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愛過不能當朋友?

漫談公考路


我是何夕,國家三級心理諮詢師,華大應用心理研究院諮詢師。

為什麼一定要和前任當朋友呢?有句歌詞唱到:我們曾相愛,想到就心酸。


大概也就是這種心酸的感受,讓人不想去面對這些傷心往事,以及,會引起我們對這些事的回憶的那個人—前任。

心理學中有個定律叫近因效應。說的的是對於你熟悉的人,離現在最近的最後一次見面的留下的印象,將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決定了你對他的看法。對於前任,毫無疑問,你們近一次見面時留下的印象大概就是分手那段時間了。


當所有的恩愛甜蜜變成了撕心裂肺,愛的越深,痛苦越重,顯然這不會是一次愉快的會面。你要如何跟一個會讓你感到難受的人,成為朋友呢?與其強顏歡笑地繼續交往,不如揮別過往,各自安好。

也有說法,說愛過還能做朋友的,至少是其中一方,還在愛著。取決於兩個人分手的原因,如果彼此都愛著,因為外因而不得不分開,那麼這種交往,其實不利於雙方的心理調節,見面徒增傷悲。


而如果是因為一方想分手,另一方還在愛著,那麼這對還愛著的另一方來說,與前任的交往將更使他/她抱有幻想,不能面對和接受已經分開的事實,尤其是打著朋友的旗號下的曖昧,無助於他/她走出這段困難時刻。糾纏更多,痛苦更大。


所以,愛過的人,不能做朋友。至少再剛分開的一段時間內,需要各自冷靜,調節情緒,重新調整自己的生活,是不適宜太多接觸的。這段時間有多長,則因人而異,可能三個月,也可能半年,一年甚至更多。在彼此狀態還沒調整好時,是不宜做朋友,不如暫且相忘於江湖。其後,也許還有緣,也許不,都不必強求。

關於華大 原華東師範大學心理諮詢工作室,始於2003年,專注心理諮詢、心理培訓、企業EAP。300多名富有實戰經驗的心理諮詢師團隊,600餘名志願者服務團隊,30門電話組成的免費公益心理服務熱線向社會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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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不是不行,只是當下不行,就是如果彼此愛過的話,還是徹底段開完好。過些年,大概三年左右最起碼,已經徹底適應新生活,再有緣相遇也許能當朋友。

反正我覺得當下就能很豁達,分開就當朋友的,應該最多隻能算喜歡談不上愛。相愛的人分開應該還是經歷過一些難堪的,而且感情分開肯定就是有一方先不喜歡對方了,如果雙方雙方不可能恰好在同一時間產生同樣的心境。那總有一方放不下的人,所以如果當朋友的話就非常的為難另一方。

雙方如果立刻能當朋友,肯定是有一方還抱有著幻想,那這個相處的過程就會有一方失分寸,到頭來會為難另一方。如果我們再做朋友,我又喜歡你,那我肯定會忍不住去找你,如果沒有空理我,或者沒有精力搭理我的話,我肯定會患得患失,但是朋友之間是不會產生這種心理的。朋友之間會有舒適的距離感。

這就像曖昧能夠發展為感情,但是感情不能再退回曖昧。曖昧,真的是一個可進不可退的位置。我覺得在感情裡面,如果真的一方要走了,那還不如走得體面一些。相愛的時候盡情盡興,不要保留,分手的時候也不會留很多遺憾。

我倒是跟很多年前的前任,現在能成為朋友。嗯大家相對而言感情肯定比一般朋友深但是不到不會對彼此有期待 然後很多心裡的煩惱也可以相互傾訴,畢竟瞭解彼此。倒不是不行,只是當下不行,就是如果彼此愛過的話,還是徹底段開完好。過些年,大概三年左右最起碼,已經徹底適應新生活,再有緣相遇也許能當朋友。

反正我覺得當下就能很豁達,分開就當朋友的,應該最多隻能算喜歡談不上愛。相愛的人分開應該還是經歷過一些難堪的,而且感情分開肯定就是有一方先不喜歡對方了,如果雙方雙方不可能恰好在同一時間產生同樣的心境。那總有一方放不下的人,所以如果當朋友的話就非常的為難另一方。

