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灵宝:执行手段已就位 “公职”并非保护伞

河南灵宝:执行手段已就位 "公职"并非保护伞

河南灵宝:执行手段已就位 “公职”并非保护伞

2018年8月10日中午11点半,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八组依法对被执行人郭某实施司法拘留。

李某与郭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灵宝法院作出判决,依法判处郭某支付李某股权转让款585000元,但郭某拒不履行。申请执行人李某于5月1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干警多次联系郭某,但郭某屡屡推诿,避重就轻,声称正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解决办法。而干警从李某处了解到郭某从未与其联系过,更无从谈起正在协商解决办法。由此可见,郭某并无协商诚意,案件需转变思路。

据了解,郭某系开封市兰考县某乡政府工作人员,此次行动是去距离灵宝市390余公里外的兰考县拘传,难以实施增援。再加上郭某特殊的工作背景,亦不能提前通知当地法院协助行动,所以此次行动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同时,必须速战速决。执行八组为此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及备用方案。

执行干警一行于8月9日傍晚6点左右到达兰考县,在摸清郭某住处后便在其小区附近实施布控,采取轮班休息的办法,吃喝全在车上,紧盯郭某行踪,以防其察觉后逃窜。一夜等待,翌日清晨6点30分,郭某下楼准备开车上班。在其打开车门的一瞬间,守候一夜的干警一拥而上,将郭某控制住,并搜出手机关机。待警车已开上高速驶离兰考县,才让郭某将自己已被拘传的消息告知其妻子。与此同时,警车也一刻不停的赶回灵宝……

通过调查,执行干警发现今年4月份以来郭某的银行账户流水已达到400000元之多,该事实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目前,郭某已被拘留在灵宝市拘留所,而该案也已移送公安机关,若郭某仍不迷途知返,等待他的将有可能是一段牢狱生活……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关键之年,灵宝法院将用尽、用活各种执行举措,向全社会公民宣告:基本解决执行难,我们是认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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