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兩孩子同時落水父親先救自己孩子被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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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實話:這種情況下別說被罵了,即使被打也指定要先救自己的孩子。

其實看完這個新聞給人感覺更像是一些自媒體為了博眼球杜撰出來的。

畢竟,作為我們任何一個無關的人來說,指定不會批判這位父親的做法有任何不妥。說殘酷一點,哪怕是這位父親救完自己的孩子感覺累了,不想再下去救另一個孩子了,也是情有可原的。更別說當他救完自己的孩子以後又重新下水救另一個孩子了。

大部分人作為一個理性的存在個體都應該是能夠理解這種做法的。那麼,如果真的存在所謂的被罵的情況的話,那可能就是另一個遇難孩子的母親了。而如果從一個遇難孩子的母親的角度來說,這時候說出來一些過激的話則是可以原諒的。

因為作為一個失去孩子的母親來說,在這種時候是很難像我們旁觀者一樣保證理性的。可以怎麼說,如果這時候讓這位母親選擇用自己的命去換孩子的命,我想她都是願意的。試想,一個為了孩子連自己的性命都可以不要的人,那麼她為孩子說出這些過激的話也就是情理之中了。

雖然說這種心態很偉大,但是卻也很畸形。甚至可以說是一種“推卸責任”的慣性思維,這是祖上傳下來的。

因為,孩子在玩兒的時候掉進水裡,主要還是監護人的失職,其主要責任還是在於這個母親自己。而自己又不具備下水救孩子的能力,反而最後把責任往一個無辜的人身上推卸,這難道不是畸形的價值觀麼?

其實,這種推卸責任的思維還是由父母造成的。就拿現在的一些家長來說吧,如果小孩走路摔倒了,有些家長首先就是過去踹地兩腳,然後告訴孩子這不是你的問題,而是地不平。其實,這時候就在潛移默化中給孩子養成了推卸責任的習慣,然後長大了就開始影響了生活。具體表現也就是像這位母親一樣,有問題不找自己的原因,而是怪罪到其它無辜的人身上。

所以,我也更希望通過這件事能夠引起大家的反省,回憶一下自己是否也存在這樣的習慣。這才是對我們自己有意義的,而不是看完了,罵兩句,然後自己卻跟他是一樣的,那就悲慘了。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這位父親在自己的孩子和別人的孩子同時落水時,在離自己的孩子比較近的情況下優先救了自己的孩子,然後再去救別人的孩子,他救自己的孩子只是做了一個父親還做的,而且他再救了自己孩子之後又去救別人的孩子,這已經算見義勇為,只是孩子救上來時已經不行了,所以他的行為不可厚非,更不應該對其進行指責。

那天我在頭條看到一個類似的問題:當自己的孩子和別人的孩子同時落水時你先救哪一個?當時在那個問題下,超過90%的用戶都認為應該先救自己的孩子,沒想到今天這樣的問題真擺在了我們面前,所以這個父親的選擇跟大部分人的選擇是一致的,因為這是人的本能,看到自己的孩子落水,作為父母肯定會不顧一切地去救他,更何況是他自己的孩子離得近,他先救自己的孩子於情於理都說得過去。

而且他在救了自己的孩子之後,又返回去救別人的孩子了,這已經屬於見義勇為了,很多沒有救活溺水之人的人以為這沒什麼大不了的,實際上去救溺水的人非常危險,因為人一旦溺水就會拼命掙扎,很有可能把救他的人都拖下水,所以水性不好的人救人很有可能把自己的命都搭上,而且現在這社會好人難做,那種為了救別人自己溺水,可被救者家屬一句感謝的話都不說的不是大有人在嗎?所以這個父親在救了自己孩子之後,又冒著危險去救別人的孩子,不僅不應該受指責,反而應該對他表示感謝,他去救了,沒救過來,不是他的過錯。

所以,我們這個社會為什麼好人難做就是因為很多時候好人做了好事,不僅受不到表揚,反而會被責難,這其實就是一種道德綁架,對好人太惡,好人會越來越少,希望我們每一個人在評價別人時都能設身處地地為別人想想,而不是站在道德制高點橫加指責,畢竟誰都不是聖人,用聖人的標準要求別人,用賤人的標準要求自己挺無恥的。


陳蘭香老師


這種問題還用討論嗎?腦袋進水的人才會先救別人的孩子吧!

