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不作爲,限規定之日上繳物業費,不然起訴,業主如何維權?

小浪0907


簡單的來說,筆者建議業主去協商和積極應訴。

對於物業公司起訴業主有關於物業費官司,基本上一打一個準。法庭在判決時,都適用於簡易程序,加上物業公司駕輕就熟,基本上覆制黏貼一下,資料就準備齊全。一次開庭,就可結案。


現在這一類物業費官司,多如牛毛。如果全國的區縣法庭,能敞開不加限制接案的話,案子的開庭的排期,有的城市可能排到三年之後。數量之多令人乍舌。其中的原因在就不在本回答中回答了,有時間另外說。

那麼,象提問人一樣接到起訴書的業主怎麼辦呢? 筆者的建議如下:

1、與物業公司相關負責人,面談。對於物業公司明確起訴業主,物業公司還是對被訴業主敞開談判之門的。這個相關負責人,有可能是客服主管、項目經理,也可能是法務人員。

無論是誰,業主應抱著誠懇的態度,將自己發現的物業問題逐一擺出,要求給予減免部分。這裡說的誠懇是:業主認識到業主有責任繳物業費,是義務。沒有這個認識,基本上沒啥可談。


就是業主認為有充足的理由,物業公司也很少有給與減免,主要是這個口子一開,難以說服所有其他的業主。你說給你打七折,那交了全款的業主是不是都應該退呢?為啥是七折?那有的人會主張六折、五折!還有要求免費的。

2、接訴後立即反訴物業公司。將已收集到的證據整理,在答辯期遞交訴狀。同時聯繫法官,爭取併案開庭。

這個應是大多數業主維權之道。

如果準備不充分,或者證據的有效性不足法庭採信的情況下,業主仍然會敗訴,但是此舉至少證明你努力過了,也出了口氣,是不是?

一個小區要一貫保持物業管理水準,成立業主大會\\委員會是必經之路。就目前的法律法規條件下,業主沒有統一的組織,單單依靠物業公司的自律,風險還是挺大的。靠業主拒繳物業費,來督促物業公司改進服務質量,屬於飲鴆止渴。


老包有時不在線


小區物業與居民的生活息息相關,物業公司應為小區居民提供良好舒適的生活環境。

根據我國《物業管理條例》,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在實際生活中,物業與業主的矛盾就主要集中在小區綠化、衛生環境、治安等等方面。小區物業的不作為,輕則給居民生活帶來不便,重則會侵害居民的人身或是財產損害。

同樣的,業主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繳納物業服務費用。

在與物業出現糾紛時,應積極與物業溝通解決,物業無作為與物業費的繳納為兩個法律問題,物業服務差並不能成為物業費欠繳的足夠有效的抗辯理由。

若僅以不繳納物業費予以抵抗,不僅無法解決問題,反而激化矛盾。

因此,對於物業不作為,我們可以做的有:

協商

與物業發生糾紛,首先可以及時與物業公司進行溝通,提出相應的建議和要求。

在國內大部分的小區物業都是由開發商選擇與其有一定業務關係的物業公司進行物業管理。因此也可以通過與開發商進行協商,由開發商出面進行協調。

投訴

業主們也可以將物業的不作為行為舉報給相應的房管局等直接隸屬的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做出相應管理安排。對於業主投訴較多、信用不好的物業公司,將來在“准入”機制上也會有所限制。

仲裁與訴訟

業主們還可以選擇對物業公司提起仲裁或在法院提起訴訟。這便需要在日常的生活中注意物業不作為的相應證據的收集,例如小區環境衛生、亂搭亂建的問題等等。

但在現實中,業主們雖對物業有諸多不滿,可提起訴訟的卻非常少,因物業訴訟較為複雜、且耗時耗力。

變更物業

根據法律的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組成業主大會。業主大會可由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參加,在“雙過半”的情況下,可以共同決定通過選聘或解聘物業服務企業。


律師說


首先要定意不作為的標準。1、物業有沒有打掃衛生,有,沒有,有但不乾淨;2、保安有沒有執勤,有,沒有,有但不到位;3、設備設施有沒有維修,有,沒有,有但不及時不到位。

