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水富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水富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水富县人民法院

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需要,让法官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审判工作中,确保审判、执行、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水富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招聘名额及岗位职责

(一)性质:合同制(编制外)工作人员。

(二)岗位:书记员4名(限男性)。

(三)岗位职责: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2、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掌握一定电脑操作技能,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操作软件,能够准确、快速进行文字、数据录入和编辑;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至1999年3月1日期间出生);

4、同等条件下,电子计算机专业毕业生优先;

5、同等条件下,精准扶贫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大中专毕业生优先;

6、五官端正,无口吃、重听、色弱等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缺陷,符合法院工作人员体检标准要求;

7、正式录用后,服从组织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有违法违纪情形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的;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其他不宜在法院工作的。

三、用工方式

合同制工作人员不纳入单位正式编制,采用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管理使用。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合同期满后,根据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劳动者履行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能胜任工作或经年终考核不称职的,水富县人民法院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2、报名地点:水富县人民法院4012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常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交同底版1寸免冠半身近照3张。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现场填报《水富县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报名表》,等候考试通知。

(二)考试

分为计算机上机操作、书写记录测试和面试三部分,总分为100分。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占总成绩50%,书写记录测试占25%,面试成绩占25%。

(三)计算机操作考试

满分为100分,考生直接上机操作,查看考生能否熟练运用Word编辑文档和电子表格的制作等操作,准确、快速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计算机考核又分为听打(即用人朗读一篇文章,考生用电脑记录编辑并将内容打印出来)和看打(给你一篇文章,考生照样输入电脑、编辑和打印出来)。其中听打满分100分,占计算机操作成绩的70%,时间为30分钟;看打满分100分,占计算机操作成绩的考核30%,时间为30分钟。

计算机操作成绩=听打成绩×70%+看打成绩×30%

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书写记录测试

满分为100分,考生听取模拟当事人陈述进行记录,查看考生的书写是否规范,能否正常记录,要求字迹工整速度快。测试时间为30分钟。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按不低于2:1的比例进行,如报名人数低于2:1,则相应的缩减招聘人数。书记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按上机操作测试和书写记录测试两项成绩之和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随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布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按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计算机操作成绩×50%+书写记录测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

(七)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费用由水富县人民法院统一支付。

(八)公布聘用人员名单 经考试、面试和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水富县人民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九)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合同制书记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单位组织培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1年,期满后聘用合同终止,若需续签,根据考核情况,再行确定。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工资1800.00元(含五险,下同),正式聘用后,每月工资2000.00元。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和个人意愿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工作期间,配备必要工作制服。

六、招聘纪律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整个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若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可向水富县纪委派驻法院纪检组举报。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水富县人民法院政工科:0870-310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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