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章逐句详解《老子》之“昔之得一者”章(第三十九章)

【校订版全文】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侯王得一而以为天下正。其致之也,谓天毋已清将恐裂,地毋已宁将恐发,神毋已灵将恐歇,谷毋已盈将恐竭,侯王毋已贵以高将恐蹶。故必贵而以贱为本,必高矣而以下为基。夫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毂,此其贱之本欤,非也?故致数誉无誉。是故不欲禄禄如玉,硌硌如石。

逐章逐句详解《老子》之“昔之得一者”章(第三十九章)

【详解】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侯王得一而以为天下正。】

老子在前一章讲了“上德不德,是以有德”,即“不德之德”(“不得之得”)。这里讲的是“得之德”(“得之得”)。

老子喜欢说“一”,如“载营魄抱一 ,能无离乎”;“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是以圣人执一,以为天下牧”等等。严格来说“一”并不是“道”,因为“道生一”,总不能“道生道”吧!“一”是“道”的表现形式,“道”是“一”的根本;而“德”也是“道”的表现形式,“道”也是“德”的根本。熊春锦说:“一”是德的“数”喻,最近于道。

天地万物都由“道”化生而来,“道”的作用不仅仅是人类所能看到的这一切,或者说人类所能看到的这一切也仅仅是“道”的一部分。“天”、“地”、“神”、“谷”因为“道”而变得“清”、“宁”、“灵”、“盈”,这些都是“天之道”的表现。侯王因为遵循“道”而可以成为“天下正”,才是这句话的重点,是由“天之道”演变成了“圣人之道”。效仿“天之道”制定“圣人之道”,正是《道德经》的奥秘。

【其致之也,谓天毋已清将恐裂,地毋已宁将恐发,神毋已灵将恐歇,谷毋已盈将恐竭,侯王毋已贵以高将恐蹶。】

这一句历来颇有争议。争议点主要集中在对“致”和“毋已”的理解上。

河上公曰:“致,戒也。”严遵曰:“致,所以停也。”前文说“天”、“地”、“神”、“谷”及“侯王”“得一”之后的结果,接下来很多注家便想当然地往“失一”之后的结果上去考虑了,释义自然就成了“天将不能达到清明,恐怕将崩裂……”。如此正反对比,得出尊贵一定要以卑贱为根本的结论就显得突兀。

窃以为“致”释为“推而极之”最佳,“毋已”则释为“一味求取,不克制,不停止”。全句则可理解为:如果推而极之,则可说,天刻意求清不已恐怕就会崩裂,地刻意求宁不已恐怕就会沉陷,神刻意求灵不已恐怕就会消泯,溪谷刻意求盈不已恐怕就会干涸,侯王一味苛求高贵恐怕就会颠覆。

老子的逻辑是,“天”、“地”、“神”、“谷”、“侯王”法“道”得“一”而变得“清”、“宁”、“灵”、“盈”及“为天下正”,但如果刻意追求,求其穷尽而不知克制,一味地求清、求宁、求灵、求盈、求高贵,结局将是“裂”、“发”、“歇”、“竭”、“蹶”。一味求取反而事与愿违,如何避免出现这种情况?老子给出的方法是“必贵而以贱为本,必高矣而以下为基”。

【故必贵而以贱为本,必高矣而以下为基.】

从字面意义上来说,这一句在本章是最没有争议的。

从前文我们已经知道,“一”是万物存在的基础,是万物生命的源泉。“天”、“地”、“神”、“谷”因为“得一”而变得“清”、“宁”、“灵”、“盈”。但是一味苛求“一”,反而适得其反,这就是“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而“上德”讲求的是“不德而德”(“不得之得”),因此来说“故必贵而以贱为本,必高矣而以下为基”。老子经常用这样的逻辑:从A到B的直线距离虽然短,但是很多时候却仿佛隔着千山万水,导致你无法这么近距离抵达,需要你采取迂回路线,即“反也者,道之动也”。他的理论依据就是“高下之相盈也”,“恒也”,凡是以比较概念出现的两个事物或者事物的两个方面,都是暂时现象,在一定条件下都是可以相互转换的。

“贵”和“高”是一种层次,却要“以贱为本”,“以下为基”。这里讲的并不是“术”,而是具体措施。追求“得一”的过程,其实就是削减欲望的过程,“为道者日损”就是这个道理。把它当成过程,你才能和大道完美合一;把它当做术,恰恰是有妄念的表现,那你就偏离了“道”。

【夫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毂,此其贱之本欤,非也?】

这句话的字面意思是,侯王们因为懂得“故必贵而以贱为本,必高矣而以下为基”,所以用“孤、寡、不毂”这些不好的词汇来自称。

孤家寡人是帝王们的谦辞,谦虚的背后是霸道,就像宋高宗一样,岳飞非要把徽钦二帝迎回来,他们回来了赵构就不是孤家寡人了,所以岳飞就只能“莫须有”了。

老子一直在假设有悟道的理想统治者即圣人的存在,这样的人自谓孤、寡、不毂,才是真的以贱为本,而不是做做样子。

木心说,老子悲伤、绝望、反激、咒诅。我认为他是读懂了老子的。

【故致数誉无誉。】

对这个“誉”字的理解差异很大。帛书甲本作“與”,帛书乙本和通行本作“舆”。

多数注家认可这里读作“誉”。易顺鼎曰:据释文,王本作“誉”,按“誉”乃美称,“致数誉无誉”,即“王侯自称孤寡不毂”之义。称“孤寡不毂”,是致数毁矣,然致数毁而终无毁。若有心“致数誉”,将反“无誉”矣。作“舆”义不可通,当作“誉”为是。

有一种解法是这样的:“致”作窒塞、停、戒讲,“数”,释为责,“與”释为众,全句的意思是故而若是隔弃、苛责民众则将失去民众。

这样的解释,大义上无可厚非,但总觉得牵强了些。

“誉”是美称,但里面也包含了欲望。统治者如果太注重这些,最终会一无所有。结合前文来看,“侯王毋已贵以高将恐蹶”,侯王一味苛求高贵恐怕就会颠覆,主旨是贯通的。

【是故不欲禄禄如玉,硌硌如石。】

蒋锡昌曾这么说:“不欲琭琭如玉,珞珞如石”,言不欲琭琭如玉之高贵,宁珞珞如石之下贱也。“琭琭”或作“禄禄”,或作“碌碌”,或作“録録”;“珞珞”或作“落落”,或作“硌硌”,均可。盖重言形容词只取其声,不取其形,皆随主词及上下文以见意,不必辨其谁是谁非也。

蒋锡昌的说法可取。

对这句话理解的分歧主要在于,“禄禄如玉”和“硌硌如石”是并列关系,还是“不求”“甘愿”的“去彼取此”的关系?

因为前文有“本”“基”主要的字眼,窃以为释为“不求像玉那样贵重,甘愿像石那样低贱”为佳。

老子说“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物品因为难得而被俗人看重,所以物以稀为贵,然而它就真的价值连城了吗?“玉”和“石”各有所用,高贵或者低贱都是世人所贴的标签而已。然而“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恶已;皆知善,斯不善已”。人高贵久了,只怕很难低贱得了,因此这高贵也会转瞬即逝。所以还是始终保持一种卑贱的心态比较好。老子是从这个角度诠释了上文所说的“必贵而以贱为本”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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