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開展課後服務,然後組織家長成立家長委員會,由家長委員會收取費用合理嗎?

不在年輕


學校提供課後服務,必須吸取之前的教訓。課後服務的費用,應該由財政買單保障,家長委員會可以參與課後服務管理,監督。如課後服務費用向學生收取,哪怕通過家委會,也會滋生出新的亂收費問題。

我國各地的小學在之前,有不少是有晚託服務的。但後來晚託服務被取消,原因有二,一是晚託服務被質疑為變相補課,增加學生負擔,二是晚託興趣班被質疑為亂收費。面對質疑,全國各地都取消了晚託服務,但又出現家長接送孩子難,有的孩子課後無處可去的問題。

針對家長接送孩子難的問題,教育部又要求各地恢復課後服務,實行彈性離校。但是,以前存在於晚託服務中的問題,並沒有解決。費用由誰來出?該提供哪些課後服務?如果課後服務的費用要向家長收,那麼,變相亂收費問題又會出現。如果缺乏家長委員會的監督,學校的課後服務,要麼會變為學生關在教室裡自修,要麼會變為新的補課。

提供課後服務,必須解決兩大關鍵問題。一是課後服務的費用,應該納入財政預算,由財政統一保障,雖然課後服務屬於非義務教育內容,是學生選擇參加,但是,從現實出發,這不適合採用成本分攤機制,課後服務應以向家長免費方式提供,才能堅持推進,並通過課後服務,培養學生的興趣和素質。但向家長免費,不是要求學校免費、教師義務勞動,課後服務所需費用應由財政保障。學校可自主使用經費用於支付教師費用,包括聘請校外專業人士給學生開設興趣活動課。

二是建立能真正發揮作用的家委會,參與課後服務項目(課程)的設計、管理和監督,每所學校可結合本校情況,開設豐富多彩的課後服務活動、項目,由學生、家長自主選擇。真正能發揮作用的家委會,首先要民主選舉產生,能代表家長參與學校事務,其次應獨立運行,不是聽命、依附校方,目前很多家長委員會,既非民主選舉產生,又不能獨立運行,因此,變為擺設、聯誼會或工具(出面幫校方完成不便完成的事,諸如收費),這是異化的家委會。


熊丙奇看教育


首先我想說一個問題,一般來說我們很少會見到有學校願意如此“挑事”的,學校搞課後服務的工作據我所知道的情況一般來說都是上面下發的政策落實而已。

題主沒有說清楚你們學校的課後服務工作除了成立家委會這點之外麼有其他的具體細節,因此我們辦法說到底合理不合理。

我說一下我比較清楚的跟題主說的問題很接近的一種情況——我們市的模式。


本市的課後服務工作特點正如題主所言,學校不參與任何具體工作,只是免費提供教室、水和電。

具體服務工作是要面向社會有資質(有教學資質)的機構公開招標。

而整個前期工作學校是不出面的。

各項工作有的學校採取的是由校家委會組織各項工作,有的學校是由校家委會負責組織成立相關的工作組(都是家長)然後對招標等各項工作進行操作。

我孩子的學校是後者。

工作組根據市裡的文件和家長們的意見整理出一份招標文件,有五六家機構參與了競標,他們必須提供各種詳細的資質、經驗、管理辦法等等資料,全過程公開透明。

中標後工作組將信息轉達給報名參與課後服務的家長們,由他們自行決定是否與中標機構簽訂合同。偏平自願,不想參加沒人逼迫,想參加的工作組會組織在一個特定時間,雙方(機構和家長們)完成合同簽訂和繳費工作。


可以看到整個過程“家委會”沒有參與到“收費”的環節。

我認為題主孩子所在的學校,由家委會收錢本身是有問題的,可以“代收”但是必須出具有效的收據,而家委會是不可能提供的!

又或者說你覺得應該學校來收錢是嗎?這個問題就需要看一下學校在這件事情中的“角色”問題,如果跟我們這邊似的,那麼學校也是沒有“資格”收費的!充其量也是代收,而且必須出具“承包方”的合法收據(發票)。


綜上,由於題主問題的描述過於籠統,所以不清楚詢問的到底是什麼,因此我只能就我的一些理解給予回答。如果題主還有什麼疑問,可以文後留言,我再給你詳細解答。


隨便看看微笑不語


學校開展課後服務,由家長委員會收取費用合理嗎?針對這個問題,筆者覺得應該先讓大家瞭解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什麼是課後服務?

課後服務是屬於學校教育的延伸,是為了解決放學早下班晚“時間差”問題而衍生的一種服務,為學生託管、作業輔導、文體活動、娛樂遊戲、興趣培養、社會實踐等提供的服務統稱為“課後服務”。

2、課後服務國家政策允許的嗎?

課後服務是國家政策允許的,這是專門解決“三點半”放學後家長無人接送的矛盾而採取延長學生在校時間的一個新舉措。2017年2月,教育部辦公廳頒發了《關於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基一廳[2017]2號)文件,並強調各地要

3、課後服務的目的是什麼?

