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一医生被逼自杀,俩学生及家长应承担什么责任?律师亲属应承担什么责任?

草上搭个飞白




西门观点:涉事男孩子应该受到惩戒教育,其家属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事件大略:


具体情况描述中已经说明,其实,经过也并不复杂:

1、两个13岁男孩在游泳池摸女医生隐私部位,女医生恼怒。

2、女医生丈夫气愤之下揍了男孩。

3、男孩家长在游泳池大闹之后,仍然不依不饶,又带人到女医生医院大闹。

4、女医生承受不了压力下,自杀身亡。



我的看法:

首先,有人把男孩子称作‘’熊孩子‘’是错误的。如今,13岁的男孩子已经不像过去年代什么也不懂,已经有了性意识,所以,他们的行为不能定性为熊孩子的无意恶作剧,而是猥亵行为。

其次,女医生丈夫的行为虽然不妥,但自己的妻子蒙受两位男孩的猥亵,而且是在泳池,因此,怒不可遏,动手揍了男孩,也是可以理解,而且,两个男孩绝对应该被狠狠教训。

第三,孩子家长的行为非常错误,不仅没有批评孩子,而是对受害者丈夫不依不饶,这是对孩子邪恶行为的纵容。

最不可容忍的是事后又跑到受害者工作的医院骚扰大闹,在本来受害的女医生心理上雪上加霜,这是导致女医生自杀身亡的主要因素。



所以,对两个涉事男孩,虽然达不到处罚的年龄,但必须严加惩处和管教,对涉事家属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数额,法院依法判决。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门白甫


这是个被舆论和“熊孩子”及其亲友无限放大,积毁销骨而酿成的人伦悲剧。在这里,首先对自杀女医生深表同情和惋惜。

爆点事件,故事挺长,相信大家都已经清楚了来龙去脉,老卓就不赘述始末了。

老卓以为:本次事件中,始作俑者,两个13岁少年的缺教养和其父母亲友的护短,以及后来的不依不饶推波助澜,是女医生自杀的直接诱因。当然,女医生的丈夫,出手教训少年的行为也欠妥,但作为一个男人,在当时情境下无可指责。

媒体的失查和滥用权利、以及无限放大事件本身。明明一个道歉就能解决的事情,为了爆料赚眼球,某些媒体人已经没了底线和最基本的是非甄别能力。

最后,还是要归结到“熊孩子”身上。13岁,不小了,基本的是非观和性别意识都有,大人护短,甚至于无理搅三分,只会让孩子更加的有恃无恐。相信惯子如杀子,大路不平有人铲的道理你们不会不懂,如此放任下去,迟早会自食其果,而且是致命的。

法律能奈你何?可怜的女医生是不堪压力“自杀”,小男孩因为不满14周在刑法上有豁免权,只能在民法和道义上寻得公正;对于胡搅蛮缠的家长,可追究其涉嫌寻衅滋事的法律责任,被害人家属亦可要求精神抚慰;对于推波助澜的某些媒体(包括自媒体),同样是道义和民事上的责任。

此刻,我的心里真的好难受,压的我喘不过气来。





老卓侃天下


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首先是两个熊孩子,如果真的是摸了安医生的屁股,受惩戒也是必需的,否则他们会认为这种猥亵行为是无所谓的,但这种惩戒可以来源于家长,也可以来源于安医生这一方,从视频情况来看,要家长惩戒她们自己的孩子几乎是不可能的,而安医生的丈夫给予的惩戒也并不过分,可以达到让孩子知道“做了坏事是会受到惩罚的”的道理;其次,孩子的家长在整个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孩子能做出这样的行为,说明家长也是毫无修养的人,既不认识到自己的孩子行为已经非常出格,又殴打了安医生,过分的是在安医生的丈夫已经道歉的时候,仍不依不饶,到对方单位吵闹,这其实是她们的孩子缺乏教养的根源,她们应该既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也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最后,也是很关键和容易被忽略的,就是故意剪辑视频,上传网络的所谓律师,对于事件的结果,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如果这种故意被证实,也应该和家长一样承担责任,因为执法犯法,在处罚上还要更重些。