首先,這不是冷血,這是人的本能。

血濃於水,虎毒還不食子呢,捨己為人也是有前提的。罵人的人不妨先捫心自問,換位思考一下,你的孩子和別人的孩子同時落水了?你會先救誰?

不要道德綁架,一件事,你主觀上不願意去做,或者客觀能力不支持去做,不做也不違法,但卻希望或要求別人去做,而且還一定要拿較高的道德標準來要求別人,拜託,咱們不要嚴於待人,寬於律己,好嗎?


其次,對人太友善可能是一種病。


美國心理學家萊斯·巴巴內爾認為,對他人友善至一定程度已經不再是值得讚美的善良性格,而是一種病理狀態,名為“看管人性格紊亂”或“取悅病”。

看到了嗎?這是病,得治!

人的一切無私都是由自身的自私向外擴散的,如果一個人連自己都不愛,怎麼能去愛別人,一個人連自己的孩子都不救,怎麼能有臉還苟活於世?

一個人如果覺得自己開心,覺得無私奉獻可以實現自我價值,當然可以去做舍小愛成全大愛的事情,但作為一個人,對待家人基本的責任和擔當必須承擔起來。

記得之前有個很火的新聞,大概說的就是一箇中學班主任老師,為了班級的學生,自己的孩子發高燒不管不顧,然後還被學校樹為典型和模範。我只能說,做她的孩子,真可憐。

我是人力資源師&職業規劃師李小船,歡迎關注我。職場酸甜苦辣,陪你一路成長。


職場女超人李小船


道德綁架!罵這個父親的人真的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當這名父親救完自己孩子後,回頭去救那個陌生孩子已經來不及了。失去孩子的陳女士嚎啕大哭說道:“我的孩子他一伸手就能抓到,如果他先救我的孩子,那麼他完全來的及去救自己的孩子,沒想到他先去救了自己的兒子!”

面對圍觀路人的指責,這位父親抱著自己的孩子說了這樣的一段話:

“我不會違背自己的內心,我的孩子就是我的肉,是我的生命,放棄了自己的孩子先去救別人的孩子,大多數的情況都會被道德綁架,被社會譴責,但是一個連自己的孩子都不能保護的父親,那算什麼父親呢?我寧願做一個好父親,也不願意去做一件違心的事情,你們要譴責我就譴責吧,我接受你們的譴責。”

如果是我,我也會選擇救自己的孩子。如果我救了別人的孩子,誰又來為我孩子的死負責?

現如今的社會充斥著各種各樣的道德綁架事件。

公交車上的年輕人因為沒有讓座而被老人掌摑。熊孩子劃傷轎車被說:“他還只是個孩子,原諒他。”你很有錢,所以你必須捐款幾個億。


有的時候我們犧牲自己幫了別人,還要被當做理所當然!幫你是情義,不幫是本分。我們要感謝周圍為我們施於援手的人,但也不要因為別人不幫你而指責他!

那些拿著道德去綁架別人的人,才是真的沒有道德!

(圖源於網絡)


英雄與少女的廁所讀物


兩孩子同時落水,王先生先救自己孩子,再救陳女士家孩子,父親做的對,沒任何問題。問題是,王先生被誰罵了?

1、罵聲可能來自陳女士。

那麼,我們來問問陳女士,如果你會游泳,先救哪一個?

答案一:先救自家孩子。那麼,你先救自家孩子,為什麼不允許王先生先救自家孩子呢?