雙方如果立刻能當朋友,肯定是有一方還抱有著幻想,那這個相處的過程就會有一方失分寸,到頭來會為難另一方。如果我們再做朋友,我又喜歡你,那我肯定會忍不住去找你,如果沒有空理我,或者沒有精力搭理我的話,我肯定會患得患失,但是朋友之間是不會產生這種心理的。朋友之間會有舒適的距離感。

這就像曖昧能夠發展為感情,但是感情不能再退回曖昧。曖昧,真的是一個可進不可退的位置。我覺得在感情裡面,如果真的一方要走了,那還不如走得體面一些。相愛的時候盡情盡興,不要保留,分手的時候也不會留很多遺憾。

我倒是跟很多年前的前任,現在能成為朋友。嗯大家相對而言感情肯定比一般朋友深但是不到不會對彼此有期待 然後很多心裡的煩惱也可以相互傾訴,畢竟瞭解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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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人那麼大咧咧的跟一個,曾經親吻過擁抱過一起睡過的人,在分手以後還能真心去對待,用朋友方式相處著?這是多麼臉皮厚,不覺得尷尬啊?而且愛過的人,最後能分手,肯定有一方的怨念已經很深了,這時候另一個人想做朋友,那不是找抽?對方已經那麼恨了,另一方還那麼幼稚的想做朋友,這簡直是很侮辱人的一種做法的!

愛過的兩個人,彼此肯定已經度過很多的甜蜜快樂,也因為彼此又太不適合,最後導致分手了,如果做成了朋友關係,試問誰有能耐從愛情的溝通相處,轉變成普通朋友的聊天溝通呢?幾乎沒有人能接受這種落差感,還不如直接全部刪除,把對方當個陌生人處理,對自己也是一種心安理得的做法,而且不用尷尬的讓自己難受!

就算退一萬步來說:愛的人最後不是彼此不愛,而分的手!也就更說明彼此心裡有著很大的遺憾了。這樣的兩個人內心更有愛的,結果卻不能在一起,而做成了朋友的話,又該用什麼樣的心情去面對彼此呢?明明沒心愛的死去活來,表面上還要一副無所謂的普通朋友相處著!那簡直就是用一把刀,在掛著自己的傷口,根本癒合不了的!

愛過的人只有在一起或者陌生人,這兩個結果!一旦徹底分開了,無論是什麼樣的理由,都沒有一種適合做朋友的理由,能夠讓兩人繼續接觸下去的。可能感覺很奇怪,明明以前愛的死去活來,為何分了手就能一下變陌生人的關係?全是因為彼此太過熟悉彼此了,就會覺得繼續聯繫下去,反而讓彼此尷尬難堪到不知所措!

愛過的人最後能做朋友的,那一定不是真正的愛情。能相愛的兩個人,在他們開始交往了以後,就只有一條路可以走。那就是愛情一直繼續下去,發展成為親情的結果。絕對不會向友情有任何發展的可能性。所以愛過的最後變陌生的關係,就好像一個人,不會再去穿自己丟棄的衣服,是一樣的想法的!



真情花圓


你好,我是暖心理諮詢師趙咪咪,很開心回答你的問題哦。

有時候,愛過確實還是可以再當朋友的。有時候,愛過卻不可以再當朋友了。這既分人,也分情況。

第一點,從個人角度來說。有些人的愛恨都很決絕的,愛對方的時候,就恨不得天天粘在一起;不愛對方的時候,就馬上一眼都不想再看到了。這部分人在感情當中非常的拿得起放得下,很有可能源自他們內心對愛有滿足感,就是告別錯的才能有對的,反正我肯定有對的那還要錯的幹嘛。而對另一些人來說,愛恨都會很纏綿,無論是在一起還是分開,都將對方視為自己生命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做不了親密的愛人,也可以做親密的朋友、兄妹。這些人相對來說,可能就沒有那麼好的被愛滿足過,所以非常珍惜自己有過的愛,即使那份愛已經過期、已經不合時宜,那也是曾經僅存的溫暖,回憶起來可以很美。

