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生疫苗案問責:7部級被處理,4人去職1人立案(名單)

吉林長春長生公司問題疫苗案問責名單 ​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8月16日召開會議,聽取關於吉林長春長生公司問題疫苗案件調查及有關問責情況的彙報。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

會議同意:

1、對金育輝(吉林省副省長,2017年4月起分管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管工作)予以免職;

2、對李晉修(吉林省政協副主席,2015年12月-2017年4月任分管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副省長)責令辭職;

3、要求劉長龍(長春市市長,2016年9月任長春市代市長,2016年10月至今任長春市市長)引咎辭職;

4、要求畢井泉(市場監管總局黨組書記、副局長,2015年2月-2018年3月任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局長)引咎辭職;

5、要求姜治瑩(吉林省委常委、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委書記,2012年3月-2016年5月任長春市委副書記、市長)作出深刻檢查;

6、要求焦紅(國家藥監局局長)作出深刻檢查;

7、對35名非中管幹部進行問責;

8、決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吳湞(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副局長、原衛生計生委副主任,分管藥化註冊管理、藥化監管和審核檢驗等工作)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9、會議責成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國家藥監局向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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