答案二:先救別人家的孩子。那麼,這與現實結果一致,又有什麼好罵的呢?

2、罵聲可能來自圍觀的道德婊。

那麼,我們來問問圍觀的道德婊們,如果你來救人,先救哪一個?

答案一:先救陳女士孩子。那麼,你要被王先生罵。

答案二:先救王先生孩子。那麼,你要被陳女士罵。

父親先救自家孩子,沒有任何問題,而且,王先生在救了自家孩子後,再次下水去救陳女士家孩子了,雖然孩子後來沒能救活,但王先生的見義勇為行為已經存在。如果這都有人罵,只能是不可理喻的噴子所為而已。

請不要道德綁架,道德綁架也是綁架,綁架是違法的!


大俠145002436


首先,為陳女士的孩子默哀,祈禱他在另一個世界安好,也為陳女士的遭遇感到不幸。

但是,那些罵那個救自己孩子的人就真的是道德綁架了!

這種悲劇的發生肯定誰也不願意,事後,王先生可能也會自責,但是,我們沒法責罵他!

我們回顧下事情的經過(關鍵部分我已經劃紅線了):

雖說,王先生的孩子離岸邊近,可是,對於孩子來說,無論遠近幾乎都沒有差別,沒有人救的話,照樣會溺水而死,這是前提條件。

既然王先生的孩子也無法自救,那麼先救自己的孩子,我覺得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這不是冷血或自私,而是人的本能和關愛呀。

陳女士不也一直在岸邊喊王先生,讓他救救她的孩子,而不是讓王先生先救他的孩子呀!

保護自己的孩子,這是作為一個父親的本能和職責,完全沒有任何問題,那些瞎噴的人,擱自己的時候其實恐怕還是如此呀,這就是典型的鍵盤俠。

況且,王先生在救自己孩子之後,又返回去救別人孩子了,嚴格來說,這可不是他的義務呀,人家這還屬於見義勇為的行徑吧。要知道,就溺水之人其實是很危險的,因為人溺水的時候會下意識的把那個救他的人抓得緊緊的,失去了理智,救人的反而可能會有危險。

明明王先生是做好事,結果還被罵,這也太不公平了吧。

很多時候,人們往往不敢對壞人施於眼色,卻對好人嚴苛指責,這樣的結果肯定是壞人越來越多,好人越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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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起升


媳婦:自己孩子都保護不了的女人,還配做父親?

事情經過

王先生帶著自己的孩子於週末去池塘邊釣魚,孩子淘氣活潑,和附近另外一個由母親帶來的孩子不一會就玩耍到了一起。

孩子嘛,天性好動,兩個人玩來玩去就掉到了河裡。自家小孩靠近岸邊,王先生就先救起了自家孩子,等到救另外孩子的時候,因為在水中時間長,救出來的時候已經沒有了呼吸。

對方媽媽對於王先生只救自己孩子沒救她家的孩子非常生氣,並對附近圍觀群眾大聲哭喊:“我的孩子他一伸手就能抓到,如果他先救我的孩子,那麼他完全來的及去救自己的孩子,沒想到他先去救了自己的兒子”。



現在社會中道德綁架的越來越多,救人是好事,但也不是本分,自己的孩子掉水了,卻要救別人的孩子,假如自己的孩子發生意外嗆死了,這個鍋誰背?到時候妻離子散,家破人亡,這個時候誰又會可憐他呢。而且人在著急衝動之下,肯定會以自己家孩子安全為條件反射。肯定考慮不到自己的或者另外的人了,這也是人之常情。

再說現場的圍觀群眾那麼多,卻沒有人救,憑什麼逼著父親先救別人家的孩子,把自己家的孩子放任不顧呢?老人上公交車就得給讓座,不讓座的年輕人就要被掌捆。出了交通事故就要讓豪車一方賠錢,理由是開豪車的有錢。大衣哥朱之文辛苦的來回表演走穴,捐款100萬給農村修路,農民還不領情稱除非每個人給1萬塊或者每個人給買臺小汽車。



