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大基因:對湖南缺陷男嬰不存在「賠償」,有人道主義關懷

負面纏身之際,中國基因測序界龍頭華大基因(300676)及其母公司華大集團開始頻頻公開發聲。8月1日,華大集團舉行媒體溝通會,就近期國家基因庫主任、華大農業集團董事長梅永紅“跳槽”傳聞、湖南缺陷男嬰等熱點事件進行回應。

華大集團執行副總裁朱巖梅對包括澎湃新聞記者在內的媒體表示,“再次澄清,有些信息並不屬實。”朱巖梅稱,僅僅是華大集團旗下華大農業和碧桂園農業在探討合作事宜,合作目前也尚無定論。

此外, 7月13日虎嗅網《華大癌變》一文,將湖南“13號染色體長臂缺失綜合症”男嬰和華大基因的主因業務無創產前基因檢測服務聯繫在了一起。華大基因此前在其微信公眾號公開致信300萬孕媽媽,以期減少公眾誤解和對公司的影響,但具體到湖南案例未有直接溝通信息披露。

8月1日,華大基因董事會秘書徐茜對澎湃新聞記者表示,基於湖南案例並不在華大基因產品檢測範圍之內這一前提,並不存在“賠償”說法,但會有“人道主義關懷”。

6月14日以來,因天涯論壇註冊用戶“獨孤九劍王德明”向江蘇省人民政府舉報華大基因偽高科技忽悠欺詐涉嫌賄賂官員、大規模套騙國有資產 ,及《華大癌變》一文等事件影響,華大基因股價一路下跌,在7月16日鉅額限售股解禁日之後更曾連續跌停。

8月1日,華大基因報收70.80元,下跌3.17%。6月14日以來,華大基因股價累計跌幅逾40%。華大基因總市值已由最高時的逾1000億元縮水至283億元。7月17日以來,包括華大基因實際控制人汪建在內的多名高管均宣佈計劃增持,增持金額累計不低於1.9億元。

梅永紅去碧桂園?華大集團再次否認

關於梅永紅的消息最早發酵於7月29日。當時中國經濟網報道稱,2015年辭去山東濟寧市市長職務加盟華大基因,並負責深圳國家基因庫的梅永紅,將於最近離開華大基因加盟住宅開發商碧桂園(02007.HK),負責農業板塊。

隨後的7月30日,華大基因向澎湃新聞否認了上述消息,並提供了梅永紅本人的澄清。梅永紅稱,華大農業正在尋求與碧桂園農業的合作,尚未定論;雙方合作主要基於華大農業有科技優勢,碧桂園農業有市場運營和渠道優勢,可以在現代農業上實現共贏;其本人不可能離開華大。

不過,就在7月31日,仍有知情人士表示,梅永紅已與碧桂園(02007.HK)方面就入職事宜談妥,按照計劃,將於本週內入職碧桂園,負責農業板塊,直接向碧桂園實際控制人楊國強彙報。

該知情人士還透露,是否入職碧桂園,梅永紅本人有過猶豫,但截至目前碧桂園方面並未收到對方任何關於停止入職的通知。

8月1日,朱巖梅對媒體表示,“再次澄清,有些傳聞信息並不屬實。”朱巖梅稱,梅永紅3年前加入華大,現在是華大農業和碧桂園農業在洽談合作,因為我們雙方有一些優勢可以互補,最近都在商談合作的方案,但是現在都還沒有定論。“並不存在跳槽這件事情。”

梅永紅本人並未出席當天的媒體溝通會。

53歲梅永紅此番的“跳槽”傳聞之所以引起廣泛關注,一部分原因在於其身份特殊,在3年前加入華大時也同樣引起波瀾。

在加入華大集團之前,梅永紅任職山東省濟寧市委副書記、市長。2010年10月,梅永紅作為中組部從54箇中央部委選派到地方任職的66名中青年幹部之一,從科技部空降濟寧,任濟寧市委副書記(正廳級),當年12月任濟寧市委副書記、代市長。2011年1月,梅永紅任濟寧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5年9月6日,山東濟寧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定,接受梅永紅辭去濟寧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的請求。3天之後,華大基因宣佈原梅永紅將加入華大基因,並出任深圳國家基因庫負責人。

