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不寫友誼,相對於金庸,古龍的友情寫得慷慨激昂,盪氣迴腸

金庸不寫友誼,相對於金庸,古龍的友情寫得慷慨激昂,蕩氣迴腸

很大膽的說,金庸不寫友誼。在他的書中,很難找到一種感覺,叫做肝膽相照。這個詞,不屬於親人,不屬於情人,只屬於朋友,真正的朋友。

郭靖在蒙古出生長大,和拖雷結為安達,情同手足,當成吉思汗要殺拒絕為他攻宋的郭靖時,拖雷竟抗父命,牽馬贈金,助郭靖南歸。若故事到此而止,他們的友誼就可以很完美。可惜,後來郭靖鎮守襄陽,知道領兵攻宋的蒙古統帥是拖雷,他竟起了殺念,雖說是為了國家存亡的大計,可是如此對待生死之交的朋友,實在讓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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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靖既是如此,再看別人。楊過的生命裡,除了小龍女和其他幾個相貌與小龍女有幾分相似的女子外,沒有一個同性的朋友,如果實在勉強要算,就只有那隻神鵰了。令狐沖雖然性情狂野無羈,與田伯光、向問天等人甚好,但他心中畢竟有著根深蒂固的正邪之分,存了這個芥蒂,也就很難肝膽相照。再說喬峰,是有段玉和虛竹這兩個義結金蘭的兄弟,但相處時間不長,又沒有什麼共同語言,感覺也只是一般了。

如果說在金庸小說裡,還有一個人執著於友情,那,就是韋小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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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小寶絕對不能算是個好人,一個從麗春院裡出來的小混混,見風使舵,兩面三刀,貪財好色,詭計多端。他沒有讀過書,不知道孔孟之道,不懂得大仁大義,他只堅持一點,就是不出賣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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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是這點堅持讓韋小寶痛苦輾轉,左右為難。一邊是曾與他一起摔跤,一起吃點心的小玄子,一邊是對他信賴佩服,馬首是瞻的天地會兄弟,他不願背叛任何一方,只能絞盡腦汁地敷衍應付,直到實在無能為力的時候,他大罵一句:“他奶奶的,老子不幹了!什麼船也不踩了!”於是揮一揮衣袖,帶著七個如花似玉的老婆和大筆的銀子,回揚州見他娘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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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小寶不是英雄,他腦子裡沒有民族大義,國家存亡之類的概念,他只知道要對得起良心,對得起朋友。逃跑本是讓人不齒的懦夫行徑,但這個小滑頭行來,卻顯得分外可愛。

相對於金庸,古龍的友情就寫得慷慨激昂,蕩氣迴腸。甚至在他的筆下,友情已昇華到一個無人可以超越的高峰,比如李尋歡和阿飛。

“上車來,我載你一段路!”一句溫暖的話出自一顆溫暖的心,在大雪漫天的嚴寒中,像一杯溫熱香醇的酒,就此溫暖了一個浪子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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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飛殺了黑蛇,他得到了五十兩銀子,他對李尋歡說:“我請你喝酒。”

後來聽到周華健唱朋友:“一句話,一輩子,一生情,一杯酒。”一剎那恍惚,眼前流水般晃動著兩人坐在馬車裡,一碗一碗喝酒的樣子,電影一般的真實,心裡是暖暖的感動,就像看到柳枝在春風裡搖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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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尋歡從未求過人,可是那一天,他求了呂奉先,求了兩次,一次,求他讓阿飛一招,讓他重新找回自信;第二次,求他去殺林仙兒,讓阿飛從萬劫不復的溫柔地獄中站起來。

可惜呂奉先沒有殺林仙兒,或許除了李尋歡,沒有男人能殺得了林仙兒。但是他不會殺她,因為,他害怕阿飛會恨他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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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的標題是《斷義》,比劍鋒還犀利的兩個字,觸目驚心。阿飛說:“以後,你不再是我的朋友!”他說現在我就去找她,無論如何也要找到她,我希望你莫要跟來,千萬莫要跟來,否則你必將後悔終生!

他走了,頭也不回。李尋歡真的沒有跟去,他只是彎下腰默默地咳嗽,咳出的血染紅了衣袖。那一刻,我是狠狠地恨著阿飛的,那個笨笨的孩子啊,為什麼還不醒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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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尋歡真的沒有看錯阿飛,他終於在最後一刻“突然想通了!”他去救李尋歡,他的劍已經不在了,但握劍的人重生了,他是阿飛,他要去救他最好的朋友,所以,竹劍也可以殺人。

竹劍可以殺人,但刺不穿一寸厚的鐵門,當阿飛的劍折斷在那道死亡一般冰冷沉寂的門上,所有的人都絕望了。如果李尋歡死了,阿飛將如何?我不敢想,也許,所有的人都不敢想。

李尋歡沒有死,因為這世上還有朋友,還有愛,還有希望,所以,他打開了那道門,走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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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古龍一定微笑著,寫下了這個結局。多好啊,他們還可以在一起喝酒,然後,去浪跡各自的天涯,然後,在某一個地方相聚,繼續喝酒,也許那還是一個雪天,大雪紛紛揚揚的,落在他們的頭髮上,酒碗裡,開得正豔的梅花上。

多好啊!朋友一生一齊走,一句話,一輩子,一生情,一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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