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拐卖儿童就应该死刑,对此你怎么看?

深深美服饰


每当看见拐卖儿童视频的时候,都在默默流泪,暗自悲痛。可怜天下父母心,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对于拐卖儿童的人贩子,执行死刑是必须的,而且是一经核实,立即执行死刑,让他们多活一天都是浪费。

每一年,都有发生儿童丢失的事,真心觉得这是一种伤痛,每一个人,都有为人父母的时候,为什么要去拐卖别人的孩子?那可是一家人的希望,孩子就是未来,可人贩子偏偏要夺人所爱,把别人的家庭给毁了,真是罪不可赦。

童年是多么美好,可是人贩子给的是伤害,最深的伤害。让孩子从此背井离乡,居无定所,轻则伤残,重则失去生命,阴阳相隔,悲痛不已,有的家庭一辈子都没有走出这样的影响。

悲惨的故事已经不少,教训真的很无情。请各位朋友,保护好自己的孩子,特别是小孩子。放下手里的手机,牵好孩子们的手,千万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大意,让自己的孩子惨遭人贩子的毒手,孩子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时候,我们就是他们的最强保护伞。当孩子逐渐长大,我们更要教会孩子们,怎么样生存下去,怎么样保护自己的安全。

孩子是我们的未来,是民族的未来。必须严惩人贩子,让人贩子付出最贵的代价,让他们从这个世界消失,让他们不再做这样的坏事,让他们不敢有这样的念头,才是对孩子最大的保护。

愿每一个孩子都有一个美好的童年,愿孩子们幸福快乐!


老鳄鱼交易分析


这个问题我在多次悟空问答中有所涉及,我的主张是必须毫不犹豫地执行死刑。



拐卖儿童对被拐卖的家庭来说是一种巨大的、无尽的情感伤害,让全家痛不欲生,并让被拐卖儿童的父母活在没有希望的忧虑日子里,成了被拐卖儿童父母未来生活中一辈子始终抹不掉的阴影。同时,对拐卖儿童来说也是一种深深的折磨,有些儿童被拐卖后遭受非人折磨,比如被一些丧尽天良的组织机构将身体弄成伤残成为他们牟财的工具,无情地剥夺了小孩的健康生活权利;有些甚至被卖给非法人体器官贩卖组织,使他们的器官被贩卖,并因此而失去生命。



可见,拐卖儿童是破坏社会与家庭和谐的恐怖行为,让有小孩的家长生活始终在担忧的氛围里,缺乏社会安全感,成为影响整个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是整个社会道德构建和文明水平提高的大敌。由此,为确保中国社会和谐稳定,也为了千百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必须对拐卖儿童的罪犯处以死刑,才能有效震慑拐卖人口的犯罪分子,使拐卖儿童这种丑恶的社会现象在中国销声匿迹。


财经深思


支持人贩子死刑的顶起来!!!拐卖人口的,主犯一律死刑,主犯直系亲属赔偿受害人精神损失并负责寻找被拐人口直至寻回。拐卖人口协犯一律无期,其直系亲属负责协助寻回被拐人员直至寻回。买受人口及买受人体器官的,一律无期!并按买受价格的100倍赔偿受害人!!!希望有更多的人看到并传播,对于拐卖人口这种惨绝人寰的恶行,必须用重典极刑方可杜绝!


本本说事


全国人民呼吁人大立法人贩子一律死刑



李131972926


拐卖儿童判死刑,我认为是非常合理的!!!

判刑的轻重应该依据对受害者的危害性决定怎样量刑!!!

拐卖儿童无疑对受害家庭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精神伤害,也对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本来就该判极刑!!!

大家应该发现一个规律,凡是法律有漏洞的地方(特别是量刑过轻)就会导致这方面犯罪大量发生!!!

比如伪证罪:在刑事案中作伪证是为伪证罪(判4至5年)!结果刑事案中极少出现伪证。在民事案中作伪证不构成伪证罪(基本判3个月以内),以致民事案件大量伪证出现多少无辜人员受冤!!!