早在2013年2月,也就是梅永紅還在任濟寧市委副書記、市長一職時,華大基因和濟寧市就開始實質性交流。2013年6月,汪建到訪濟寧時,梅永紅還曾陪同考察並出席了座談會,表示希望華大基因可開展的一些工作儘量在濟寧先行先試。2013年11月,濟寧市政府與華大基因研究院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共同開發醫學健康、重要經濟生物育種等產業。

截至目前,出濟寧外,華大基因和濰坊、青島、泰安、威海、東營、德州、臨沂等多個山東城市均已達成戰略合作。

值得一提的是,王德明繼在天涯論壇發佈文章實名舉報華大基因外, 其還於7月18日在新浪微博舉報梅永紅,稱其德不配位,鉅額財產來源不明,建議開除國家基因庫主任。截至目前,華大基因對此並未回應。

湖南孕婦:不存在“賠償”說法

另一持續發酵的事件即華大基因無創DNA檢測服務受質疑。

《華大癌變》一文中提到,去年在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婦幼保健院誕生了一名染色體缺陷男嬰,患有“13號染色體長臂缺失綜合症”,其不幸降臨和當時負責產檢的醫院和提供無創DNA檢查的華大基因有關。

該消息對華大基因影響重大。無創產前基因檢測/胎兒染色體非整倍體檢測(NIFTY)是華大基因的主營業務,包括該產品在內的生物健康類產品營業收入佔總收入的54.21%,毛利率達到66.77%,為公司毛利率最高的產品。

《華大癌變》一文發出後,華大基因上市公司在當日晚間發佈公告。華大基因稱,無創產前基因檢測一直被明確定位為胎兒染色體異常產前篩查技術,適用人 群僅限於適合做唐氏篩查的人群,如果檢測結果為高風險,或者檢測結果雖為低 風險但檢測後出現產前診斷指徵還需要後續的產前診斷。無創產前基因檢測作為針對 21 號染色體、18 號染色體和 13 號染色體非整 倍體異常的篩查手段,可能出現假陽性和假陰性。

7月17日晚間,華大基因再度在其官網發佈《華大基因致孕媽媽們的一封信》,強調上述男嬰案例尚不在 “無創產前基因檢測”的檢測範圍內。同時否認了《華大癌變》一文中對當事人母親關於產前諮詢醫生的一些說辭,稱當事醫生給出了進行臍帶血穿刺的建議,但該名孕媽媽自行放棄了確診的機會,並不存在三位醫生接連誤判的現象。

此番朱巖梅再次向媒體強調,當事醫生確實給出進一步進行臍帶血穿刺的建議,並向媒體提供了相關診斷資料。

华大基因:对湖南缺陷男婴不存在“赔偿”,有人道主义关怀

診斷書

此外,有接近男嬰母親的人士對澎湃新聞表示,華大基因、產檢醫院已經和家屬達成和解,有一定賠償。

對於這一說法,徐茜對澎湃新聞表示,“湖南這個案例並不是‘漏檢’,而是不在公司產品的檢測範圍之內,華大基因為這個案例提供的服務是合格的、沒有錯誤的。”

基於這一前提,徐茜表示,不存在“賠償”這個說法,但是包括華大基因、醫療機構和政府都會對孕婦採取一定的安撫措施,包括後續醫療上的建議等,“這些人道主義關懷是有的。”

徐茜還提到,“孕婦存在過激反應,背後有多種原因。”

華大基因副總裁彭智宇則對媒體表示,“無創DNA檢測並不是過度商業化,而是普及不夠。”其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傳統唐篩覆蓋率為47%,而截至2017年,根據行業數據大致估值,NIPT覆蓋率為15%-20%。