如果有做但沒有做好,不能定義為不作為而是不到位。可以要求整改到位,再繳物管費。但不能以此不交。

就門禁系統來說,如果是一個或幾個單元的門禁系統整體壞了,則要動用專項維修基金。如果是個別家中的則要出錢維修的。像一些老舊小區的門禁系統可能生產廠家都關門的都有,想回復如初,難啊!我們的小區就是如此。真正要動用專項維修基金去更換門禁,有些人又不願意簽字同意,這是什麼事啊!物業也只有勉強維護可以開關門而已。

如果完全沒有做的,可以拒絕交納物業管理費。並向相關的主管部門投訴。物業公司也不敢起訴的。

如果做了但沒做好的,卻總是整改不到位的(要有一定的期限限制的)或是不願意整改的,可以拒交。但要留下相關證據。物業是就是起訴,也打不贏官司得。(它們是不會打的,會時不時的找你協調)

如果都做到了是不能拒交物業管理費的。世上是沒有什麼事是能做到百分百讓人滿意的。

有些時候,不管物業公司怎麼做。小區的業主就是不滿意,不高興。


四月61133646


小區物管不作為,首先你可以根據和物業公司簽定的合同說話,首先要有證據(如錄像,錄音,圖片)法院是誰起訴,誰取證,但是這些和不交物業費沒關係,但可以起訴物業公司。不按合同辦事,要求退還物業費,我經歷過的事,也被告到法院,我雖然佔理但還是輸了,因為法院根據物業合同和物權法,必需交物業費,如果物管無做為不按合同辦事,你可起訴物管,前題是必須交物業費,說白了法院就是物管的催債人,那麼你可以在法院判後,可以抗訴請求複議,這樣就需要很長一段時間,如果二審還是這麼判,你也不用馬上交物業費,等法院執行,物管讓法院執行需要錢等執行廳去執行,但執行廳去執行,你不要阻攔配合執行,否者說你妨礙公物罪,他們最多拿走彩電冰箱洗衣機之類的東西,反正你也用了幾年了,拿走以後換新的,這些東西物管拿去也沒用,說明白了不能讓物管沒有損失的得到物業費,如果你小區沒交物業費的都經過這樣形序,物管就要浪費人力物力和財力來打官司。最後起訴物業無作為或成立業委會解除和物管的合同,另換物業。


P夕陽無限


這種情況應該交物業費嗎?有的物業公司是這樣的,小區裡住宅樓是七層,最底層是雜物房,一共是八層,有部分業主很眼饞這些雜物房的利益,把雜物房改造成住房,物業競然推波助瀾,收了雜物房改造費,給雜物房供水供電。甚至鑿牆開排氣孔和排油煙孔,鑿承重牆埋電線管,鑿地板埋衛生間排汙管,打通承重牆等等改造行為,物業公司競然不給予警告和制止,還收雜物房改造費,為雜物房供水供電。更甚的是,曾經的物業領導競然也買了多間雜物房並改造成住房出租給打工族住,而自已在小區並沒有房產。小區原來七層住人,變成了八層住人,人口密度增大,小區的公共資源,公攤面積放車擁擠,嘈雜聲更多。炒菜做飯的油煙從雜物房孔排出吹入臥室窗戶,烏煙障氣。嚴重影響居民的正常生活。業主不交物業費的理由是,小區雜物房的改造,沒有經過利益相關方即絕大部分相關業主的同意,而物業卻推波助瀾收改造費幫供水供電,甚至幫請裝修工。二是鑿牆、打孔、排油煙、鑿地板等物業競然不敢警告和制止,或幫助通報房產管理局舉報違法改造,保障絕大多數業主的合法利益,這些行為物業並沒有做。三是物業允許或擅自同意在小區裡亂設廣告牌,並不公開廣告牌費收入,以及收入的資金用途去向。


杲笑


首先非常同情你!你說的這種情況我正好也遇到了,不過我比你稍微好點,因為我們這兒物業還算不錯,至少有人打掃,但是也是很懶散的,就更別說管理了!



不吐槽了,畢竟是來解決問題的。物業費是要繳納的,如果你不繳納,物業公司那是可以起訴你們的,而且你不繳納物業費你後期賣房也是需要物業提供手續的。那個時候你還是得把拖欠的物業費全部繳納齊全才可以給你出示證明,所以物業費一定得繳納的。

物業公司不作為怎麼辦?

這個其實也有辦法解決,那就是成立業主委員會,大家一起商量投票把現在的物業公司給開除了就行了,然後再通過投票表決找家新的物業公司就可以了!而且這個是可以操作的,在現在看來早就不是平常事兒了,有些物業仗著和開發商關係好,交房後便開始不作為,只管收錢。這樣的物業公司不要也罷,看了還會生氣!

