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酒茅台”的商标到底该不该给茅台?

酱香博物馆


2018年 8月13日,茅台集团发布声明,宣布放弃“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撤销诉讼申请,并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致歉。

茅台集团在注册“国酒”商标的路上走了17年,9次递交了商标申请,但屡败屡战。

至于此次茅台集团撤回行政诉讼并发布致歉声明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国酒”商标注册已经基本无望。

二是,一直以来,茅台集团的生存环境很微妙。

它在企业收入、上缴利税上是行业大户;在资本市场中,它是股市信心的晴雨表;然而在大众消费品选项中,它是小众的高端奢侈品。很多网友认为茅台"自私霸道,无大国风范,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是“腐败酒”,对茅台是又爱又恨。

茅台酒被称为“国酒”基本是自己宣传,自说自话!

现在能找到的最早将茅台称做国酒的是谁呢?

1975 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王震一次全国性会议上正式宣布:贵州茅台酒是国酒。

1984 年,时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的朱学范为茅台酒题词:国酒茅台,玉液之冠。

可见,茅台酒被封为“国酒”并非空穴来风,也非自诩自夸,确有历史依据。

但是,两位国家领导人将茅台酒赞誉为“国酒”,是否意味着就给茅台酒定性了呢?

如果两位国家领导人赞誉某风景区“天下第一”,是否意味着该风景区必然天下第一呢?恐怕未必。

国家领导人不吝赞誉之词,或许是因为出于个人喜好、一时兴起,代表的仅是个人观点。

而将这种赞誉之词通过法律程序变为注册商标,则上升为国家集体意志,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法“垄断性权利”,这与国家领导人个人的赞誉之词有着本质区别。

茅台自2001年9月13日开始申请注册“国酒茅台”商标以来,有9次申请失败。

商标局认为,被异议商标“国酒茅台及图”中的“国酒”一词带有“国内最好的酒”、“国家级酒”的评价性含义,若由被异议人永久性地独占使用,容易对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规定。因此,商标局决定,“国酒茅台及图”商标不予注册。

贵州茅台于2001年9月13日申请的申请号为1991120和1991122的“国酒茅台”商标状态均为“商标已无效”。


2006年8月1日申请的申请号为5514889的“国酒茅台”商标也显示“商标已无效”,商标流程显示为“驳回复审”。


“2001年申请的两个号都是在2002年被驳回复审的,之后茅台就没有再启用这两个号。而2006年的申请号也被驳回了,驳回通知于2009年9月21日就下发了。”


有业内人士称,如果茅台商标注册成功,那么“国酒”就成为茅台特有的商标,这将使得很多行业纷纷效仿。“商标局的裁决是公正的,如果予以通过,中国消费行业后续必然会出现‘国烟’、‘国茶’、‘国奶’,这将导致行业的不正当竞争”。

2010年7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布最新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2012年7月,国家商标局官网发布的初审公告显示,贵州茅台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通过了商标局初步审查。


当时的信息显示,“国酒茅台”商标为4个,均为33类。申请日期为2010年6月9日。4个注册号的商标使用类别为:果酒(含酒精);苦味酒;葡萄酒;开胃酒;蒸煮提取物(利口酒和烈酒);酒(饮料);含酒精液体;酒精饮料(啤酒除外);料酒;食用酒精。

消息披露后,立即在白酒行业引发狂潮。五粮液有国五液,西凤有国典凤香西凤酒,汾酒有国藏汾酒,泸州老窖有国窖1573,如果茅台申请注册成功,就意味着其他这些品牌的类似商品都不能继续使用。


紧接着,衡水老白干、汾酒集团、仁怀南国酒业、北京世纪律师事务所等6家主体企业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国酒茅台”商标异议。随后,五粮液、剑南春、水井坊、郎酒和沱牌等五家川酒企业代表,联合向国家商标局递交反对“国酒茅台”商标注册异议书,反对“国酒茅台”商标注册。

“酒”是一大类商品,“国酒”应该是属于整个中国白酒行业的公共资源。任何单一品牌都没有足够的资源来承载中国白酒的全部内涵。如果“国酒”公共资源被单个企业或品牌占有,难免有失公平,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如果非要说什么是中国的国酒,那么黄酒和白酒都是国酒!


中国酒剑客


多年来茅台集团申请“国酒”商标一直被否。近日,有媒体报道茅台集团向中国国家工商总局所在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局负责审核批准商标申请注册的商评委撤销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同时还把对该申请有异议反对的五粮液、郎酒、剑南春、汾酒等31家机构和企业追加起诉列为第三人。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不把“国酒”的商标给茅台,是认为“国酒”文字带有“国内最好的酒”、“国家级酒”的质量评价含义。该文字如果成为茅台集团注册商标的组成部分独立使用,易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这一商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规定,不予注册。

对此,我是赞同商评委的理解和决定的。茅台是产品名称,而在前面加上“国酒”二字,就是用“国酒”来形容茅台。这是典型的自己评价自己,还想以法律的形式固化下来,肯定是容易对“市场公平竞争产生负面的影响”了。我甚至认为,有些几十年前获得的荣誉,也不宜拿来成为证明产品质量好坏的保证。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何况中国白酒,当然也包括茅台,生产酿造过程的很多环节太倚重个人经验,没有形成科学、系统、可追溯的标准模范化操作。因此,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就无法做到绝对统一和有保障。关于这一点,我相信很多喜欢喝酒的朋友应该有深刻的体验,即便是同一家酒厂同一个师傅酿造的酒,不同窖坑发酵的,不同时间蒸馏取的,都有或明显或轻微的味道差异。

