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中央最嚴土地政策!建設用地「批而未供」的省市,一律減少用地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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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中央最严土地政策!建设用地“批而未供”的省市,一律减少用地指标!

土地資源,是各地經濟發展的根基!原國土資源部剛剛出臺建設用地新規:即日起,全國所有省市,建設用地指標與增存直接掛鉤,凡建設用地批而未供、閒置土地多和處置不力的地區,在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時,減少20%!也就是說,在招商引資過程中,“有地不供應”現象將不被允許,非要逆流而上,只會讓土地指標流失!土地政策對各地招商引資非常重要,對此,將政策原文及深度解讀整理如下

自然資源部關於健全建設用地

“增存掛鉤”機制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

為積極促進節約集約用地,以土地利用方式轉變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實現高質量發展,現就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和盤活利用閒置土地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力推進土地利用計劃“增存掛鉤”

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分解下達新增建設用地計劃,要把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數量作為重要測算指標,逐年減少批而未供、閒置土地多和處置不力地區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安排。要明確各地區處置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具體任務和獎懲要求,對兩項任務均完成的省份,國家安排下一年度計劃時,將在因素法測算結果基礎上,再獎勵10%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任一項任務未完成的,核減20%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

二、規範認定無效用地批准文件

各省(區、市)要適時組織市、縣對已經合法批准的用地進行清查,清理無效用地批准文件。農用地轉用或土地徵收經依法批准後,兩年內未用地或未實施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有關批准文件自動失效;對已實施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因相關規劃、政策調整、不具備供地條件的土地,經市、縣人民政府組織核實現場地類與批准前一致的,在處理好有關征地補償事宜後,可由市、縣人民政府逐級報原批准機關申請撤回用地批准文件。

三、有效處置閒置土地

對於企業原因造成的閒置土地,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及時調查認定,依法依規收繳土地閒置費或收回。對於非企業原因造成的閒置土地,應在本級政府領導下,分清責任,按規定處置。閒置工業用地,除按法律規定、合同約定應收回的情形外,鼓勵通過依法轉讓、合作開發等方式盤活利用。其中,用於發展新產業新業態的,可以依照《產業用地政策實施工作指引》和相關產業用地政策,適用過渡期政策;依據規劃改變用途的,報市、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後,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規劃條件重新辦理相關用地手續。

四、做好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調查確認

對於失效的或撤回的用地批准文件,由市、縣人民政府逐級彙總上報,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實地核實後,適時彙總報部。部在相關信息系統中予以標註,用地不再納入批而未供土地統計,相關土地由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年度變更調查中按原地類認定,相應的土地利用計劃、耕地佔補平衡指標、相關稅費等仍然有效,由市、縣人民政府具體核算。對於閒置土地,地方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按照實際情況和有關要求,對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監管系統中的數據進行確認,並在本地政府組織領導下儘早明確處置原則、適用類型和盤活利用方式等。

五、加強“增存掛鉤”機制運行的監測監管

地方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充分依託部綜合信息監管平臺,加強建設用地“增存掛鉤”機制運行情況的監測監管。國家土地督察機構要將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及處置情況納入督察工作重點。對於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面積較大、處置工作推進不力或者弄虛作假的地區,依照有關規定發出督察意見,責令限期整改。

本文件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五年。

閒置土地一直是中國土地市場

亟待解決的問題

近日,自然資源部印發《關於健全建設用地“增存掛鉤”機制的通知》(下稱《通知》),向批而未供土地和閒置土地亮劍,強力破除土地資源無效低效供給,提高資源供給質量和效率,以改革舉措深化供給側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

全國閒置土地或已達200萬畝

“中國土地市場形成了一個無法自圓其說的困境:一方面是土地資源稀缺,土地無法滿足居住需求;另一方面,大量供應的土地卻白白閒置。”經濟學家馬光遠公開表示。

今年4月,自然資源部發布的《關於2017年國家土地督察工作情況的公告》顯示,國土督察機構2017年督察新發現閒置住宅用地3148宗,23.8萬畝(注:約合1.58萬公頃),督促地方加大盤活處置力度,加快住宅項目開發建設,維護房地產市場穩定。雖然相關部門對土地閒置年年清查,但從上述數據看,從2009年到2017年的八年間,我國閒置的住宅用地的總量還是增長了58%。

此外,在國土部2015年發佈的《2014年國家土地督察公告》顯示,截至2014年9月30日,近5年內,全國批而未供土地1300.99萬畝,閒置土地105.27萬畝。據瞭解,這105萬畝閒置土地到2016年底,已處置完畢98.22萬畝,處置比例為93.6%。而近兩年的公開官方資料,並未發現具體的數據。

而最新的地方數據,是在7月25日,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發佈的。會上,河南省政府《關於限制土地管理情況的專項工作報告》中公佈了其涉嫌閒置土地21.28萬畝,數量居全國第一位。佔到全國總量的1/10。據此數據,全國2017年底的閒置土地數量或已經達到200萬畝以上規模。

閒置土地如此之高,地方政府也直面問題找原因。以河南省為例,河南省政府《關於限制土地管理情況的專項工作報告》就指出,個別企業圍地圈地、炒地皮謀利造成土地閒置。

該報告指出,部分企業因追求利益最大化申請調整規劃,此環節往往用時過長,導致土地閒置;一些地方為完成招商引資任務,放寬項目預審限制條件,企業前期超需求拿地,後期因資金不足而中斷建設;因市場需求變化,原定項目發展前景不足,企業放緩或停止項目建設,造成土地閒置。

同時,該報告還指出,政府方面也有不可推卸的原因。非淨地出讓導致交地時間延遲,項目單位無法如期進場;城市建設規劃不斷調整,企業拿地後無法及時建設;項目審批程序繁瑣,開工建設需要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一系列手續,只要一項出現拖延,都會造成項目無法按時開工。

對於閒置土地的處理,河南省將加大建設用地動態監督管理力度,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進一步完善“批、供、用、補、查”統一網絡監管平臺,對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達到一定比例和麵積的地方,限制網上用地申報。

“增存掛鉤”為閒置土地開“良方”

一邊是大量的閒置土地,一邊是各地龐大的土地需求,凸顯了日益加劇的土地閒置問題。

閒置用地也並非單指住宅用地,還包括工業用地或者基礎設施用地等。但由於近年來房價、地價的上漲,住宅用地的閒置問題格外受到關注。

對此,《通知》也指出,對於企業原因造成的閒置土地,自然資源部要求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及時調查認定,依法依規收繳土地閒置費或收回。對於非企業原因造成的閒置土地,則要求在本級政府領導下,分清責任,按規定處置。

近年來,全國新增建設用地需求持續減少,而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規模有增加趨勢。

有關負責人表示,創新建設用地“增存掛鉤”機制,意味著今後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分解下達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時,將把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數量作為重要測算指標,逐年減少批而未供、閒置土地多和處置不力地區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安排。下一年度的土地利用計劃安排,將根據各地區處置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的任務完成情況實行指標獎勵和核減。

具體而言,明確各地區處置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具體任務和獎懲要求,對兩項任務均完成的省份,國家安排下一年度計劃時,將在因素法測算結果基礎上,再獎勵10%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任一項任務未完成的,核減20%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

“實行建設用地‘增存掛鉤’機制,旨在調動地方積極性,倒逼各地進一步盤活利用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形成節約優先的綠色發展導向。”自然資源部有關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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