寫在最後:既然你的物業公司都聲稱要起訴你們了,那我建議趕緊聯絡各位業主想辦法成立業主委員會,人多力量大!可不能吃了冤枉虧,畢竟我們辛辛苦苦買房也不容易,花錢請人管理到頭來不能坑了自己呀!希望你能儘快解決問題!

歡迎大家在下方和我留言互動,也歡迎大夥兒關注我,和我一起探討未來!謝謝🙏


為來科技


我是來找噴的:

物業做不作為,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一個小區80%的都繳了物業費,那說明物業公司還是作為的。部分業主拒交物業費極有可能就是想賴賬而挑刺的。

對於那些說取消物業公司的人,我只想說:貧窮限制了你的享受水平,請你搬回農村去住。

本人親身經歷3個小區,第一個是樓梯房小區,那裡面住的人是千奇百怪,物業換了兩撥,越換越差,最後終於成立了業委會談妥了一家物業公司,收費為6毛一平方,結果一群老頭大嬸指著業委會鼻子罵吃裡扒外,說超過4毛9分5絕不同意,於是第一屆業委會癱瘓;

第二個小區是個學區房,電梯高層,物業費1.5每平,大家關門了就誰也不認識誰,還算好,沒什麼大事,就是經常有高空拋物的、車輛亂停的,物業處理不到位。

現在住的雙拼,物業費2.8每平,感覺不錯,保安認識業主的主動開門,好友到訪嚴格登記,小區道路很乾淨整潔,保安電瓶車定期巡邏,碰到提重物的阿姨還主動用巡邏車送到家。


越野小強86678436


小區物業管理合同的規定看物業落實了沒有?通常是衛生管理、安全管理、花草種植修剪、車輛管理、電梯維修以及小區整體維修和公共地區的修補等。如果合同條款規定你有充分證據可以說明物業違約在前,而違約的行為又是合同之規定。你可以拒絕交物業費。如果你所說並沒有證據證明,那你不交服業費肯定不行,因為你使用了別人服務而又不交服務費應該也是違約行為。建議好好看看條款之規定,權衡利弊,看看勝算的把握有幾成再三思而後行吧!


來今雨軒39655858


作為曾經的物業人,表示對你遇到的這家物業公司很無語,同時,也很同情你。要知道你說得那些,除了車輛被擦那個問題,都是公共區域,都是物業應該進行維護的。


通常情況,稍微好一點的物業公司都有自己的綠化、保潔、保安以及工程等部門,這些人就是用來維護公共區域的花草、衛生、安全和設備的,並且是必須維護。



但是,業主朋友需要知道的一點是,就算是物業服務出現問題,也不要以堵車庫門或人行通道來逼物業解決問題,因為這樣很有可能被以擾亂公共秩序而被拘留。同時,也不要以不交物業費的方式來逼迫物業做該做的工作,一旦物業起訴你,這些理由在法律上都很有可能站不穩腳根。


最好的辦法就是,先取證,現在幾乎人人都有智能手機,可以先把你說的這些拍照或者錄視頻,拍照的時候最好用帶水印的相機,因為上面有日期時間。在取得相應的證據後,可以先向所在小區的業委會進行反應,讓他們出面進行溝通。

假如說所在小區沒有業委會,可以向社區、市管科或房管局等相關部門進行投訴,還可以向當地最高領導人發送郵件,當然這個時候,應該多找些業主,既然

你說得那個物業已經那麼不堪,那麼肯定不止你一個人有這樣的感覺。

在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在解決問題的時候,要一級一級的向上報,不要進行越級上報。如果這樣的方式還沒有用,那麼可以多聯合一些業主,請一些媒體來小區進行實地採訪,藉助輿論來迫使物業解決。


傑娃子and輝


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是存在契約關係的,

其契約的內容在於:

業主繳納物業費,物業公司提供相關的物業服務~

基本內容包括:

小區保潔、公共設施維修、交通疏導、安全維護等。

從你的描述中可見,物業沒有履行好義務,

“小區髒亂差、電瓶車被盜、樓道衛生無人打理.....”

業主能以此為由,拒繳、緩繳、減繳、不繳物業費,

並向法院起訴,獲取法院支持~~

也可以啟動業主委員會程序,改選小區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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