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召開《宿遷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草案)》聽證會

(速新聞記者 張又千)4月3日上午9點30分,《宿遷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在宿遷市城管局召開。聽證會上,與會人員就《條例(草案)》相關內容、細節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並進行交流探討。會議由市城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馮德斌主持,兩名聽證人、三名聽證陳述人、兩名特邀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以及法律工作者、停車場管理者、熱心市民等12名來自社會各界的聽證代表參加聽證會。

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小汽車保有量激增,停車矛盾凸顯,車輛停放必須進行有效規範,才能夠保證資源有效利用、交通更加暢行、秩序更加優良,因此停車問題成為社會關注度極高的城市管理事項。

“近年來,我市市區在推進停車便利化、建設智慧停車系統和實施收費調節等方面做出了很多有益嘗試,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停車場管理領域還存在許多需要規範的問題,需要更加完備的制度和更加詳實的規範來進行約束。”據馮德斌介紹,作為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的必然要求、解決局部地區停車難的現實需要、文明城市發展的內在要求,在國家、省級層面的統一部署下,《條例(草案)》應運而生。《條例(草案)》是市人大常委會確定的2020年地方立法項目,由市城管局負責牽頭起草。

“條例對停車者的規範和約束較少,對一些惡意欠費的停車者,是否可以增加相關規定督促其及時繳納費用?建議在第六章‘法律責任’章節,增加一些處罰措施。”宿遷公共停車場建設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盧裕松作為聽證代表提出建議。

“這個問題在總則第六條有所體現,如果出現停車者欠費、逃費等情況,城市管理部門將採取信用積分管理等方式進行約束。下一步,我們還將根據條例來制定相關標準,並與公共信用平臺進行對接,根據具體情況對惡意欠費人進行失信懲戒,或由收費主體通過民事訴訟手段進行追繳。”市城管局停車管理辦公室負責人王德鵬作為聽證陳述人給予回應。

據瞭解,《條例(草案)》共分七章42條,主要包括總則、規劃和建設、使用和管理、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監督檢查、法律責任、附則等,《條例(草案)》重點從規定部門職責,強化規劃引領,加強停車場的配建保障,規範使用和管理,加強信息化建設,規範經營行為,優化公共空間使用,以及道路停車泊位的設置、使用、撤除等內容進行了強制規定,同時,對公共停車場的監督檢查和違法行為的處罰做出了詳細規定,旨在通過法律的形式規範行為、引導習慣和倡導文明,從而保證我市停車場的建設、使用、管理更加規範化、法制化,停車更加便捷有序。

“就聽證代表對《條例(草案)》提出的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市城管局將進行認真研究、梳理,並在草案的修改完善過程中充分吸納,確保該條例更具科學性、專業性和可操作性。”馮德斌介紹道。

宿迁召开《宿迁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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