截至2018年5月31日,華大基因為全球313萬餘名孕婦提供了無創產前基因檢測,約1.9萬孕婦因該項技術提早發現了胎兒21、18、13號染色體數目異常並採取了預防措施。目前已出生248萬名寶寶中,已確染色體數目異常症的有70名,即大約每3.5萬個檢測會出現1個這樣的情況。

“舉報門”:南京昌健刻制公章已撤銷

另一項懸而未決的事件,則是華大基因和南京昌健譽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南京昌健”)之間的糾紛。

2年前,深圳華大基因研究院(現“深圳華大生命科學研究院”)和南京昌健簽署了一個做細胞保存的技術服務的合同《國家基因庫技術服務合同》,由華大研究院向南京昌健提供技術服務。並曾在官方網站發佈關於“國家基因庫細胞中心江蘇運營中心成立”的相關信息,現已刪除。

2018年1月,華大研究院向南京昌健發送《解約通知》,正式與其解除《國家基因庫技術服務合同》。並於5月18日在其官網上發佈聲明稱,南京昌健違法冒充“國家基因庫細胞中心江蘇運營中心”。同日,華大基因還向南京昌健發送《侵權告知函》,要求其停止使用國家基因庫名義的一切行為。

华大基因:对湖南缺陷男婴不存在“赔偿”,有人道主义关怀

告知函

由此引發兩家公司至今未停止的糾紛。

此前的7月17日,也就是南京昌健起訴華大基因侵犯名譽權案公開開庭審理的前一天,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法院通知該案件中止審理。華大基因方面當時稱,“該案中止,等待我方訴對方不正當競爭案審理結果”。

至於上述兩樁案件為何華大基因方訴南京昌健方需先行審理,華大集團助理總裁、法務與知識產權中心總監韋煒對澎湃新聞記者表示,“我們訴南京昌健的是濫用公章,這是一個侵權行為。他訴我們的案子是一個名譽權的案子,說我們發出聲明公告他沒有權利使用這個公章,是侵犯他名譽的行為。那麼判定他是否有權使用這個公章是否侵犯了他名譽,就是我們的聲明是否發得對的前提”。

基於上述理由,韋煒表示,“如果前面一件案子判我們勝訴了,他確實不正當競爭、不應該這樣使用公章,那所謂的我們侵犯他名譽的事情就自然而言是沒有的。”

韋煒在現場還向媒體出示了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於7月25日向深圳華大生命科學研究院送達的《告知函》。《告知函》顯示,5月11日,南京昌健在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申請對於“國家基因庫細胞中心江蘇運營中心”和“國家基因庫細胞中心江蘇運營中心財務專用章”兩枚公章予以備案。

华大基因:对湖南缺陷男婴不存在“赔偿”,有人道主义关怀

告知函

經玄武分局後期複查並根據相關規定,該局決定對上述兩枚公章的備案信息予以註銷。

韋煒告訴澎湃新聞,“此前我們對這樣的備案非常疑惑,所以申請了信息公開、複查,我們的判斷是不應該存在這樣的公章。”

此前的7月18日,也就是原本南京昌健起訴華大基因侵犯名譽權案公開開庭審理的當天,南京昌健收到玄武分局的《告知函》。南京昌健被告知,近日,玄武分局收到舉報,稱南京昌健並不具備國家基因庫細胞中心江蘇運營中心的資質,且所提供的公章備案材料存疑。要求南京昌健最遲於7月23日來玄武分局說明情況並及時補充相關材料證明。

王德明彼時對澎湃新聞等媒體表示,“一直到目前我們還帶著印章,然後問是否有必要上交,或者說是暫停使用,公安機關表示沒有必要。我們現在持有的這個印章是合法申請、合法備案、合法審批、合法持有,我們使用也是合法的。”

除上述案件外,華大方面在深圳市鹽田區法院立案,起訴南京昌健侵犯名譽權。針對的事件即是王德明6月14日發佈的文章,“我們認為南京昌健和王德明本人對華大、華大領導人存在誹謗,侵犯商譽。”

韋煒稱,華大起訴南京昌健的兩個案子目前仍處於等待開庭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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