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兩種給房產證加名字的方式,第一種加上名字也沒用!

離婚買房到底合適不合適,七夕節剛過就說這種事情,真的讓人很不舒服。說實話筆者見過太多試圖假離婚買房的悲劇了,就連筆者一向崇拜的房產投資大神“歐神”都被假離婚給坑過。

婚後兩種給房產證加名字的方式,第一種加上名字也沒用!

據說歐神為了買更多的房子,和妻子商量假離婚,結果等到把手續辦完,名下的40多套房子轉給妻子名下之後。歐神在一次朋友聚會上試圖給妻子來一個驚喜,當著眾多朋友的面來了個求婚。結果讓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的妻子居然拒絕了!

是的,當著眾多朋友的面拒絕了歐神的求婚。最終的結果歐神不僅搞得頗為尷尬,其名下的40套房子也算是沒了,就這樣拱手讓人,更讓人崩潰的是他還要承受一億多的房貸!不過這些對於歐神來說都不是事,他也不缺這些錢。筆者並不是說歐神多麼的有錢,房子如此的多,房貸如此的高。

婚後兩種給房產證加名字的方式,第一種加上名字也沒用!

只是為了讓大家知道,你要想假離婚買房首先你要確定以及明白自己的婚姻是否可靠,你對自己的婚姻有信心那麼你完全可以選擇假離婚買房,否則還是勸你不要輕易嘗試。好了,我們言歸正傳。現在關於婚後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已經很習以為常了,隨著現在婚姻的要求男方必須在結婚前有一套房產,甚至有的丈母孃還要求全款。然後等結婚的時候就又想把自己女兒的名字也加在房產證上,這樣才算是兩個人的共同資產。

可是大家知道婚後給房產證上加名字有什麼需要值得注意的嗎?其中共有兩種加名字的方式,大家都知道其中的區別嗎?

兩種婚後給房產證加名字的方式分別是籤協議和房管局過戶,這個時候大家一定要選擇第二種,也就是房管局過戶。因為第一種籤協議的方式可以算是贈予,是能夠撤銷的。並且因為房子貸款的情況,在具體操作的時候還有一些區別,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後,如果想給房子加名字,只要房子還在按揭中,那麼其中的流程就會很複雜,這一點大家在操作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村哥個人看法希望能得到什麼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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