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戰國時期的百家爭鳴帶給我們的啓示

春秋戰國時期的百家爭鳴帶給我們的啟示

春秋戰國時期(公元前770—前221年)的諸子百家爭鳴,群星燦爛、盛況空前,是我國古代史上光輝的一頁。研究它很有現實意義。

一、春秋戰國的百家爭鳴與地區文化

其內容包括:“學在官府”局面被打破,學術下到民間,形成諸子百家;百家爭鳴的開端--鄒魯儒墨顯學之爭,到儒墨楊三家鼎立的局面;儒家向法家轉化的魏國西河之學;以屬楚文化的陳、宋為中心的老莊學派屬道家右翼;稷下黃老之學是道家左翼;兼容幷包的稷下之學,使百家爭鳴達到高潮,其中有田齊法、陰陽、兵、名等家,並在爭鳴中相互影響;咸陽之學--《呂氏春秋》,反映百家趨於融合;秦帝國建立,標誌百家爭鳴結束。也包括五大地區文化:魯文化(或鄒魯文化)、楚文化、晉文化、齊文化、秦文化。

探求春秋戰國思想發展規律,進而說明意識形態對社會政治、經濟和軍事的作用。在論述時以百家爭鳴發展為主線,結合五大地區文化,將其發展分為以上幾個階段,反映作者對春秋戰國思想史的見解。

二、何謂諸子百家

春秋戰國為社會轉折時期,經歷劇烈社會變革,“官學”變為私學,“士”(知識分子)很活躍,對天文、地理、數學等各種學術問題爭論不休,對政治制度各有主張。形成“諸子百家”和“百家爭鳴”。

“諸子”指春秋戰國時期思想領域內反映各集團利益的思想家及其著作。《漢書》說:“諸子百八十九家”,取其成數叫“諸子百家”。主要有老子、孔子、墨子、楊朱、許行、商鞅、申不害、孟子、荀子、莊子、韓非子、惠施、公孫龍、田駢、慎到、宋鈃、尹文、關尹、鄒衍、張儀、蘇秦、呂不韋、孫武、吳起、孫臏、尉繚等。

對“諸子百家”,戰國時期的子書都有記載,西漢初期史學家司馬談認為,指“陰陽”、“儒”、“墨”、“法”、“名”、“道”六家。西漢末劉歆和東漢班固則認為是:“儒”、“道”、“陰陽”、“法”、“名”、“墨”、“縱橫”、“雜”、“農”、“小說”十家。有時略去“小說家”。

所謂“六家”、“十家”或“九家”的劃分並不全面。在孟子看來,楊朱學派的影響與墨家常相提並論。楊朱與老、莊不同,立場不一,並非道家,是獨立的一家。按“六家”或“十家”說,難以容納。後來研究者,常按“六家”或“十家”框框來套,把楊朱歸入道家,甚至說成道家始祖,很不合適。兵家在這戰爭頻繁時期佔重要地位,《呂氏春秋》已提到兵家孫臏。他們對後世軍事史哲學史都有影響。而“六家”或“十家”都無兵家,不符合歷史事實。兵家應列為一家。而一家之中,有代表性的思想家,相互間差別很大。孔子死後“儒分為八”。戰國時期儒家分孟、荀兩家。雖都稱繼承孔子,而孟子將其“仁”發展為“仁政”,並“仁”、“義”並提。荀子在儒學中更崇“禮”。可見其差異頗大。道家也類似,稷下學宮宋鈃、尹文的黃老之學和老、莊思想,多不同。雖如此,司馬談、劉歆、班固等從每一“家”主體思想的繼承和發展關係來分類的做法,給先秦思想家的劃分標準和從事研究工作,仍提供重要依據,故它被後世一直沿用下來。

三、百家爭鳴盛況

春秋戰國時期各諸侯國主要精力用於政治、經濟、軍事的改革,使意識形態,長期內落後於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其他方面。由於統治思想未形成,就為百家爭鳴創造了條件。諸子百家都能夠自由著書立說、四處奔走,宣傳其思想和主張。

戰國時期,各諸侯為逐鹿中原,需借重知識分子,因而養士之風盛行。戰國初,魏文侯尊賢禮士,子夏、田子方、段幹木、李悝、吳起、西門豹、樂羊等都在其周圍。他們對魏國富強起很大作用。齊威、宣時在臨淄西門外設稷下學宮,招徠天下“士”,講學和著書立說。“稷下先生千有餘人”,而稷下“學士”“數百千人”。後來貴族“四公子”孟嘗、信陵、平原、春申諸君“養士”多達幾千人。戰國養士”之風,顯然對“百家爭鳴”起促進作用。

