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人民调解组织化解一场历时12年的纠纷!

7月16日,上杭县白砂镇华阿姨早早来到司法所,见到司法所工作人员不由面露愧色,低下头说:“同志,我有个纠纷能不能帮我调解下”。在调解员的印象中,年初华阿姨就曾到调委会调解过林地损害赔偿纠纷。当时,经过调查了解,华阿姨已事先与对方达成用地补偿协议,对方也已支付补偿款。但是华阿姨事后反悔,认为钱少应当重新补偿。经过镇、村调解人员给华阿姨做了一上午的思想工作,告知原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补偿的金额合理,应按协议履行,华阿姨才“善罢甘休”,并对调解员颇有怨气。“华阿姨,来坐下说,是不是还是上次那个纠纷……”工作人员边说边为老人倒了杯水。“不是,不是,上次那个纠纷真的不好意思,后面我自己想通了,是我有过错”华阿姨边说边摆手。

经了解,原来这次是因为某林场2006年扩建林区道路,堆积的泥土坍塌到华阿姨农田里,妨碍农田正常耕作。多年来,华阿姨本人多次向林场提出赔偿要求,但因双方关于损害认定和赔偿标准无法达成统一意见,矛盾纠纷一直搁置。经过上次调解,她认为调解员能够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办事,于是今天只好“硬着头皮”又来找调委会帮忙调解。

工作人员了解基本案情后,立即与华阿姨一起驱车到林场深处察看现场。雨后的山路格外泥泞,一阵颠簸后终于到达现场。调解员钻进树丛,拨开厚厚的杂草,细心寻找12年前的“蛛丝马迹”,通过查找发现确实有农田损害事实。调解员决定组织双方调解,但双方对侵害事实仍有异议。次日,工作人员再次组织双方现场查看,华阿姨全程陪同,对调解员的认真负责都看在眼里,对调解员的看法也逐渐改变。调解会上,“斤斤计较”的华阿姨一改常态,格外配合,积极采纳了调解员关于赔偿的意见,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协议书。

一场历时12年的纠纷,通过调解委员会这一桥梁,得到了迅速化解。调解结束后,华阿姨感动地说“这个矛盾过了12年,说实话我也不抱什么希望,钱赔多赔少没关系,我只是想讨个说法,没想到你们调解的同志这么负责,前后两次深入现场,这么快帮我解决了这个问题,我心中的一块石头总算落地了。你们真是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好干部,我为你们点赞,谢谢你们!”

这是上杭县人民调解组织以人民为中心,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精神,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今年,上杭县人民调解组织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主动发掘“陈年旧案”,制定针对性的化解措施和办法,实行领导包案、落实责任人员,力求发现一起、介入一起、化解一起,调解工作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县司法局:江崇荣、陈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