第二點,從分手情況來看。相愛的時候沒有那麼多的投入,分手的時候也就沒有那麼大的痛苦,從戀人過渡到朋友並沒有給當事人帶來太多內心的波瀾,那就可以繼續當朋友。當然這不是說不夠愛,而是說有愛也有邊界,不是在愛裡沒了自我,失戀就是失去自我的一部分。另一種情況,如果相愛的時候投入了非常多,愛的很用力,很深刻,兩個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那麼分開的時候就會相應地非常痛苦,非常不捨,失戀就好像失去了一條胳膊一條腿、失去了心臟失去了呼吸。這種情況,是不能再做朋友的,怕一回頭又再重新一次地愛上對方一次,再受傷一次。


答者:暖心理諮詢師趙咪咪


暖心理


愛過了,快樂過,分手了,傷心了。

不管哪種原因導致的分手,做朋友的可能性幾乎為零,當然一方永遠不說,另一方裝作不懂。一方裝傻充任,另一方保持沉默,這樣只是看似朋友,其實並非朋友。

造成無法做朋友的幾點主要原因。

一:由愛生恨。

大部分戀人不能在一起,都是一方受到了傷害,因此由愛生恨的人大有人在,有愛就有恨,或多或少。因愛生恨之後,怎麼可能成為朋友?恨不得給你兩個大耳刮,怎麼會是朋友。受傷一方嚴重的話,眼神都能夠殺死你幾回了。

二:舊情復燃。

雙雙已經走上正常的軌道,一旦舊情復燃,很容易出事前的,這事情可大可小,小的話,家中爭吵不斷,大的話,家破人亡都是有可能的。正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你不想自己的另一半背叛自己,首先要做到自己不會背叛婚姻與家庭。

三:尷尬。

曾經相愛過,可謂知根知底,對於對方瞭如指掌,曾經的心有靈犀一點通,變成現在自己好像在對方面前毫無隱私。見面都略顯尷尬,何況成為朋友,那不是更加尷尬,就像是工作上與前任作為搭檔一樣,怎麼都不舒服,怎麼做都顯得尷尬。再加上現任知道前任的你還與她交往,你認為現任會容的下你這個所謂的朋友?

四:角色轉換困難。

已經適應了某個角色,突然變化成為另外一個角色,不適應,也難以接受。原本可以摟摟抱抱,現在必須保持距離,原本可以卿卿我我,現在看著別人與她卿卿我我,多難受,多難堪,眼不見為淨,還是不要做朋友的好。

總結:真心相愛,分手後確實很難成為朋友,需要極其強大的內心承受能力,需要兩人中裝傻充任,需要刻意迴避一些事情,需要不影響他人的感受,限制太多了,還是眼不見為淨的好一些。既然曾經相愛過,現在不能夠在一起,那就不要再做朋友了,免得時不時的回想起往事,要麼痛苦,要麼想要追回來,導致打破對方現有生活。

最後送句歌詞給大家

分手快樂,請你快樂 ,揮別錯的才能和對的相逢 ,離開舊愛 ,像坐慢車 ,看透撤了心就會是晴朗的。


盧家芊尋


你好,我是周小鵬,愛我們學院創始人,心理諮詢師,專注解決婚戀情感心理問題。


社會心理學中有一種蔡格尼克記憶效應(Zeigarnik effect),是指人們對於尚未處理完的事情,比已處理完成的事情印象更加深刻。這也就是為什麼大家會對前任念念不忘的原因。

這一過程裡,不僅有我們的年少和青澀,愛的純潔和純粹,還有飛蛾撲火的爭取,無可奈何的分離。這些真真切切的愛與痛,是無論如何也忘不了的。


曾經這麼愛過的人,我們無法釋懷,自然也無法做朋友。

一方面,和愛過的人做朋友,我們會忍不住想要舊情復燃。就像電影《前度》一樣,曾經那麼相愛的人,是無法做朋友的,因為那份感情始終藏在心底,這是無論如何也無法否認的。

另一方面,我們也怕繼續和對方糾纏,繼續讓自己痛苦。“愛”不讓人難受,“愛過”才叫人心酸。對於這種過去式的感情,我們每個人心中都有一道或深或淺的傷疤,看起來已經好了,其實輕輕一戳,還是會痛的流眼淚,那是我們心中一道永遠跨不過去的坎。為了避免二次傷害,我們不能做朋友,甚至都不能再見面。因為見一次,就恨一次,也就痛一次。

難怪大家都說:如果不能相濡以沫,那就相忘於江湖。只有相忘,才是避免痛苦和糾纏,最好的辦法。

給自己一個重生的新開始,揮別過去的那個,才能以最好的狀態迎接下一個對的人。如果還要做朋友,那麼過去的人就一直在自己生命力揮之不去,那我們又怎麼能跳出曾經的框框,去擁抱新的生活呢?

