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深圳樓市調控再升級!限購限售還限單位買房

「重磅」深圳樓市調控再升級!限購限售還限單位買房

7月31日,深圳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調控 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新政調控重點:

一、暫停法人單位購買住房

暫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在深圳市購買商品住房。

通知發佈之日起,停止辦理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網籤手續;通知發佈之日前已辦理網籤的,可繼續完成交易。

數據顯示,2017年全年,深圳全市公司購買新房785套,佔新房總成交的3.05%,同比提高0.92個百分點。手握大量資金的買家往往通過註冊多個公司參與搖號,增加購房成功率,對真正有買房需求的個人是一種擠壓。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分析稱,該條政策明確企業購房的管控,這和上海等城市的政策內容是一致的,這也是為了防範在庫存不足等情況下,出現企業擠壓個人購房資格和房源的現象。此次企業購房限售,有助於進一步實現房地產市場的穩定,這也是當前房地產市場需要強調的地方,即優先滿足剛需購房者購房需求。

二、商務公寓5年內限售

各類新供應用地(含招拍掛、城市更新、徵地返還用地等)上建設的商務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且不得改變用途。企業整體持有年限與土地出讓年限應當一致,對外出租單次租期原則上不超過10年。

通知發佈之日起,個人、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新購買的商務公寓,自取得不動產權登記證書之日起5年內禁止轉讓。通知發佈之日前已辦理網籤但尚未取得不動產權利證書的,不在禁止轉讓之列。

2013年7月至2018年6月,深圳市新建商務公寓和二手商務公寓發分別成交3.45萬套和1.01萬套,佔目前存量商務公寓的81.1%,表明近五年商務公寓交易活躍;五年內轉手的商務公寓佔二手商務公寓成交規模約65%-75%。限售後,深圳市約81.1%的商務公寓將被鎖定交易。

三、商住房3年內限售

居民家庭新購買商品住房的(不含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自取得不動產權利證書之日起3年內禁止轉讓。

通知發佈之日前已辦理網籤但尚未取得不動產權利證書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在禁止轉讓之列。

嚴躍進指出,政策第三條規定限售的政策是核心。對於限售來說,一線城市一直是比較保守的,這或考慮到二手房轉讓等內容。所以此類政策屬於收緊力度較大的政策。3年限售的概念多少也會影響後續的二手房交易等內容。

四、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對購房人離婚2年內申請住房商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各商業銀行、市公積金中心按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執行;若無房貸記錄且能提供離婚前家庭無住房證明的按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執行;若能提供離婚前家庭僅有1套住房證明的按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執行。

嚴躍進認為,政策第四條對於假離婚購房行為進行了規範。對於離婚2年內公積金購房的,其實給予了嚴管。當然政策也有相對寬鬆的地方,即如果可以有類似無購房無貸款證明,那麼首付比例還是比較優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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