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似乎不難回答,只要測試部門發現的問題,都叫做BUG。但是,這個問題還可以再追問一下,那麼測試部門憑什麼認定這是一個BUG呢?
這個問題似乎也不難回答。比如:死機、崩潰、跳轉錯誤,提示語不對,錯別字等等……,這些東西,明顯都是BUG呀。
以上這些BUG都是顯而易見的,比較容易達成共識。但是,還有更復雜的一類BUG。
註冊新賬號的功能,註冊完成以後,應該怎麼辦呢?是直接自動登錄,還是返回到登陸頁面,不厭其煩地再讓用戶登錄一遍?
登陸以後,如果5分鐘之內沒有任何操作,要不要自動退出?
這兩個問題,看似簡單,其實涉及到了安全性的問題。
如果註冊賬號以後,就可以自動登錄,雖然方便,但是不太安全;
如果登陸以後,不論多久不進行操作,都不自動退出,更不安全;
從安全的角度上考慮,當然是要再次登錄和自動退出才對。
可是,測試人員不這樣認為。因為,對於測試人員來說:
與需求文檔不符的,都算是BUG。
哪怕程序員認為需求不合理,然後自作主張地改成了更加合理的方式,仍然是BUG。這就是測試部門的原則。
有人會問,那麼如果是產品經理設計得不合理,或者在需求文檔裡沒有說清楚,應該怎麼辦呢?
那就是產品經理的責任了。
所以,在評估BUG時,產品經理一定要在場,就是這樣的道理。
你是產品經理,你來說,當初寫需求的時候,你到底是怎麼想的?
產品經理的一句話,就決定了一個問題到底是不是BUG。
從這個角度上說,產品經理的需求文檔PRD,是一個重要的物證。
因為,你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大家都是按照你的需求做的。證據確鑿,不可抵賴。從始至終,你必須要對自己的文檔負責任。
所以說,作為產品經理,寫需求文檔的時候,一定要慎之又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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