管风里是谁


天啊,才13岁啊,竟然能对一个成年人女医生做出这样的事情,事后医生受到的打击太大,无法承受,所以选择了自杀,没有自杀也会被逼疯,孩子的母亲不依不饶去单位闹,发到网上指责,你自己的孩子犯的错,都跟你这做母亲的有关,有这样的母亲孩子能好到哪里去,现在你可以不忍心别人教育你孩子,迟早有一天还是要别人管教,这样的孩子不管教学不好的

小小年纪做出这样的事情,还被家属发到网上,我不知道家属怀的是怎样的心,难道非要把人逼死了,你就心静了吗?如今你如愿了吗?

你都不想想你的孩子今后咋站在人前吗?

家属,律师,孩子,还有那些媒体。一个不能放过,


触碰心灵深处的声音


,一,先说事件,医生可以为之死,作为医生,作为长辈,对方又未成年,不该有的动作,应该是有的。十三岁,康熙皇帝都当爸爸了,我不知这两孩子身体情况如何,不敢妄断,但医生介备,可见发育正常。不道欠反怼人,欠教养且有有意为之之嫌,男不摸头,女不摸腰。丈夫动手过分了,为此道欠应该。再挨打也过分了。警察出面已解决。事情应该到此为止。半拉孩子出这种事,闹得满城风雨,应该脸上无光,回到家无论事有没有,都该申介孩子,有则改之 ,无则加勉。这种事是要毁人一生的。

一觉醒来,摔倒不痛爬起来痛,认为孩子和自己名誉受损,到医生医院撒泼想找回面子。𣎴惜拿医生名誉,给孩子开拓,开除医生,是绝招。不死不休。其间必有污辱性不堪入耳之言。开除了医生儿子不就清白了吗。百姓心里有杆称,医院领导也不糊涂,只安慰息事宁人,心里也笑有如此家庭,一个错,打自己无数次脸。越抹越黑。毁了儿子也毁了家庭。

诸葛亮骂死王郎,尤三姐拔剑自刎,总有性烈的。无论如何结局,这护犊子的家庭道德生命完了。人们看着绕路走,指指点点,不骂你算对你尊重。认为这泼妇家庭了得,舌头都能杀人。人生学问:有些人不判死刑,吃一辈子八两饭了,不减刑,高兴服判不上诉,为何一盆脏水就死人?名节比命重要?

孩子可以不负责任,上医院闹事的家长,若有污辱情节,若严重,有证据。当负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逃不掉的。


周宗明217


首先孩子摸医生隐私处是否有意为之这个主观意愿不好判断,但在公共场合触碰到异性身体是事实,被侵犯的医生要求孩子道歉是合理要求,但孩子不但不道歉,而且朝医生吐口水做鬼脸,这就是极其没有教养的行为了。人不是独立生存的独兽,是生活在社会中人群里的群居动物,所以在公共场合做错事是要承担责任的,这是道德和法律存在的基础。孩子此时受到惩罚是应该的,医生丈夫出手惩罚应该以威吓为主,使其认识到错误,并道歉才是目的,如果孩子拒不认错则应该找到孩子家长并告知孩子所犯过失,让孩子家长代为道歉并且管教孩子也是大家都可以接受的结果,但是医生丈夫惩罚出手过重,本身就是违反道德甚至法律(虐待儿童)的过失行为。这种行为导致孩子家长不能接受(换做任何人子女遇到这种情况也不能冷静对待),并做出更加过激的行为,在更衣室里围殴女医生,至此报警,警方介入,双方都存在过失行为,但都没有造成违法后果,警方进行调解是没有问题的。至此一切过失行为都在可控范围内,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可以说就是一起简单的民事纠纷。

