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警方一年查处“酒驾”249起 其中醉酒驾驶80起

洪雅警方一年查处“酒驾”249起 其中醉酒驾驶80起

  2017年,洪雅公安交警大队重拳出击,严厉查处酒后驾驶、醉酒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县公安机关一年来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249起,其中饮酒后驾驶169起,醉酒驾驶80起。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71人。在严格执法和持续宣传的共同作用下,喝酒不开车已成为社会共识。“酒驾”是汽车社会的公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广大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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