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遲、剝人皮···貪汙受賄的一律殺掉!朱元璋反腐有多猛?

(李學成)腐敗自古有之,從封建社會到社會主義社會,從西方到東方,有階級的統治就有腐敗問題的滋生,資源分配不均腐敗問題就無法徹底的根除。

自明朝建立以後,大明開國皇帝朱元璋發動並全程領導了史上最大最嚴的反腐肅貪運動。他以猛治國稱,大力打擊貪汙。他的“重典治國”思想不只為遏制官僚腐敗。

凌遲、剝人皮···貪汙受賄的一律殺掉!朱元璋反腐有多猛?

朱元璋對貪官汙吏深惡痛絕

朱元璋出身貧苦,是個孤兒,討過飯,當過和尚,深知老百姓的疾苦,對貧苦百姓有一種發自內心的憐憫,對貪官汙吏則懷有異常強烈的刻骨仇恨。

洪武二年,朱元璋曾對大臣們說:“從前我當老百姓時,見到貪官汙吏對民間疾苦絲毫不理,心裡恨透他們,今後要立法嚴禁,遇到有貪官敢於危害百姓的,決不寬恕!”

首先,對貪汙六十兩銀子以上的官員格殺勿論。他發現御史宇文桂身藏十餘封拉關係私託求進的信件後,立即派人對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府進行調查。結果顯示從上到下貪汙腐敗現象極其嚴重,他龍顏大怒,立即詔令天下:“為惜民命,犯官吏貪贓滿六十兩者,一律處死,決不寬貸。”並稱:從地方縣、府到中央六部和中書省,只要是貪汙,不管涉及到誰,決不心慈手軟,一查到底。

其次,從自己身邊“高幹”開刀。明初的中書省下屬吏、戶、禮、兵、刑、工六部中,由於大量留用元朝元的舊官吏,以及一些造反起家的功臣。他們有恃無恐貪贓枉法。朱元璋對這些官員進行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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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除了前面所講的貪汙六十兩以上白銀者砍頭之外,更有剝下人皮等酷刑。曾經有一縣吏,因為誤將一名重犯判成死罪,結果被皇帝知曉,竟被剝掉人皮,內充草絮,束之懸掛在縣衙大堂正廳之上,以警示繼任者要以此為前車之鑑,謹慎為官。這樣的刑罰,怎能不讓那些魚肉百姓、草菅人命的貪官、庸官心驚肉跳?

在朱元璋主政期間,對貪汙腐敗官員處以極其嚴厲的處罰,大批不法貪官被處死,包括開國將領朱亮祖,女婿駙馬都尉歐陽倫,其中甚至因為郭桓案、空印案殺死數萬名官員。

朱元璋為了加大反腐力度,設立了從朝廷到地方的監察機構,其組織之嚴,權力之大,都是前朝歷代絕無僅有的。在中央朱元璋設立最高反腐機構督察院,將刑、檢、法職能集於一身。不久又設置六科給事中,專事糾舉彈劾六部中的貪官汙吏。在地方上,除了有朝廷派遣的監察御史外,同時又在各省設按察司,掌監察之職;後來又設立“巡撫”制度,由朝廷派親信重臣大臣到各地出巡,監察地方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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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增加震懾力度,朱元璋還設置了一項駭人聽聞的政策,他在大門和二門之間多設置了一個土地祠。這土地祠就是專門剝皮用的。朱元璋命令官員貪汙處死後,還要把貪官的皮剝下來,然後在皮內塞上稻草,做成稻草人,並掛於公座之旁,供眾人參觀,專門用來威懾貪官。

在處罰上,明朝有法律規定的刑罰是笞、杖、徒、流、死五種。但朱元璋在對付貪官汙吏上,他用的處罰手段有很多創新。

最有名的莫過於凌遲,把人綁在柱子上,用刀慢慢割,除此外,還有所謂抽腸、刷洗(用開水澆人,然後用鐵刷子刷)、秤桿(用鐵鉤把人吊起風乾)、閹割、挖膝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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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允許民間百姓上訪。明朝允許百姓扭送不法官吏。如果明朝官吏在徵收稅糧以及攤派差役作弊曲法,百姓可以向上級官吏舉報,也可以直接扭送。對於封建時代而言,完全打破了一貫“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慣例。賦予百姓直接查送官吏的權力,是中國幾千年法治史中破天荒的政治創舉。上訪,在明朝,受到了朝廷的保護,不僅如此,對於應當接訪而沒有接訪處理的上級官員,亦要依法論處。

