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次比亞迪遭遇的宣傳門的一點個人見解

李娟這個妹子不簡單,現在事實還不清楚,各媒體都把比亞迪不知道李娟籤的合同這件事作為重點攻擊比亞迪想賴賬!

首先媒體說的11億的合同,簽訂方到底是比亞迪,還是李娟私刻公章籤的,這個就非常重要了!如果是比亞迪自己籤的,沒啥說的,比亞迪還錢就是了,法律上肯定也說不過去!如果是李娟私刻公章跟廣告公司籤的,這就有意思了,11億實際價值多少錢?讓誰誰也不會替李娟還款11億!11億對比亞迪年營業額上千億來說也不算多,但是,你今天如果還了,明天來個張娟,私刻公章說你欠廣告公司110億有怎麼辦?

小編認為,案情再複雜,也有關鍵點,關鍵點就是合同是給誰籤的,沒必要道德綁架,就是比亞迪知情,這部分被騙的廣告公司也沒啥好辦法!

簡單來說,張三用李四的簽名跟王五發了個借款一億的借條,王五發現張三沒有償還能力,就找李四要,李四會給你錢??再說了王五是傻子嗎?張三,李四都弄不清就放款11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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