前一陣還爆出饅頭店免費送饅頭被領取人說不要饅頭換成錢的新聞。負面新聞越來越多,表現的是社會人心的浮躁和不知感恩。勇於跳水救人卻犧牲自己的新聞前幾天剛剛報道過,可是家屬只是希望對方過來上柱香,講講經過都不能。這樣的情況下你讓我不要救自己的孩子改救別人,原諒我,我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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叨叨娛樂團


俗話說,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面對同時落水的兩個孩子,作為孩子的父母雙親,第一反應就是把自家的孩子一把提溜上來!可嘆的是這一不容多想的救人於危難的舉動,會遭來許多吃瓜群眾的非議!什麼救自家的孩子,不管別人家的孩子;什麼人都是自私的動物等各種言論都會一股腦向救人者砸來!作為救人者究竟有沒有錯?錯在了哪裡?作為一個局外人發表如下觀點!

生活中突發狀況時刻(每時每刻)都會在我們身邊上演和發生,面對兩個同時落水的孩子究竟應該先救誰?個人認為在這危情時刻,不容救人者多想,應該先把離岸最近的孩子拉上岸,折返再去救離岸更遠的孩子,這裡不存在私心和親疏遠近,這是一種科學施救的方法和套路!也是人的一種本能,瞬間完成不容多想!假如放棄離岸最近的救援,而去舍近救遠也許一個也救不上來,也許就會前功盡棄,也許會釀成更大的悲劇!

面對危情時刻,我們一定要鎮定,我們一定要做出準確的判斷,我想救人的小孩父親他本人在那一時刻也不知道是誰離岸最近,他唯一的念頭和想法應該是救上一個算一個!

建議:各地汛期到來,雷陣雨天氣增多,遇著山洪暴雨河道水庫坑塘的水位水量會急劇上漲,提醒那些不識水性、沒有自救能力的家長,儘量帶孩子遠離這些地方,這樣就可以避免更多的悲劇發生!


冀之筆


幾次親手救人的經歷告訴我,什麼人可敬,什麼人可恨。危難見真情,如坐在那臆想胡侃。缺少的是真實。真正現實是血淋淋的,那是出手定生死。如果,真有危難之事你能第一時間衝上去麼?這一點就會讓許多動嘴不動手之人汗顏。因為你缺少的不是勇敢,而是人人具有的血性!

親疏人的本性,自保人的本能,捨近求遠會貽誤戰機血本無歸。汽車肇事死的往往是副駕駛,那是自救本能的正常反映。上 陣父子兵,自古延續,這些是基本的道理。無可厚非。

最可恨的應該是看護人,明知道危險地段,自己不小心看管,一條鮮活的生命,眼看著白白葬送了,叫人何等心痛。出現險情,自己無能,只期待別人的救助,救不成,反遭賺棄,這種人的思想行為真卑鄙齷齪。

救人者,也是人,不是超人,更不是神,他有家,有愛,但在生死存亡之際他有選擇嗎?沒有呀!勇敢出手的人,此時此刻,早已將個人生死置之度外了,心中只有一個念想,救人,拼上自己的命,做更多的事,救更多的人。就這種捨生忘死的行為思想,就是高尚,崇高的。何況已經出手援救。

如果看護人,發現近處小孩落水,應該在第一時間先行施救,這樣會給後來的救援者,爭取更多的救援時間。舍已救人不是指某個人專職行為,而是人人都應有的良善行為。況且水裡還有自已的孩子。那不瘋狂相救,還叫做人嗎?

象這種自私,不負責任的看護人,為自保性命,為了苟且偷生,為了莫須有的千千萬個理由,寧願捨棄孩子,與她還有什麼正義良善可談。受譴責的應該是看護人,而不是大無畏,勇敢的救人者!