拐卖儿童罪也是如此!!!量刑太轻导致犯罪率太髙!!!这种量刑不合理的现象应该及时修正。重修法律,加重处罚!!!

你觉得我的意见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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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啸九天令




西门观点:判处死刑,至少死缓和无期。这有重典,才能震慑犯罪分子!

在所有犯罪中,人们最痛恨的应该就是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它可以使一个本来幸福的家庭,突然跌入万丈深渊。

只要在电视上看到拐卖妇女儿童新闻,就恨不得立即、马上把犯罪分子抓回来,碎尸万段!

又由于痛,连中央台播出的《等着我》都不敢看。我能想象到一个家庭失去孩子是怎样一种悲痛,我更能想象到一个家庭孩子被拐卖后,倾家荡产,满天下寻找孩子的那种场景。

我又常常反复思考,为什么公安部门经常抓捕人贩子,但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多?



我们先看看刑法第240条规定是如何处罚拐卖妇女儿童罪犯的:

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一般性的拐卖妇女儿童罪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要达到枪毙标准,必须有条文中列出的八种情形。也就是说,尽管你拐卖妇女儿童,但只要没有所列八种情形的,就不会判重刑。



当然,从法律角度讲,量刑应该以犯罪的轻重为依据,但这样却对大多数拐卖妇女儿童罪犯留下很大的法网大洞,他们会名正言顺逃脱重罚。而因为犯罪成本代价太低,所以,失去震慑力,致使犯罪者前赴后继。

拐卖妇女儿童是所有人最痛恨的一种犯罪行为,也是对妇女儿童和家庭危害最大的一种犯罪行为,所以,我认为,要彻底铲除拐卖妇女儿童的土壤,必须使用重典;第一,要把拐卖者和收买者同罪论处;第二,只要拐卖妇女儿童,情节严重的必判死刑,一般者判无期至少二十年以上。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门白甫


坚决支持判处人贩子死刑,并立即执行!

前几天,云南宣威一五岁女孩被人贩子拐走,幸亏发现及时,并发布全城力量共同搜寻,才最终顺利在火车站小旅店里把孩子找到。但孩子已经被剃了光头,并换了衣服,而且发现时孩子有些发呆,变得不爱说话。去医院做了全面检查之后,孩子才慢慢变回原来的样子。

这个孩子是幸运的,这个家庭是幸运的,但如果没有全城网友的合力解救,谁知道晚一点儿会发生什么?那女人贩子已经买好了去重庆的火车票,再晚一会儿这个孩子就可能从此与家人再也无法相见了。多么可怕!

人贩子实在是可恶至极,实在是该死!如果可以,我建议设立石刑,就是把人贩子绑在柱子上,让丢失孩子的人们向其投掷石块,直到把他们打死为止。否则,不足以平复那些被拐卖孩子家庭的愤怒和痛恨。如果可以,我建议把人贩子凌迟处死。一刀一刀地割下他们的肉,让他们尝一尝那种丢失孩子的痛苦是何等的让人难受。

我知道这样很残忍,可是对于这样的恶人,不残忍就是对自己的伤害,就是对他们的纵容,就是在帮助他们作恶。

不赞成的人,是因为没有经历过丢失孩子的痛苦,没有经历过希望破灭的绝望。所以,不要劝我们宽恕那些人贩子,他们不配被宽恕,因为他们太过毒辣和罪恶。


老春开聊


人贩子是危害社会的一大毒瘤,就应该死刑!不是我说话难点,在新闻报导中看到,人贩子偷了小孩子,小的不记的家的卖给人家养,保得到一条命;知道家的,卖不掉就卖给那些专控制孩子去偷抢的,砍断手脚去要钱的;还有被拐的孩子不听他们的话哭闹的,直接丢入水塘里等等,想着人贩子,做着这些伤天害理的事,恨得牙痒痒,他们被凌迟都不解恨。