戰國諸侯對“士”的寬容政策,允許學術自由。他們雖有所選擇,但能兼容幷蓄。齊稷下學宮正是這樣,田齊政權倡導黃老之學,而對各派學者兼而禮之,可自由講學、著書立說和議論政事。這是因為戰國諸侯為鞏固政權,要從多方面總結政治得失,摸索經驗,因此對各家“兼而禮之”。《淮南子》說:“百家殊業,兼務於治”。可見百家學說,諸侯都可選擇,各取所需。由於諸侯對“士”的寬容,允許其“合者留,不合者去”,從而促進各國人才流動,為“百家爭鳴”創造寬鬆環境。

在如此環境中,培養了衝破舊傳統、敢於探求精神,從而促進學術發展。因此,各家各派著作如雨後春筍般湧現,各種觀點紛然並存,辯論時有發生。這也促進科學技術大為發展。

“諸子百家”關係錯綜複雜。在一過程中,有儒墨、儒法、儒道之爭,等等。一家之中,內部也有派別爭論。但諸子從各自立場提出救世主張。如《淮南子》說,諸子之學皆出於救時之弊,而形成各家特色。如《屍子》說:“墨子貴兼,孔子貴公,皇子貴衷,田子貴均,列子貴虛,料子貴別囿”。《呂氏春秋》說:“老聃貴柔,孔子貴仁,墨翟貴廉,關尹貴清,子列子貴虛,陳駢貴齊,陽生貴己,孫臏貴勢,王廖貴先,兒良貴後”。諸子雖各有特點,往往各執一端,有其片面性。荀子批評其自以為是很形象:囿於自己的主張,惟恐別人說自己不好,對他人的學說,卻惟恐有人說好。

意識形態領域,雖紛紜淆亂,但各有中心問題。在春秋末期,主要是儒、墨顯學的之爭。在戰國早、中期,則出現儒、墨(翟)、楊(朱)三家鼎立局面。戰國中期,齊稷下學宮黃老之學有頗大發展,戰國中期莊子發展老子學說,使道家有較大起色。而早期法家李悝、吳起、商鞅等,主要在政治經濟領域從事變法,其與儒家的爭論,理論並不完整,地位也不重要。故孟子主要論辯的對手是楊、墨兩家。戰國後期,韓非總結商鞅的“法”、申不害的“術”、慎到的“勢”,才使法家的理論趨於完善。儒法之爭家從韓非始成氣候。

總之,春秋戰國“百家爭鳴”局面是劇烈社會變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反映。

四、諸子百家的相互影響

春秋戰國“百家爭鳴”,激烈論爭,只是其一方面;爭鳴中,各家相互影響是另一方面。過去學術界前者重視,而後者往往被忽略。故要著重談談。這在在稷下學宮十分明顯:

1、道法相互影響:《管子》的《心術》等四篇(宋鈃、尹文著),體現稷下黃老之學道、法相互影響的特點。如說:“事督乎法,法出乎權,權出乎道”。是講“道”、“法”關係,顯然“道”是基本的。稷下黃老之學是以道家為主體而為法家的政治(法)進行論證。《尹文子》說:“萬事皆歸於一(指道),百度皆準於法”。可見道、法緊密相聯。而尹文更強調道。他說:“大道治者,則名法儒墨自廢;以名法儒墨治者,則不得離道”。

田齊法家的道、法融合思想尤為突出。《管子.君臣》上說:“明君重道法”。《任法》篇說:“百姓輯睦,聽令道法,以從其事”。故田齊法家又稱道法家。韓非頗受這種道法融合思想影響,而主張“因道全法”。(《韓非子·大體》)

2、儒法相互影響:田齊法家強調法家“法”的特點,同時兼用儒家“禮”、“義”。《管子·牧民》有“禮、義、廉、恥”國之四維說,且主張孝悌。顯然受儒家影響。

孟子在稷下學宮,也受法家影響。《孟子》說:“舜為天子,皋陶為士(法官),瞽瞍(舜的父親)殺人”,該怎麼辦呢?孟子認為,法官該把瞽瞍逮捕,舜不能禁止,因是依法辦事。由此看來,孟子也有法治思想。

