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起征點將敲定!個稅草案月底迎來二審:最快10月試行

事關億萬納稅人的個人所得稅法正進行一次重大變革,

而答案有望將在8月31日揭曉

前段,關於“個稅起徵點提高”受到社會很大關注

7月28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徵求意見,

中國人大網顯示,

草案徵集意見超過13萬條

足見關注度之高

個稅起徵點將敲定!個稅草案月底迎來二審:最快10月試行

最新消息是

而個人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本月底將迎來二審

10月1日起,

個稅徵點能否提高到5000元或者更高,

要看二審是否表決通過

8月17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委員長會議召開。會議決定,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8月27日至31日在北京舉行。

委員長會議建議,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包括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等。

上述消息一出來,又開始沸騰了

起徵點能否向此前兩次修訂一樣小幅上調,

專項附加扣除是否增加項目,

再次成為焦點

起徵點5000可否會上調?

此次個稅修法草案擬將起徵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同時首次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實行綜合徵稅。

先來看看新草案都公佈了哪些“福利“呢?

  • 個稅起徵點擬由每月3,500元提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
  • 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
  • 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
個稅起徵點將敲定!個稅草案月底迎來二審:最快10月試行

同時,和每個人息息相關的

此次草案的核心就是

『 減稅降費 』

那麼,具體到每個人的工資上

大家能省下多少錢呢?

咱們先看下草案內容

《草案》新版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個稅起徵點將敲定!個稅草案月底迎來二審:最快10月試行

本表所稱“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

以本地區的職工為例

(五險一金按月工資的21%計算)

月收入 7,000 元

★ 個稅少繳 82.1 元 ★

調整前:(7,000元-21%*7,000元-3,500起徵點)*10%適用稅率-105=98元

調整後:(7,000元-21%*7,000元-5,000起徵點)*3%適用稅率-0=15.9元

月收入 10,000 元

★ 個稅少繳 248 元 ★

調整前:

(10,000元-21%*10,000元-3,500起徵點)*10%適用稅率-105=335元

調整後:(10,000元-21%*10,000元-5,000起徵點)*3%適用稅率-0=87元

月收入 15,000 元

★ 個稅少繳 640 元 ★

調整前:(15,000元-21%*15,000元-3,500起徵點)*20%適用稅率-555=1,115元

調整後:(15,000元-21%*15,000元-5,000起徵點)*10%適用稅率-210=475元

月收入 20,000 元

★ 個稅少繳 1,200 元 ★

調整前:(20,000元-21%*20,000元-3,500起徵點)*25%適用稅率-1,005=2,070元

調整後:(20,000元-21%*20,000元-5,000起徵點)*10%適用稅率-210=870元

月收入 25,000 元

★ 個稅少繳 1,517.5 元 ★

調整前:(25,000元-21%*25,000元-3,500起徵點)*25%適用稅率-1,005=3,057.5元

調整後:(25,000元-21%*25,000元-5,000起徵點)*20%適用稅率-1,410=1,540元

新的個稅修正案對於各個工資階段的人群來說,稅費都有一定比例的下調,也就是說,國家給大家變相的“漲工資”了

起徵點引起了社會廣泛的討論,甚至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中也是如此。在一些民眾甚至專家看來,起徵點還可以進一步提高。

個稅起徵點將敲定!個稅草案月底迎來二審:最快10月試行

不過,中國個稅起徵點的設置,並不僅以居民人均收入或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為標準,還要參考贍養係數等。

根據2011年個稅調整時財政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的說明,個稅起徵點設置以不低於“城鎮職工每月人均負擔的消費支出”為標準,其中,城鎮職工每月人均負擔的消費支出=(全年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贍養係數)/12。

據估算,2017年城鎮職工每月人均負擔消費支出已經上升至4013元,明顯高於現行3500元每月的起徵點。考慮到2010年後贍養係數的上升,以及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等統計數據嚴重被被低估,5000元每月的起徵點難言偏高。

工資、薪金、個稅

為大家準備了

超全的工資薪金個稅的小知識

大家趕緊端起小板凳

一起來看吧!

個稅起徵點將敲定!個稅草案月底迎來二審:最快10月試行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

下列所得屬於工資薪金所得徵稅範圍,應徵個人所得稅

(1)個人因退職、退養和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收入。

(2)個人因內部退養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

(3)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

(4)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超過規定比例和標準繳付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5)企業為員工支付的各項免稅之外的保險費。

(6)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訊制度改革而按月取得的公務用車、通信補貼收入扣除一定標準公務費用後的餘額。對不按月發放的補貼收入,分解到所屬月份、並與該月份“工資薪金所得”合併後計徵個人所得稅。

(7)個人因沒有休帶薪年假而從任職受僱單位取得補貼應當合併到工資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

(8)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原則,對於發給個人的福利,不論是現金還是實物,均應繳納個人所得稅。但目前我們對於集體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現金方式的福利,原則上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9)因工作需要,從單位取得並實際屬於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用品,不屬於個人所得,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10)單位發放的取暖費、防暑降溫費補貼,應徵收個人所得稅。

(11)個人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取得2倍或3倍的等加班工資,應併入工資、薪金所得,依法計徵個人所得稅。

此外,下列所得不屬於工資薪金所得徵稅範圍:

(1)獨生子補貼;

(2)托兒補助費;

(3)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

(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5)遠洋運輸船員的伙食費補貼。

(6)取得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或其他屬於生育保險性質的津貼、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但是超出上述範圍的津貼、補貼,應合併當月工資薪金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除了稅率降低,此次個稅改革最大的看點就是專項抵扣。

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將可以在稅前扣除,如果這部分改革能夠落實,實際減稅的力度將大大超過起徵點和稅率的調整。

不過,由於草案說明中並未列出專項抵扣的具體標準,比如說,子女教育支出是否包括上培訓班的支出、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專項附加抵扣是否要區分不同房屋類型等。

因此二次審議中,或將再次細化抵扣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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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修正案實施時間

個稅法修正草案顯示,擬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而在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工薪所得可先行適用5000元起徵點(不進行專項附加扣除),經營所得可先行適用新稅率表。

我國現行立法法並不絕對要求所有的法律都必須“三審”才可以通過。修正案很可能二審就會通過。

如果個稅法修正案在本月底二審通過,則將會按計劃實施。即使還有不同的意見,個稅改革也會如期推出,因為它已是當前稅制改革的必然趨勢,僅是如何完善的問題。

個稅起徵點將敲定!個稅草案月底迎來二審:最快10月試行

不管怎麼樣

都希望個稅起徵點調高能儘快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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