此外,朱元璋在午門外特設“鳴冤鼓”,民間百姓若有冤情在地方討不回公道,可上京擊鼓直接告御狀。

朱元璋開展雷厲風行的肅貪運動,歷時之久、措施之嚴、手段之狠、刑罰之酷、殺人之多,為幾千年封建歷史所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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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歷史記載,朱元璋當政31年,先後發起6次大規模肅貪,殺掉貪官汙吏15萬人。

可儘管制度這麼嚴明,就是止不住貪腐。

朱元璋十分不解,為什麼這些人飽讀詩書,以所謂“朝聞道,夕可死”為人生信條,卻在當官之後成了“朝獲派,夕腐敗”。

由於被殺的官員太多,朝廷沒有人幹活,便出現了戴死罪、徒流罪,很多犯罪的人過堂,上到衙門才發現當官的也戴著鐐銬,和自己一模一樣,後面還有人監視。除了衣服是官服,活脫脫就是個犯人。朱元璋手段用盡,自己也親力而為,然而官員們仍然前腐後繼,活像一群敢死隊,成群結隊地走到朱元璋的刑具下。

到洪武十九年(1386),全國十三個省從府到縣的官員很少能夠做到滿任,大部分都被殺掉了。於是,朱元璋又頒佈了更嚴厲的法令:“今後貪汙受賄的,不必以六十兩為限,全部殺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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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說皇帝都發話說不準貪汙,做為官員,聽令行事也就是了。但官員也是人,也要養家餬口,可當時官員們的俸祿是多少呢?正一品官月俸米八十七石,正四品二十四石,正七品七石五斗。七品縣令一個月的俸祿換算一下大概是450斤糧食,按說一家人吃是足夠了,但請注意,縣令是一縣之主,他的家人中不僅包括父母配偶子女,還包括丫鬟小廝,門房大爺,廚娘等,更不要說還有長隨,師爺,在這樣的情況下,各位覺得這些糧食還夠吃嗎?答案是肯定的。

其次,朱元璋在位期間就連這七石五斗糧食都不是足額髮放的,而是發一半實物,另一半發寶鈔。寶鈔是洪武年間發行的紙幣,但這個紙幣不同於現在的紙幣,大明寶鈔在洪武初年,一石米值鈔一貫,可到了洪武二十二年,米一石值鈔五十貫,也就是說俸祿沒漲,可寶鈔卻貶值,變得不值錢了。

明朝著名的清官海瑞,人稱“海青天”,他從不貪汙一分一毫,全靠俸祿過日子,他的生活是這樣的:青菜自己種(綠色食品),衣服上打滿補丁,全家人面帶菜色,死的時候沒錢買棺材,要知道海瑞當時是死於任上,時任吏部右侍郎(相當於現在副部級高官)。據明史記載,

海瑞當縣令的時候,一次母親過生日,破天荒的買了兩斤肉,這消息居然傳到了總督胡宗憲的耳朵裡。第二天,總督開會時向下屬報告這個特大新聞:“昨天聽說海縣長給老母過生日,買了兩斤肉!”

所以,不是貪官不怕死,而是環境所迫,不得不貪!

凌遲、剝人皮···貪汙受賄的一律殺掉!朱元璋反腐有多猛?

朱元璋是是中國歷史上最傑出的君主之一。他一生勤於政事,建樹頗多,特別是創設了大量的制度典章,不但打下了明朝近三百年基業,還影響到清朝。

他在位期間,儘管反貪汙腐敗決心之大,手段之毒,最終卻收效不佳,以至於貪官汙吏越殺越多,綿綿不絕,殺之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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