在社會分工理論上,田齊法家著作《管子·法法》說:“君子食於道,小人食於力。君子食於道,則上尊而民順;小人食於力,則財厚而養足”。孟子說:“或勞心,或勞力,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治於人者食人,治人者食於人,天下之通義也。”(《孟子·滕文公上》)兩者主張大體相同。從中可見儒法兩家相互影響。

荀子受田齊法家影響更深。他改造儒家的“禮”,加進“法”的內容,常常“禮”、“法”並稱。他說:“隆禮尊賢而王,重法愛民而霸”。因此,荀子的弟子韓非李斯都成了法家。

3、儒道相互影響:孟子受黃老之學影響,郭沫若早指出:孟子主張“浩然之氣”襲取《管子·內業》“浩然和平,以為氣淵”,而稍作改造。(《十批判書》)孟子“養心莫善於寡慾”,也受黃老之學影響。《管子·心術上》說:“虛其欲,神將入舍”。《內業》說:“能去憂樂、喜怒、欲利,心乃反濟”。兩者比較,其影響明顯。

同時,儒家對宋鈃、尹文也有影響,《管子·內業》說:“止怒莫若詩,去憂莫若樂,節樂莫若禮,守禮莫若敬,守敬莫若靜。內靜外敬,能反其性,性將大定。”其道家主“靜”思想與儒家“禮”、“樂”、“詩”融合了。

班固《漢書·藝文志》說,諸子百家“其言雖殊,闢猶水火,相滅亦相生也。仁之與義,敬之與和,相反皆相成也”。是說各家主張雖不一,相互如水火不相容,但往往相滅相生,相反相成,使學術思想不斷提高。如老子提出“道”概念,認為是萬物本源。強調抽象思維作用。墨子認識論強調經驗,重視感性認識,克服了老子強調抽象思維的片面性。荀子吸取墨子重視感性認識的長處,建立其認識論,又吸取宋鈃、尹文認識論,給理性認識一定地位。因而荀子認識論就在前人基礎上大大提高一步。

“百家爭鳴”的相互影響,還表現在思想資料繼承上,並不侷限於某家只繼承某家,而是各家互相吸取營養。如法家韓非批判繼承老子思想,作《解老》、《喻老》,把老子的“道”,加以改造,吸收到他的思想體系中。

這種相互影響到戰國後期更明顯。由於政治上統一已成為大勢所趨,“百家爭鳴”漸漸轉入總結階段。荀子不僅是儒、法合流關鍵人物,也總結諸子百家。其《非十二子》、《解蔽》、《天論》等篇,正是總結“諸子百家”的著作。他善於批判吸收諸家優秀成果,因此,其天道觀、認識論、邏輯學等都達到先秦思想的高水平。

戰國末期《呂氏春秋》,“兼儒、墨,合名、法”,使“諸子百家”融合一起。這是政治上由諸侯割據走上全國統一趨勢在思想意識形態領域的反映。

“百家爭鳴”隨秦統一六國,中央集權專制國家建立,也就相應結束。總之,“百家爭鳴”,相互詰難又相互影響。這才是對“百家爭鳴”的全面理解。

五、關於春秋戰國時期文化中心的轉移及其現實意義

由此可見,春秋時期文化活動中心在魯國,是鄒魯之學;戰國時期三大學術活動中心: 1.戰國初期魏國的“西河之學”: 2.戰國中期齊國的“稷下之學”: 3.戰國晚期秦國的“咸陽之學”:過去學術界對此很不重視,在此要特別強調,呂不韋受西河之學、稷下之學的影響,有門客三千,主持編撰《呂氏春秋》,形成雜家之學。反映諸子百家爭鳴發展為相互影響和融合,與政治上由諸侯割據發展為秦統一天下趨勢相適應。但秦始皇並未接受呂不韋雜家之學,而主要依靠法家思想和軍事力量來統一六國,片面強調“耕戰”,而反對文化,造成秦“二世而亡”。西漢統統治者總結秦速亡的教訓,終於採納董仲舒的建議“罷黜百家,獨尊儒術,”而形成以孔子為代表,以儒學為主體,綜合道、法、陰陽、名等各家思想的中華傳統文化。這對鞏固封建社會起十分重要的作用。

從上述分析可見,文化中心轉移是隨政治經濟中心轉移而轉移的。而現實社會也是如此。更重要的是百家爭鳴為古代科學技術和文化創新創造了先決條件,因而創造一個寬鬆的人文環境,是發展科學技術與文化十分必要的條件;學術問題有學術發展自身的規律,用行政命令的辦法是解決不了的。

我想這是研究春秋戰國時代的百家爭鳴所得到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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