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章逐句詳解《老子》之「昔之得一者」章(第三十九章)

【校訂版全文】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侯王得一而以為天下正。其致之也,謂天毋已清將恐裂,地毋已寧將恐發,神毋已靈將恐歇,谷毋已盈將恐竭,侯王毋已貴以高將恐蹶。故必貴而以賤為本,必高矣而以下為基。夫是以侯王自謂孤、寡、不轂,此其賤之本歟,非也?故致數譽無譽。是故不欲祿祿如玉,硌硌如石。

逐章逐句詳解《老子》之“昔之得一者”章(第三十九章)

【詳解】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侯王得一而以為天下正。】

老子在前一章講了“上德不德,是以有德”,即“不德之德”(“不得之得”)。這裡講的是“得之德”(“得之得”)。

老子喜歡說“一”,如“載營魄抱一 ,能無離乎”;“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為一”;“是以聖人執一,以為天下牧”等等。嚴格來說“一”並不是“道”,因為“道生一”,總不能“道生道”吧!“一”是“道”的表現形式,“道”是“一”的根本;而“德”也是“道”的表現形式,“道”也是“德”的根本。熊春錦說:“一”是德的“數”喻,最近於道。

天地萬物都由“道”化生而來,“道”的作用不僅僅是人類所能看到的這一切,或者說人類所能看到的這一切也僅僅是“道”的一部分。“天”、“地”、“神”、“谷”因為“道”而變得“清”、“寧”、“靈”、“盈”,這些都是“天之道”的表現。侯王因為遵循“道”而可以成為“天下正”,才是這句話的重點,是由“天之道”演變成了“聖人之道”。效仿“天之道”制定“聖人之道”,正是《道德經》的奧秘。

【其致之也,謂天毋已清將恐裂,地毋已寧將恐發,神毋已靈將恐歇,谷毋已盈將恐竭,侯王毋已貴以高將恐蹶。】

這一句歷來頗有爭議。爭議點主要集中在對“致”和“毋已”的理解上。

河上公曰:“致,戒也。”嚴遵曰:“致,所以停也。”前文說“天”、“地”、“神”、“谷”及“侯王”“得一”之後的結果,接下來很多注家便想當然地往“失一”之後的結果上去考慮了,釋義自然就成了“天將不能達到清明,恐怕將崩裂……”。如此正反對比,得出尊貴一定要以卑賤為根本的結論就顯得突兀。

竊以為“致”釋為“推而極之”最佳,“毋已”則釋為“一味求取,不剋制,不停止”。全句則可理解為:如果推而極之,則可說,天刻意求清不已恐怕就會崩裂,地刻意求寧不已恐怕就會沉陷,神刻意求靈不已恐怕就會消泯,溪谷刻意求盈不已恐怕就會乾涸,侯王一味苛求高貴恐怕就會顛覆。

老子的邏輯是,“天”、“地”、“神”、“谷”、“侯王”法“道”得“一”而變得“清”、“寧”、“靈”、“盈”及“為天下正”,但如果刻意追求,求其窮盡而不知剋制,一味地求清、求寧、求靈、求盈、求高貴,結局將是“裂”、“發”、“歇”、“竭”、“蹶”。一味求取反而事與願違,如何避免出現這種情況?老子給出的方法是“必貴而以賤為本,必高矣而以下為基”。

【故必貴而以賤為本,必高矣而以下為基.】

從字面意義上來說,這一句在本章是最沒有爭議的。

從前文我們已經知道,“一”是萬物存在的基礎,是萬物生命的源泉。“天”、“地”、“神”、“谷”因為“得一”而變得“清”、“寧”、“靈”、“盈”。但是一味苛求“一”,反而適得其反,這就是“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而“上德”講求的是“不德而德”(“不得之得”),因此來說“故必貴而以賤為本,必高矣而以下為基”。老子經常用這樣的邏輯:從A到B的直線距離雖然短,但是很多時候卻彷彿隔著千山萬水,導致你無法這麼近距離抵達,需要你採取迂迴路線,即“反也者,道之動也”。他的理論依據就是“高下之相盈也”,“恆也”,凡是以比較概念出現的兩個事物或者事物的兩個方面,都是暫時現象,在一定條件下都是可以相互轉換的。

“貴”和“高”是一種層次,卻要“以賤為本”,“以下為基”。這裡講的並不是“術”,而是具體措施。追求“得一”的過程,其實就是削減慾望的過程,“為道者日損”就是這個道理。把它當成過程,你才能和大道完美合一;把它當做術,恰恰是有妄念的表現,那你就偏離了“道”。

【夫是以侯王自謂孤、寡、不轂,此其賤之本歟,非也?】

這句話的字面意思是,侯王們因為懂得“故必貴而以賤為本,必高矣而以下為基”,所以用“孤、寡、不轂”這些不好的詞彙來自稱。

孤家寡人是帝王們的謙辭,謙虛的背後是霸道,就像宋高宗一樣,岳飛非要把徽欽二帝迎回來,他們回來了趙構就不是孤家寡人了,所以岳飛就只能“莫須有”了。

老子一直在假設有悟道的理想統治者即聖人的存在,這樣的人自謂孤、寡、不轂,才是真的以賤為本,而不是做做樣子。

木心說,老子悲傷、絕望、反激、咒詛。我認為他是讀懂了老子的。

【故致數譽無譽。】

對這個“譽”字的理解差異很大。帛書甲本作“與”,帛書乙本和通行本作“輿”。

多數注家認可這裡讀作“譽”。易順鼎曰:據釋文,王本作“譽”,按“譽”乃美稱,“致數譽無譽”,即“王侯自稱孤寡不轂”之義。稱“孤寡不轂”,是致數毀矣,然致數毀而終無毀。若有心“致數譽”,將反“無譽”矣。作“輿”義不可通,當作“譽”為是。

有一種解法是這樣的:“致”作窒塞、停、戒講,“數”,釋為責,“與”釋為眾,全句的意思是故而若是隔棄、苛責民眾則將失去民眾。

這樣的解釋,大義上無可厚非,但總覺得牽強了些。

“譽”是美稱,但裡面也包含了慾望。統治者如果太注重這些,最終會一無所有。結合前文來看,“侯王毋已貴以高將恐蹶”,侯王一味苛求高貴恐怕就會顛覆,主旨是貫通的。

【是故不欲祿祿如玉,硌硌如石。】

蔣錫昌曾這麼說:“不欲琭琭如玉,珞珞如石”,言不欲琭琭如玉之高貴,寧珞珞如石之下賤也。“琭琭”或作“祿祿”,或作“碌碌”,或作“録録”;“珞珞”或作“落落”,或作“硌硌”,均可。蓋重言形容詞只取其聲,不取其形,皆隨主詞及上下文以見意,不必辨其誰是誰非也。

蔣錫昌的說法可取。

對這句話理解的分歧主要在於,“祿祿如玉”和“硌硌如石”是並列關係,還是“不求”“甘願”的“去彼取此”的關係?

因為前文有“本”“基”主要的字眼,竊以為釋為“不求像玉那樣貴重,甘願像石那樣低賤”為佳。

老子說“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物品因為難得而被俗人看重,所以物以稀為貴,然而它就真的價值連城了嗎?“玉”和“石”各有所用,高貴或者低賤都是世人所貼的標籤而已。然而“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惡已;皆知善,斯不善已”。人高貴久了,只怕很難低賤得了,因此這高貴也會轉瞬即逝。所以還是始終保持一種卑賤的心態比較好。老子是從這個角度詮釋了上文所說的“必貴而以賤為本”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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