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讓「臨時工」成爲「替罪羊」

孫蕊

時至今日,龍游縣黨員幹部仍對3個月前縣紀委監委的實名通報記憶猶新:該縣社陽鄉國土站原協管員翁騰羽因貪汙被查處,有關人員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受到問責。這向當地領導幹部發出了一個明顯的信號:臨時工犯事,領導幹部要擔責。(中國新聞網8.27)

黨員幹部違法亂紀行為在當前已經不是新鮮的話題,但是一旦出現新的問題,還是十分吸引群眾眼球的。新聞中的事件就是這樣:翁騰羽(臨時工)利用負責農村居民建房審批、批後監管及對超審批面積建房進行處罰的權力,私自收取罰沒款共計10.2萬元,非法佔有後用於個人揮霍。

往常類似“臨時工”“參與”的案件,大都以開除“臨時工”了結,這個事件暴露後,相關部門不僅僅是處罰到了當事人這個“臨時工”,而是不斷深挖、一罰到底,嚴肅追究了相關領導的責任,彰顯了當前從嚴治黨的力量。

不是開除了“臨時工”就了事的時代,黨員幹部思想意識上要嚴格要求自己,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念。意識是行動的導向,因此黨員幹部一定要樹立正確的、嚴格的意識,一定要摒棄那種“做錯事有臨時工頂著”思想,管好自己的權利,並且正確行駛權利,尤其是對待臨時工作者、新人等,對業務不熟悉的同事,一定要發揮好傳幫帶作用。

勇於擔當、率先垂範。新時代的黨員幹部一定要做到敢擔當、會擔當,黨員幹部為了認真履職,扛起自己身上的擔子,保護好“幹事人”和自己,就一定要真抓實幹,以釘釘子的精神,嚴格要求自己,管好自己手中的權利,並且做好提醒和監管工作,這樣,既是保護自己,也是保護同事。

最後,從嚴治黨不斷向深入發展,黨員幹部不要以為“不是我乾的”“我沒拿”就萬事大吉了,一定要將從嚴治黨這個“信號”入腦入心,時刻嚴格要求自己,管好自己的權利,用自己的實際行動為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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