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密集通报一批违纪典型案例,被处分的29人主要涉及这两大类问题!

近日,宁波、温州、衢州等地通报了一批违纪典型案例,涉及“四风”问题、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起

1

泰顺县百丈镇朱垟村党支部原书记陶城忠套取村集体资金问题。

2016年8月,陶城忠在未经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研究的情况下,以虚报假账方式借用村集体资金2.7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2017年,陶城忠直接决定通过伪造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虚开建设工程费用的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9.5万元,用于冲账村日常开支。

2018年4月,陶城忠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

泰顺县经信局信息化管理科科长林观领违规申领扶持资金问题。

2012年5月,林观领经其亲属林某某等人同意,以林某某名义注册成立了泰顺县洪锦黄肉蜜柚专业合作社,林观领实际负责经营管理,并于2013年底前向县移民办申请了移民生产项目扶持资金20000元。

2018年2月,林观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3

泰顺县筱村镇章前垟村党支部原书记陶呈靠等人侵吞移民扶持资金问题。

2013年至2014年,陶呈靠、陶思长、雷成横、陶思允分别在担任筱村镇章前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主任、村报账员期间,利用协助县移民办移民工程项目报账和移民扶助基金管理使用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移民扶助基金1.8万元,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此外,4人还违反政治纪律,伪造事实证据、串供,对抗组织审查。

2018年6月,陶呈靠、陶思长、雷成横、陶思允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4

泰顺县水文站原站长胡益平侵吞公款问题。

2011年至2015年期间,胡益平在担任温州市泰顺县水文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19万余元用于个人支出。

2018年4月,胡益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四风”问题7起

1

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保洁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郑育明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2015年,澥浦镇保洁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郑育明使用工会经费购买超市购物卡,合计22700元,用于发放职工福利,本人领取5600元。同时,郑育明存在违反规定自定薪酬、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

2018年5月,郑育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发展服务办公室主任王校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

2012年至2016年,王校泉在担任镇海区经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送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2000元。同时,王校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

2018年6月,王校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俞范村干部王姿出具虚假证明等问题。

2017年1月,蛟川街道俞范村原党总支委员、文书王姿明知该村村民王某某、潘某某夫妇在本村已享受过宅基地,仍为王、潘二人开具潘某某未享受农村宅基地的虚假证明。

2018年7月,王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龙游县粮食收储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2月至2016年2月,县粮食收储公司超标准发放“加班费”2.65万元,以召开公司班子会、公司述职述廉大会、公司员工大会等名义发放“误餐费”1.24万元。

2018年6月,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经理朱小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原副经理楼林立,原班子成员徐景春、金春太分别受到诫勉的问责处理,违纪款已收缴。

5

龙游县粮食批发市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4年1月至2017年1月,县粮食批发市场超标准发放“超时费”、“值班加班费”共2.376万元,以“服装费”名义违规发放东方商厦购物卡计1.395万元。

2018年6月,批发市场原主任刘伟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主任朱一明受到诫勉的问责处理,违纪款已收缴。

6

开化县何田乡长池村党支部原书记方秀坤、村监会原主任郑良贵等人违规公款购买烟酒等问题。

2015年12月至2017年7月,方秀坤、郑良贵等人多次到本村利群连锁超市长征加盟店内以记账的方式购买烟酒,用于村务接待、村级项目工程开销等,共计17015元,其中方秀坤在担任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消费8290元,郑良贵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监会主任期间消费3903元,郑良帅在担任村委会委员、主任期间消费4293元,郑良求在担任村党支部委员、村监会主任期间消费399元,占坤强在担任村党支部委员、村文书期间消费130元。上述费用以虚开发票的方式在村账中报销。此外,方秀坤、郑良贵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

2018年3月,方秀坤、郑良贵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郑良帅受到会议通报处理,郑良求、占坤强分别受到谈话诫勉处理。违纪款已清退。

7

开化县苏庄镇唐头村党支部书记方顺如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7年8月15日,在“攻坚一百天誓创示范县”攻坚行动结束后,考虑到村两委干部在村庄环境整治等工作中加班加点、工作比较辛苦,经村委会委员余开有提议、村两委会议讨论,方顺如同意为包括其本人在内的村两委干部、村会计和村级代办员等8人每人发放值班补贴2000元,共计16000元。方顺如、余开有和村委会主任方细阳、村监会主任方顺富、村党支部委员方山荣、村委会委员何向凤、村会计兼村文书方观淦等7人分别以家属名义领取值班补贴,村级代办员徐小青以本人名义领取值班补贴。

2018年5月,方顺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余开有、方细阳、方顺富、方观淦分别受到谈话诫勉处理,方山荣、何向凤、徐小青分别受到提醒谈话处理。违纪款已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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