所以不如放手各歡喜,就當是一次重生,給自己一次感情的重新開始。

正如那句話說的那樣:如果有一天你戀愛了,我們就做陌生人,斷了一切。因為愛你,我可以默認我們不在一起,但原諒我無法看著你愛上別人。

所以抱歉,我們不能做朋友。




周小鵬


愛過的人,誰還願意當朋友。一場感情中付出了所有,最後卻只能做朋友,你願意嗎?肯定不願意更不甘心。那麼愛過之後就不能當朋友,當朋友更傷心。



一對情侶在愛情面前是多呢的不堪,愛情更經受不住考驗,愛情其實很脆弱的,稍有不慎就是沒了,當你愛過一個人之後,你會你的世界裡幾乎都是她的影子,有了她的習慣,更習慣了有她的存在。當分手了,你會發現愛一個人是多麼的痛,眼睜睜的看著她的離開是多呢傷心和無奈,而自己卻什麼都做不了。有可能你會恨她丟下你。但是無論怎麼樣那些美好的回憶是真實存在的,無時無刻不出現在腦海裡,可是已經不可能了。有人說既然那麼愛她可以做朋友呀!但是真的是這樣嗎?其實不是的,一個真正愛過的人是不可能做朋友的。當你選擇做朋友的時候那隻能說明你不夠愛她,能眼睜睜的看著她投入別人的懷抱,心真大。如果深愛過,再做朋友的時候也會想要得到她,更會忍不住天天聯繫她,而那些回憶也會一直折麼著你,這難道是你想要的,我想並不是吧。還不如做個陌生人,彼此互不聯繫,讓那些回憶都隨風而逝,總比過天天沉醉在分手的痛苦中強。



愛過恨過,只因深愛過,所以不能做朋友。只因為深愛過,所以希望彼此都互不打擾。只因深愛過,所以希望對方都幸福。只因深愛過,所以最後要選擇忘記對方。


北街未雨綢繆



既然愛過,最後又沒有走到一起。那麼,就真的不要再在一起當朋友了。

如果是被拋棄的那位,應該會分分鐘想著同愛過的那個人的現任比,見不得她的現任風光過他,見不得她的現任幸福。也會分分鐘拿自己的現任跟愛過的人比,比來比去,就會一肚子不平衡,最後,啥時候綠了現任,自己也會覺得理所當然。



如果是拋棄人的那位,心裡的優越感會滋滋升起。我在想,她會拿什麼眼光來看待這個被拋棄的愛人兼朋友,她會回過來利用她麼?有可能喲,就像當年拋棄他時那麼聰明地利用她,或者,寂寞空虛冷的時候,會不會又想著同她滾一回床單?!



愛過,又沒走到一起,還能做朋友的話。不是神經大條,就不是真正愛過!別拿放下,朋友之類的高端言論來糊弄人!大家都是成年人,都知道箇中緣由,如果不想綠了誰,不想為難誰,不想尷尬誰……彼此,分開得越徹底越好!你們的朋友情誼,沒有那麼高尚,也沒有那麼純潔,甚至還有點汙。


中小學生作文


一個檸檬一杯水,一個純一個鮮,你儂我儂,泡在一起,沒多久就成了檸檬水。

時間長了,水覺得檸檬酸,檸檬覺得水太淡,決定一拍兩散,檸檬繼續做她的檸檬,水還是做他的水,還是相遇時的純和鮮。

但水怎麼也去不掉檸檬味,檸檬也怎麼也回不到曾經的鮮酸,水變成了淡檸檬水,檸檬變成了淡檸檬汁,都回不去曾經的純和鮮。

一旦開始,就再也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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