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腿、土雞都不放過!“臨時工”魚肉鄉鄰惹眾怒

2018年1月至12月,杭州市西湖區轉塘街道拆違辦原工作人員劉林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單獨或夥同拆違辦原副主任李劍(已起訴)索要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8.28萬元,涉嫌受賄犯罪。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2019年7月23日,經西湖區監委委務會議研究決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西湖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並向轉塘街道辦事處發函建議加強對勞務派遣人員的管理。案發後,轉塘街道辦事處已立即停止劉林收履行公務職責,將其退回派遣單位,由派遣單位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畫說違法

豬腿、土雞都不放過!“臨時工”魚肉鄉鄰惹眾怒

2015年5月,劉林收被派遣到轉塘街道拆違辦上班,主要工作是協助查處、拆除轄區內各類違法建築。剛進單位的小劉口碑不錯,會幹事又低調,兩年多時間下來,他的這份“機靈”得到了拆違辦原副主任李劍的信任和賞識。

豬腿、土雞都不放過!“臨時工”魚肉鄉鄰惹眾怒

因為聽話機靈、會看眼色,李劍去村社開展工作的時候最喜歡帶著小劉。然而沒過多久,劉林收就被李劍給“帶偏”了。頂著李劍的旗號,小劉心甘情願充當“馬前卒”,利用協助查處、拆除違法建築等職務上的便利,在自己負責巡查的村社片區裡大肆受賄索賄,不僅收現金、超市卡,還收高檔香菸、茶葉,連豬腿和土雞也不放過,魚肉鄉鄰惹眾怒!

豬腿、土雞都不放過!“臨時工”魚肉鄉鄰惹眾怒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李劍案發後,劉林收還渾然不知自己犯下大錯。“我是合同工,也不是黨員,你們監委不是查當官的麼,抓我幹什麼?”落網後的劉林收一臉驚詫。調查人員義正言辭地說道:“行使公權力、履行公務的人,不論身份如何,都是監察對象,這是監察法明確規定的,任何人都不可能當‘漏網之魚’!”

豬腿、土雞都不放過!“臨時工”魚肉鄉鄰惹眾怒

2018年12月,劉林收被勞務派遣單位解聘,2019年4月,西湖區監委對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進行立案調查。2019年7月,經西湖區監委委務會議研究決定,將劉林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2019年10月,西湖區人民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劉林收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站在被告席上、面臨刑事處罰的劉林收已是追悔莫及。

【違法人員反省】

我原本以為自己只是一名合同工,不受約束,也沒人管我,大不了就是這份工作不幹了,沒想到今天落到這種境地。只要是行使了公權的人,貪汙受賄都會被抓,像我這樣的臨時工也不例外,現在腸子也悔青了……

【執法者說】

“臨時工”“編外人員”在工作上帶有一定的臨時性,這類人往往“說走就走”,不易監管,出了問題也往往沒有明確處理依據,以至於“臨時工”在一段時間內成為易出問題和推卸責任的代名詞。《監察法》的頒佈施行,在法律層面上把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都納入監督範圍,顯現出全覆蓋的威懾力,“臨時工”再也不是擋箭牌。

本案中,一個小小的“臨時工”利用手中的“微權力”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在群眾中產生惡劣影響,紀檢監察機關必須對這類行為零容忍,營造基層崇廉拒腐的良好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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