唱高調誰都會,但換位思考,如果是你,你會視近處自己孩子如不顧, 而去遠處救另一個,我覺的沒有人做的到,如果兩個與自已都無關,也應救近的,否則一個也救不活,個人的水性,體力,與孩子危險係數確定了救人者的思路。救人者無須自責。

講述親身救援的真實經歷。

2014年夏天,事情發生臨沂市。

當天天氣炎氣,又時值汛期將至,小埠東橡膠壩出水口提前小量排水,我與好友付貴林一起下河撒網捕魚。當午人很多,老幼滿河口。我專致撒網 到穩水區域。忽聽到付貴林大聲疾呼!有人溺水了!同時扔下半編織袋魚,急奔溺水者而去。

急流水下邊,怪石很多,平常過去都要加倍小心,一不小心就會碰傷劃破。此時,顧不了那麼多了,時間是命呀!

深水中順流掙扎的孩子,小頭時隱時冒,越衝越遠,命懸一線。而另外一個大人卻獨自往回遊,嘴裡小聲,好象不願聲張地隱隱叫到,救救孩子,救救孩子,,,當時我很不解,直到我與付貴林費力把60斤左右的小男孩抱上岸,自稱是爸爸的大人也來到身邊。幾句敷衍的謝謝,揚長而去。

我倆終於看清了,自顧迴游的人,不是他人,正是這位高大的爸爸。我倆忍不住狠狠地說了他幾句。告誡做爸爸不應該這樣。

說句真心話,我倆並不圖什麼回報,畢竟生命危難當伸手相助,是人之常情。並非索取於人。但一想到這位棄子迴游的爸爸,自顧生死。內心就有一股恨。每想及此事,感到大難臨頭各自飛的說法太確切了,千萬別提親情論。

直到今天在我心裡都鄙視這個懦夫。沒有好水性,下什麼深水。沒有責任感,養什麼孩子。沒有同生共死的決心,叫什麼父子。這種舍兒求生的人,生有何歡,死有何惜。與變相謀殺到底有多大區別呢?


文之秋


“兩個孩子同時落水,父親先救自己孩子被罵”,看到這問題就想到那個著名的“媽和媳婦同時掉水裡先救誰”的問題,但差距是第一個是現實中的真人真事,第二個完全就是一種假設題。但兩者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人性被道德綁架後產生的矛盾。

下圖是整個事件發生的過程:


我們可以看出,上述因為另一個孩子飄的比較遠,王先生先就近救出了自己的孩子,隨後又返回救另一個孩子。從這點看王先生的做法完全沒有問題,假如我們換個方式去想一下,救人的只是一位好心人,他是不是也會先把近處的救上岸,然後再去救另一個,因為誰都知道,兩個人都有危險的情況下肯定會選擇先救最容易獲救的,因為先救一個總好過兩個都因為時間問題沒能獲救,這點做法完全正確。

我們假設一下,距離遠的孩子是王先生的孩子,孩子越衝越遠,這位王先生直接先去救自己的孩子。我們把自己當成王先生想一下,家人眼看被水沖走,是不是心裡還能有別的人的安危問題,甚至連自己的安危都不顧就去營救了。


別說你就會先救別人,我就真不相信有在這種情況下還能去想別人的人,或許會有道德高尚的人吧,但我認為在這種情況下驅使人做出決定的根本不是道德,而是本性,也可以說是人性的本能,即使事情真的是這種情況,我們也不應該把道德凌駕於人性本能之上。

我們再假設,在救了自己孩子後,王先生沒去救另一個孩子,這我們可以說他見死不救,但救人不是別人的責任,而是結合自身去考量後做出的義舉,救不了和不去救也是每個人都可以選擇的權利,都不要用道德去衡量別人該不該去救人。


所以,這位王先生先救自己的孩子,無論現場是何種情況,我們都不應該去加以指責,他沒有任何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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