接下来孩子家长的行为就开始过分了,先是去医生所在单位闹事,接下来剪接视频,使事实内容歪曲的呈现出来,并刻意发送到网上进行宣传,甚至操纵舆论诋毁女医生的形象。这一切行为触犯法律与否自有公论,但这一系列行为确定影响到这名女医生的正常生活,影响到情绪,影响到心理,对女医生的生活造成无法平复的影响。(要知道整个事件中女医生是没有过错的,她只是身体被孩子侵犯,随后又被孩子家长殴打)最终无法承受压力,走向绝路。

在整个事件中女医生是最无辜的那个受害者,为什么却是结局最悲惨的呢?除了孩子家长的蛮不讲理和恶意攻击之外无疑最重要的是社会舆论的软暴力。网上这么多不了解真相的网民随波逐流,恣意发泄,不计后果,也确实不承担后果的行为害死了最可怜最无辜的人。现在当事人自杀了,造成不可挽救的后果,舆论就像墙头草一样转过来了,更有甚者还人肉了肇事的孩子,难道要这2个孩子也自杀才能满足大家的愿望?要知道真正故意施害的是孩子的家长,那么要孩子家长自杀才能满足大家的愿望?要知道真正造成悲剧的正是这些随波逐流,恣意发泄,不计后果的网民。希望国家有相关的法律出台,对这些自以为不计后果的网民能够予以监控,并让他们承担后果。


神武大猪头


简简单单的事情,而且一浪接一浪到了派出所,应该是该划上句号的,却因为家长的不饶和律师亲戚的出谋划策出了人命,这不是爱自己的孩子,这是在毁自己的孩子,让十三岁的少年因为自己的行为演变出了人命,家长是罪加一等。

,,

如果说家长是罪加一等,那么身为律师的亲戚则是罪加二等、十等。

律师是懂法的人,律师是这个社会矛盾的化解者,是和谐社会的桥粱,而这个事件里的律师在问题已经经过派出所处理好了,本该是劝说和帮助十三岁少年的父母放下,于此于彼都应该风平浪静。可是这个律师却是反向的生出幺蛾子助十三岁少年的父母把这个小事情弄成大事件,而且越闹越大,花钱买大v胡编乱写,用律师身份拿到视频载取片面上传视频网站等等。

这是律师吗????这分明是个不懂法的没有教养的野蛮人。

一,道歉。二,经济赔偿。三,我认为这个律师的从业资格证应该注销。四,律师楼的营业执照应该吊销。五,把自己所做所为的事情以文字的形式再现出来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出来。




头顶有蓝天123


这个问题的始末前因后果我认为当由法律界人士调查取证,要实事求是以证据确凿由司法部门公证公开处理为准,事情的起因燃自于两个13岁未成年的男孩,然后由男孩家属打了受害者而造成了一桩血腥的命案,再由律师和亲属的见证处理,这其中是否合理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我想这不是你我他以及其它他任何人就可下结论的事,应该要由公证的法律界人士说的算才是关键,我只能发表个人观点和看法,你说真要追究责任的话,面对两个未成年的趣事男孩责任是有,可问题两个未成年的男孩除了对他们进行教育以外还能怎么追究相关责任,两个男孩是直接的挑衅者不假但不是直接的杀人凶手这也是事实,当然男孩家属站出来直接打了受害者这肯定是要负相关责任的,因为这起命案的受害人与打人的家属可能有一定的关联,所以家属这个责任是无可推御,至于律师和亲属是如何作证处理的该问题是否有误有没有要承担相关责任这个本人不知,所以真正当事人谁对这起事件谁要负担起什么样的责任这还得要法律的公开审判,旁人我想是无权干涉,也干涉不了,以上回答是个人观点,欢迎投稿,欢迎探讨,祝大家睦邻友好!开心快乐!万事如意!


