停車場內衝了出來,上來就打了他。之後,雙方廝打在了一起。在廝打過程中,那名男子從左手袖口內掏出一把刀,揮向了他的臉部。劉某受傷後,被120急救車送到了醫院。

而據那名女生反映,當天晚上,劃傷劉某的男子叫汪某,是她的前男友。8月19日這天,兩人在微信上協商分手的事,雙方都同意分手。當晚,她約幾天前認識的劉某去城西區吃飯。飯後,兩人在回家的途中,遇到了前男友汪某。

19日晚,民警瞭解基本案情後,將汪某帶到派出所。據汪某交代,他聽到女友要跟他分手的消息後,很氣憤,就跑到女友住處,想著去要個說法。可女友葉某遲遲沒有回家,當時,他的情緒非常激動。於是,從女友住處拿了一把刀下樓,正好在停車場遇見了葉某和劉某。

據北大街派出所民警介紹,汪某已被西寧市公安局城中分局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並處五百元罰款的行政處罰。目前,警方還在等待劉某的傷情鑑定結果,等結果出來之後,將根據具體情況作出進一步處理。

汪某衝動的行為

若情節嚴重還可能涉嫌

故意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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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鏈接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中國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的一種。

構成本罪的傷害程度限於輕傷、重傷、傷害致死三種情況。輕傷以下的輕微傷和一般的毆打行為,不能構成本罪。至於重傷、輕傷、輕微傷區分的標準,應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佈的《人體重傷鑑定標準》和《人體輕傷鑑定標準(試行)》的規定為準。

根據《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分手之後,好聚好散

何必弄到這種局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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