《意見》指出,課後教育的目的是為促進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幫助家長解決按時接送學生困難,進一步增強教育服務能力、使人民群眾具有更多獲得感和幸福感。

4、學校在課後服務中應承擔什麼作用?

《意見》指出,中小學校是課後服務主渠道,要求廣大中小學校要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員、場地、資源等方面的優勢,積極作為,主動承擔起學生課後服務責任。對確實不具備條件但有課後服務需求的,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協調學校、社區、校外活動中心等資源,做好課後服務工作。

5、課後服務的參與方式和服務內容是什麼?

參與方式:課後服務必須堅持學生家長自願,建立家長申請、班級審核、學校統一實施的工作機制。要優先保障留守兒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等亟需服務群體。

服務內容:主要是安排學生做作業、自主閱讀、體育,以及娛樂遊戲、拓展訓練、觀看適宜兒童的影片等,堅決防止將課後服務變相成為集體教學或“補課”。

據云南網報道:海源小學引進了校外教育機構,開展了象棋、剪紙、舞蹈、書法、籃球等162門興趣類課程,家長和學生都非常開心。由於校外培訓機構不熟悉學生情況,學校還專門為每位授課老師安排了一名校內管理員。昭宗小學則挑選了專科組的老師承擔,發揮專業優勢,每週開設3門選修課,同時由校外機構承擔2門選修課。

6、所需要資金如何解決?

《意見》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統籌規劃各類資源和需求,努力形成課後服務工作合力。要積極向本地區黨委、政府彙報,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爭取資金支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財政補貼”等方式對參與課後服務的學校、單位和教師給予適當補助,嚴禁以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注意,此處說的是不能亂收費,而不是不能收費。)

在海源小學的問卷調查中,僅有15%的家長認為孩子的第二課堂應該由家長買單,75%的家長認為應該由政府和家長共同承擔,10%的家長希望政府部門幫助解決課後服務的費用問題。


綜上所述:課後服務是為學生和家長服務的行為,是家長和學生自願參與的一種服務方式,也是國家允許的一種教育服務方式。它不屬於義務教育階段。既然是服務,就必然會產生費用。若全部由政府買單,會給當地財政帶來很大困難,而且全部免費,會讓不需要服務的學生和家長產生“不參加就吃虧”的想法。

筆者個人認為,向家長收取適當成本費,政府再補貼一部分,由家長和政府共同承擔,是比較可行的一種方式。這既解決了家長的經濟壓力,也解決了家長不能按時接學生的困難,同時學生也獲得了開心和快樂。

對於課後服務的費用解決還有別的方案嗎?歡迎大家提出更好的建議。


蓮子愛音樂


這種形式是目前通常的方式,是上面所允許的,因而有其合理性。



為什麼這樣做呢?

1、上面鼓勵學校開展課後服務工作。近些年來,為了解決“三點半”放學所帶來的困擾,上面不再禁止學校提供課後服務,讓不方便的家庭的孩子在學校裡上多上一節課,學校適當收入看護費,這是上面鼓勵的。

2、課後服務實行家長和學生自願的原則,反對學校做強制性的統一要求。課後服務時間裡不允許上新課,避免對沒有參加課後服務的學生造成不公平。既然是自願,就應該完全尊重家長的意願。



3、目前只要涉及收費往往就格外敏感,涉農收費更是嚴格。所以有關收費問題大多采取家長委員會收費的做法,這樣學校不直接收費,家長將所需費用交給家長委員會,這樣家長委員會對於經費收取總額的掌握清楚,還便於對使用用途的監管,讓家長放心,也讓學校少了許多麻煩,是目前比較盛行的方式。

綜上所述,學校開展課後服務由家長委員會收費,沒有違規,也是合理的。你說呢?


文軒閣


課後服務這一概念,是2017年2月印發的《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中提出的。文件印發後,北京、天津、上海、南京等地率先開展課後服務,有的叫課後託管,有的彈性放學,名稱雖不相同,但基本內容大體一致,主要是為了解決學生上下學與家長上下班時間不一致導致的無人接送問題。

課後服務,顧名思義,是在課外開展的為家長提供的服務。因為教育部的文件只是指導意見,只是提出了一些粗線條的原則,對最現實存在的的費用問題,文件上是這樣的:

從中可以看出,並沒有很明確的規定。所以,率先開展的地區,都是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經費以財政撥款為主。但是,並不是所有地方政府,都有這個財力支持或者願意支持這項工作的,一些經濟欠發達地區,經費問題就成了很現實的問題。

到了2018年,廣東省開始全區域部署這項工作,面廣量大,情況多樣,規定就比較明確。

這裡很明確,有條件的地方探索以財政投入為主,條件不具備的地方,探索政府和學校支持、家長合理分擔運行成本的做法。

從廣東的要求來看,向學生家長收取一定的費用,合理分擔成本,是合理的。之所以要家長委員會來做,主要是讓家長參與這個過程、監督經費使用。

對於教師參與課後服務的權益,廣東也有明確的說法:

學校開展課後服務,然後組織家長成立家長委員會,由家長委員會收取費用,這種做法是規範、合理的。當然,不要忘了一條,前提必須是以自願為原則的,之前的操作是規範的,到收費這個環節才談得上合理不合理,沒有這個前提,也就無從談起。


教師妹子一枝花


我感覺學校的這種做法欠妥當。



首先,學校教育和其他工作有所不同,學校教育不能夠完全的按照八小時工作制來衡量。現在,很多學校實行的是八小時工作制,尤其是一些大城市孩子到了下午三四點鐘就放學了,那麼放學以後家長還上班,那麼,問題就來了。誰來接孩子,誰來照顧孩子,誰來看管孩子,這些都是一系列的問題,我感覺學校裡啊,如果完全的按照八小時工作制來實行的話,其實,相當於把學生監管的這個大包袱推給了社會,推給的家長。會增加更多的人力物力,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增加百姓的負擔。



第二,對開展課後服務的老師採取靈活機動的補償措施。課後服務當然不同課堂教學。課後服務的內容應該以文體活動為主,也可以讓學生自己在教室裡,這樣就不需要那麼多的老師來管理他們。可以採取輪流值班的方式來看管學生,也可以讓音體美老師帶領著他們去活動。對這些值班的老師或音體美老師就可以採取彈性坐班制度,晚退晚來或者輪流休息。這樣讓老師得到適當的休息補償,他們也不會有怨言。



第三,讓家長會斂錢的方式其實還是一種變相的亂收費。延長課後的工作時間增加了老師的工作量,那麼,給老師一定的補償是合理的,但是這個錢應該是地方政府來統籌撥款,而不是直接向學生家長收取,很多大城市都是按照這樣的方式實行的,我感覺這樣做,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如果學校裡直接伸手向家長要錢,或者是通過家長會來向家長收費,這都是屬於亂收費。不要說,家長會收費了,它就是合理的,家長會可能受學校的影響,或者家長會很可能它僅僅代表那幾個家長的想法,而並不能證明所有的家長沒有怨言。

春秋老師說教育,關注教育話題。如果你也對此類話題感興趣,那麼請關注我,以獲取更多有趣的內容,謝謝。


平原春秋


這是社會需求的產物,很多家長下班晚,無法及時接孩子,希望有人在這個時間段幫助照顧孩子,減輕自己的負擔。

在我們這裡是由市政府牽頭,市財政解決教師的補助問題。我們這裡稱之為“彈性上學”,本著學生自願,家長志願的原則。上課內容可以進行答疑,寫作業,不準講新課,在我們學校,這段時間還可以選擇興趣班,比如書法班,健美操班的。

事物的產生總是不能盡善盡美,儘管不收費,儘管自願,但家長也不是都滿意。有些家長不想讓孩子上“彈課”,又擔心其他的孩子學了,自己的孩子被落下。“彈課”讓孩子、家長自願了,老師卻沒有這樣的選擇,不是每個老師都有時間和精力在業餘時間上課的,有的老師自己家孩子較小,需要下班後回家照顧,有的家裡有病人,家庭負擔較重,是不想上課的掙那份補助的,但你不上,你的課誰來上?你可以讓同事幫你上,一天兩天,但不能長久這樣。否則,領導對你不滿意,家長認為你不負責。

作為一種新生事物,還需要進一步完善,讓更多的人都滿意。


清風細雨梧桐


1.首先,同意為老師放學後輔導孩子付費的建議。作為老師,角色也很多,同樣是媽媽,妻子,兒女等,本來放學後應該是老師們自己備課或者改作業的時間,可是三點半問題提出來後,老師們就更忙了。也許有人會噴,說老師有什麼忙的,這些人都是身邊沒有當老師的,所以才會這樣說。領導常說,你別以為作為一個老師只用教書,你同時還必須會管理班級,會寫新聞稿,會拍照,會辦黑板報,領導來視察你也要會當解說員,你更應該會寫論文,你要學著整理檔案,做簡報,時刻準備迎接檢查!我們的生活被各種想不到,被各種不應該的事充斥著……所以,請體諒老師們吧

2.建議從校外請生活老師輔助課後服務。畢竟學校老師的力量有限,可以搭配管理班級,放學後的孩子們哪些被接走了,哪些要上輔導班,哪些留下,每天的情況也不會相同。有的孩子一三五有課外班,有的一週只有一次,這些情況必須讓老師知道,並且每天統計人數,以確保孩子們的安全。

3.由家長委員會來負責收費是可行的。畢竟由學校直接出面收費會導致一些家長的不滿,為什麼現在很多老師都學會明哲保身,這也是家校關係造成的一個可悲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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