平凡的幸福44396278


泳池里到底是小孩摸了医生屁股还是无意碰撞,这个无从考究。医生老公打了孩子,他当然不对。随后孩子家长叫上同伴在更衣室辱骂打了女医生,这是孩子一方不对。本来这些都是小事,道歉或者适当赔偿就可以过去了,事实上在派出所双方已经和解,女医生老公道歉,警方也确认了双方没有异议,各自回家。按道理这件事情就过去了,类似的事情在中国每天不知道要发生多少起。千不该万不该孩子家长在派出所已经达成和解的情况下,觉得心里不舒服,觉得公安机关处理不当,必须采取进一步措施报复,先是去对方单位闹事,无理要求对方单位领导开除其党籍,解聘职务。后又利用关系,煽动媒体,指引舆论导向。其目的就在于你打我儿子,我就要搞得你身败名裂,人人唾弃!只不过孩子家长也没想到的是,玩火玩大了,他们只想着烧堆火,借着网络的风,吓唬吓唬人,却根本没有考虑到,任何事情经过网络狂风的肆虐,已经不受他们控制了!网络的谴责,舆论的压力,犹如洪水猛兽,断送了一个生命!真正的凶手是谁?希望大家看清楚,孩子家长固然有错,事实已经造成了,悲剧已经酿成,同样的事情不要再发生第二次,广大媒体和网友们清醒点,不要再跟之前一样,去无脑谴责孩子家长,甚至人肉搜索,短信轰炸,静待公安机关处理结果。


别离何


这是个被舆论和“熊孩子”及其亲友无限放大,积毁销骨而酿成的人伦悲剧。在这里,首先对自杀女医生深表同情和惋惜。

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首先是两个熊孩子,如果真的是摸了安医生的屁股,受惩戒也是必需的,否则他们会认为这种猥亵行为是无所谓的,但这种惩戒可以来源于家长,也可以来源于安医生这一方,从视频情况来看,要家长惩戒她们自己的孩子几乎是不可能的,而安医生的丈夫给予的惩戒也并不过分,可以达到让孩子知道“做了坏事是会受到惩罚的”的道理;其次,孩子的家长在整个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孩子能做出这样的行为,说明家长也是毫无修养的人,既不认识到自己的孩子行为已经非常出格,又殴打了安医生,过分的是在安医生的丈夫已经道歉的时候,仍不依不饶,到对方单位吵闹,这其实是她们的孩子缺乏教养的根源,她们应该既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也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最后,也是很关键和容易被忽略的,就是故意剪辑视频,上传网络的所谓律师,对于事件的结果,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如果这种故意被证实,也应该和家长一样承担责任,因为执法犯法,在处罚上还要更重些。

首先,有人把男孩子称作‘’熊孩子‘’是错误的。如今,13岁的男孩子已经不像过去年代什么也不懂,已经有了性意识,所以,他们的行为不能定性为熊孩子的无意恶作剧,而是猥亵行为。

其次,女医生丈夫的行为虽然不妥,但自己的妻子蒙受两位男孩的猥亵,而且是在泳池,因此,怒不可遏,动手揍了男孩,也是可以理解,而且,两个男孩绝对应该被狠狠教训。

第三,孩子家长的行为非常错误,不仅没有批评孩子,而是对受害者丈夫不依不饶,这是对孩子邪恶行为的纵容。

最不可容忍的是事后又跑到受害者工作的医院骚扰大闹,在本来受害的女医生心理上雪上加霜,这是导致女医生自杀身亡的主要因素。

个人认为整件事最可恨最应该受到惩罚的是那个律师小姨子,熊孩子没教养,父母护子都情有可原,而那个律师,不去维护法律的威严与公平公正,而去歪曲事实,颠倒黑白,钻法律的空子,杀人不见血,这种人是最恐怖的,他已经彻底失去了一个法律工作者的底线,这种人还哪里能代表法律?社会哪里还需要这种律师?说句实话,这种人我真不敢惹,就算他把我那我家烧了,我也会对他客客气气的,不敢有怨言,因为她想弄死你太容易了,而且他也特别乐于这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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