回到茅台申请“国酒”商标的事情上,按我的观察,经过这么多年的宣传,茅台虽然没有申请到“国酒”商标,其实是已经深入人心的了。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与其大动肝火地去乞求第三方的认定,还不如集中心思精力把产品质量提高,以期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肯定。谁拥有市场,谁就拥有一切。“国酒”算什么,如果五大洲四大洋的人民都排队购买,从来不光顾地球的外星人听闻也隔着银河打电话来说想喝,那才叫作有追求和牛逼。我个人喝了茅台是认为什么都好,就是还差点“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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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虽然有国酒之实,但是不论从业界,还是民众方面来看,都觉得不该给茅台!


业界酒企


白酒业内当然可以理解,国酒头衔势必影响其他酒业的发展,所以茅台2010年首次申请“国酒”商标之时,就遭到业界强烈反对,三个月的公示期内,累计收到实际异议人40余家。这里面就包括了五粮液、剑南春、郎酒、汾酒、衡水老白干、杜康酒业等等。


对于一众大型酒企来说(小酒企几乎没影响),国酒如果给了茅台,的确会影响白酒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所以,汾酒在第一时间就表态,支持国家商标评委对“国酒茅台”商标不予注册的决议。


普通民众


茅台申请“国酒”商标之后,某门户网站做了一份关于“网友心目中的国酒”的问卷调查,一共收到19630份网友的反馈,在关于“国酒”商标应不应该给茅台的问题中,79%的网友站在反对面。

其中:

63%网友认为茅台离老百姓太远;

24%网友认为茅台不能涵盖中国酒文化;

还有一部分网友认为,如果茅台成功拿下国酒商标之后,在已经脱离天价的情况下,更加名正言顺的涨价。


法律界


除了酒行业及普通民众之外,茅台“国酒”商标事件,也在法律界引起较多反响。因为2015年新版《广告法》对国字头有了严格的限制,比如说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词语。而“国酒”商标,明显隐含了“国内最好”、“国家级酒”的意思。


因此,在法律界人士看来,茅台不仅不能申请“国酒”商标,甚至现阶段以国酒自居宣传,都是违法的。


此外,国家工商总局也指出,茅台“国酒”商标的申请,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规定。


如此看来,在法律的规定下,此商标同样也是不能注册的。


综合这些情况来看,此次茅台向法院起诉商评会和一众异议酒企,应该是讨不到什么好处,反而可能引起酒企、民众对茅台的反感。


支云荟



已逝情殇


茅台申请国酒商标之路已长达十七、八年,但始终没有获得国家批准,酒是食品,要想获"国"字当头的商标首先是没有先例,“国"字当头代表的是一个国家,如国旗、国歌其重量级不言而喻。其次白酒无论是品牌,还是品质争议非常大,谁能获得“国酒"争议都非常多。于是茅台申请“国酒"商标自然也是一波三折,茅台能不能得到“国酒"商标一直争议不断。

茅台虽然没有获得国酒商标,但是茅台早已被人们公认为国酒,茅台申请“国酒"商标,也让国内知名品牌的白酒:五粮液、郎酒、汾酒等企业非常不服气,也想竞争申请,可是他们实在没有资格与茅台挑战,其实他们并非是申请这一商标,而是在给茅台设置路障,茅台如果成功获得“国酒"商标,对他们的影响非常大,于是相关部门顾此失彼,犹豫不决。

茅台有没有资格获得"国酒"称号,答案是肯定的,茅台无论品牌价值,还是消费者认可度,都应该符合这一称号,近几年茅台总收入、价值品牌以及供不应求的现状,都号称白酒中的老大,其它的品牌无与伦比,最关键茅台早已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茅台离开了茅台镇无法复制,如果真的要诞生"国酒"商标,非茅台莫属。不管茅台有没有获得“国酒"商标,它始终是大家公认的国酒。



舞动人生124


都是勾兑的,还国酒!


犁史


在茅台集团2010年提出“国酒茅台”的商标申请时,就有31方提出了异议,其中包括五粮液、剑南春、郎酒、水井坊、汾酒等茅台的竞争对手。

根据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国酒"两个字的重量与“国歌”“国花”“国球”等,有国家层面性质的词基本同属一列,从而严重影响到其他同类酒企品牌在消费者心中的地位。也会对不明事理的外国友人造成诱导,产生“中国酒就是茅台酒这样”的错误认知。

另外,《广告法》也有明确规定,企业宣传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汾酒老司机


酒虫鉴酒

也许茅台寄希望与法律判定成为国酒

但是这样做真的有失老大的“面儿”

不仅这件事情本身这样做对老大有伤害

假如法律判定允许使用国酒茅台商标

在酒虫看来,茅台也败了

败给了自己的狭隘和垄断国酒地位的痴心

酒虫喊话保芳董事长:撤诉吧!

(关注好酒,关注酒虫鉴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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