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監管體系重大變革背後 兩類公司試點將助推混改提速

国资监管体系重大变革背后 两类公司试点将助推混改提速

經濟觀察網 記者 王雅潔 新一輪兩類公司(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功能發揮是否能一帆風順?

在國資國企改革專家、天強管理顧問總經理祝波善眼中,國務院提前印發的《關於推進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試點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標誌著國資監管體系迎來重大變革。不僅如此,《意見》的落實也將有力助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進程。

8月7日,他對經濟觀察網記者表示,隨著《意見》的切實落實,國有企業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也將有效得到提速。此外,國有資本參與投資企業的自主經營權也將得到更為有效的保障,企業決策效率與經營積極性也會顯著改善,企業發展活力將得到充分激發,從而促進其市場競爭力的提升及財務績效的提升。

根據中央人民政府7月30日官方消息,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推進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試點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兩類公司的功能定位、組建方式、授權模式等作出詳細要求。

《意見》表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均為在國家授權範圍內履行國有資本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公司,是國有資本市場化運作的專業平臺。

祝波善評價道,《意見》的發佈具有四大意義:一是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設立提供了明確的政策依據與治理規範,有助於確保其規範設立與運行;二是為國資監管體系改革,實現從管資產向管資本轉變的重要制度保障,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完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的市場化機制;三是促進國有資本佈局調整與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四是有力促進接下來的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

事實上,自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組建若干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以來,對於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概念與定位經歷了一個不斷清晰、不斷探索的過程。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發22號文)、《國務院關於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若干意見》(國發63號文)等陸續對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提出了明確要求。

他對經濟觀察網記者說:“設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平臺公司,目的就是要打破政府--企業的兩層國資架構,變成政府--資本運營平臺--實體企業的三層國資架構組織形式,實現政企分離。”

下一步,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主要職責是對國有資產進行投資經營及對存量資產的流動和重組,通過資本層面的運作對國有資產進行高效配置。

根據《意見》的要求,已然明確界定了投資公司和運營公司的概念,即投資公司強調產業運作和佈局,運營公司以財務投資為主。同時,明確了兩類公司的功能定位:國有資本投資公司主要以服務國家戰略、優化國有資本佈局、提升產業競爭力為目標;國有資本運營公司主要以提升國有資本運營效率、提高國有資本回報為目標。

未來,按照國家確定的目標任務和佈局領域,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可採取改組和新設兩種方式設立。根據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具體定位和發展需要,通過無償劃轉或市場化方式重組整合相關國有資本。在授權機制方面,將按照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授予出資人職責和政府直接授予出資人職責兩種模式開展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

2014年以來,國務院國資委一直在推進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試點改革,目前已經公佈了十家央企進行試點。地方國資委也陸續公佈改組或組建了數十家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

祝波善表示,從國資委目前的試點來看,目前已經公佈的都還是在現有央企基礎上進行改組的,還沒有新組建的案例。既然是改組,往往在新舊模式中間就必然有一個不斷平衡的過程,試點的效果往往就有一個緩慢顯現的過程。

他認為,發揮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功能是新一輪國資改革的重要一環,既是構建新型國資監管體系的內在要求,也是推進國企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意見》的落實推進將會發揮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作用,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將迎來加快改組、組建發展的新階段。通過授權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履行出資人職責,促進國有資本合理流動,優化國有資本佈局,使國有資本投資、運營更好地服務於國家戰略目標。

而從改革的角度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功能發揮到位也一定不會一帆風順,其中重要保障是國有資產監管的部分職責要從目前的國有資產監管部門轉移到改組或組建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真正實現國有資本監管部門從管企業轉向管資本,進一步實現政企分開。

他說:“從這個角度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的成效與國有資產監管部門自身的改革深度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互為因果、互為促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