十多年前在报子上看到,一个货车司机开着大货车在高速公路上压死了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一男一女自称是孩子的父母,拉着司机要求赔钱,司机想也没想直接报警;警察到时,那对男女当时还是很嚣张,司机说,"他听同行们说过,有人在高速路上看到车来就丢孩去让车压,找司机赔钱,他记在心里,一路都很留意,但是车过时,就发现有东西丢过来,刹车时己经压到了",结果两人被抓后交待,还不是第一次这样做,缺得到家了。


而丢失孩子的家庭,一边祈求孩子平安,一边找孩子,有的卖房子,倾家荡产;有的夫妻因丢失孩子离异,有的是长辈经受不住打击,终日郁郁寡欢,含恨离世;这一桩桩,一件件难道是被抓住判个三五十年就能平复被拐家庭的这些伤痛的吗?

现在在网上说有的孩子失踪,器官被取走等等,太恐怖了,国家已经加大力度了,但是现在,还是有人挺而走险做着伤天害理的勾当,就应该让他们受到更严励的惩罚。


静遥远的星


1.一个父母亲从小孩出生,到含辛茹苦的养育成人,是费了多少心血,但是人贩子因为个人的利益,而把别人父母的小孩拐卖走,当货物一样买卖,这种人是丧尽天良和不可饶恕的(特别是看到那些人贩子把小孩拐卖走之后的种种虐待,心里非常不舒服),我觉得中国刑法和政府应该加强在这方面的重视。


2.第一,不管人贩子把儿童拐卖走,拿来卖钱还是卖给那些没有小孩的家庭,这些都应该列入重罪或者枪毙,这样这些人贩子才会收手,关于那些没有小孩的家庭,父母应该走正常渠道去领养,不然也是逃脱不了干系,因为有些家庭父母对这些方面缺乏知识,以为花了钱就跟他没关系。

3.还有那些有家庭的小孩,最好是对自己的小孩,出门在外,不能让自己的小孩一个人乱跑,少和那些陌生人接触, 或者要对他进行在这方面的教育,因为现在的人贩子太猖狂了。



4.儿童中国未来的栋梁,如果让人贩子这样轻而易举就拐跑了 ,而不对他进行严重的处罚(最好也是枪毙掉去),只会造成社会上许多家庭的不安,人与人之间更加不信任,希望全社会的人更多参与到这方面来进行探讨。


5.谢谢欢迎评论。


连科心


当你在某些街道人看到有小孩子在乞讨,小孩子没有胳膊和腿,你会不会生出怜悯之心?准备捐助这个儿童。须知可能就在不远处的某个角落,有一两个罪恶的眼睛盯着眼前的一切。因为他们可能就是罪恶之源!

每年都有许多起儿童被拐案件的发生,究其原因是因为有利益链的输送关系。人贩子通过各种手段把儿童拐走,运气好的被卖到家里没小孩或丧子的家庭。一部分被乞讨头子整残废,越残越能博得人们的同情,他们把儿童带到人流多的地方,暗中监视着这边的情况,如果有警察或民政部门来人,立马抱起孩子走人。换个地方继续行骗。许多乞讨组织者可能本身就是拐卖人口的真凶。



人贩子不仅拐卖儿童,还顺带拐卖妇女。他们把妇女迷昏卖到深山野地的老光棍家中,稍有资色的被送到“天上人间"这类洗浴娱乐场所。还有一部分和私立医院勾结,为其提供人体器官移植的供体。私立医院把被人贩子骗来的人身上的器官切下来,移植到病人的身体上。这些人只能慢慢等死了。


人贩子罪大恶极,不死不以平民愤。对待人贩子我支持判处死刑,这些才能威摄这些犯罪分子!须知他们的钱财是建立在多少家庭的痛苦之上!

人贩子没有人性,疯狂摧残妇女儿童,有许多人贩子本身就犯有强奸等罪,个别人甚至有命案在身。对待这些人要拿出铁的手腕,严惩不殆!这些才能扼住这个丑恶的行为。死刑是对人贩子最好的结果,支持对人贩子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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