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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市場繼續下跌,反彈才到2900點多一點,就連著出了四根陰線,可見市場之弱!
原來以為3000點是鐵底,現在3000點難道是要成鐵頂了嗎?
今日股市跌幅超過10%排行榜:
本來,上個週末證監會加班加點修改了退市管理辦法 ,擴大了退市的範圍,這對於爛公司太多的A股市場是件好事。市場得此利好當出紅盤,但是目前來看,由於退市範圍明顯指向長生生物,反而令投資者較為擔心 ,因為作為製藥企業,一旦產品有問題,很容易落入造成重大影響的重大違法公司之列。這樣醫藥類公司的退市風險將大大增加。
因為,並不是要為造假公司洗地,但是科技類企業,尤其是醫藥類公司,很可能會因為對未知領域裡的無知而發生重大社會事故。比如當年的日本,給患者用血,是用加熱過的,還是常溫的、冷凍的,到底哪種才是最安全的,在科學界也是有分岐的。還比如三聚氰胺的事,我相信當初往裡加的人不太可能是故意要把客戶的寶寶變成結石寶寶,只不過是不瞭解後果,一味貪圖便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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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雖然長生生物在狂犬疫苗上造假非常令人憤慨,但是畢竟目前沒有證據證明這樣生產的產品造成了嚴重的人身傷害,新華社的通稿裡,是這些產品沒有明顯的不良反應。法律這塊我不是專業人士,不是很瞭解,在法律講究事實與結果的前提下,這樣一種有驚無險的做法到底該如何判定?是否屬於犯罪行為呢?
如果,我是說如果,如果它經過專業的鑑定,只是在一些非核心的事項上,出於降低成本的考慮進行了某種簡化,那麼是不是就該承擔退市這樣嚴重的後果呢?又或者,以後凡是跟其情節一樣的企業是否也一律退市處理呢?
長生生物如果真的因此而退市,那麼隨之而來的是投資者的重大損失,問題是這個損失該由誰來承擔呢?它在生產過程中弄虛作假,不要說可以欺騙普通投資者,就連監管者一次次抽樣檢查都可以瞞天過海了。這次還是有內部人舉報才查實問題。對於這些專業上的事情,普通投資者更加沒有能力、也無法識破,如果上市公司造假的帶來的退市後果,要由二級市場上的散戶或是基金自行承擔,這對公司管理一無所知、只能選擇相信上市公司高管的普通投資者來說,是十分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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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全世界的法律都規定,投資有風險,投資者應自行承擔投資行為的後果,但是這個風險是不應當包括上市公司欺詐行為在內的。世界上沒有哪一個國家會說:騙錢請隨意,騙到就是你的本領,我們不會懲罰任何一個騙人投資的人。
如果真有這樣的、針對投資者的、不論任何風險都要自擔的法律,即可以允許公司欺詐發行,進行虛假信息披露,那麼這個風險也應當事先明示。除非做到了這兩點,投資者還要去買股票,那麼當然這樣的造假風險也由投資者自負,那如果真是這樣,還要監管部門幹啥呢?所以有人老是用這句話來為監管都洗地實在太過荒謬了。
更何況我們一直強調的是保護中小投資者,一再要求上市公司如實進行信息披露,並承諾對信息披露不實,也就是各種造假進行嚴厲打擊的,並承諾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的,這樣才會有投資者進入這個市場。所以,長生退市的賠償問題不解決,投資者沒有辦法擁護退市範圍擴大這樣的政策。
事實上,海外成熟市場,對於這種欺詐的上市公司,要其賠償的金額是很高的。最著名的當然是安然公司,不但鉅額罰了上市公司,讓它徹底破產了,還把給它做假賬的中介也罰破產了。上市公司的高管,只要是對造假負有責任的人,個人也都對投資者進行了賠償。
所以郎鹹平教授說,為啥美國有安然,股市還能創新高?因為投資者知道,一旦有上市公司欺騙投資者,美國政府會為他們討回公道。美國的集體訴訟制度,可以讓投資者以很小的維權代價或得較為滿意的賠償。
但是中國的情況會如何呢?中國最常見的處理手段是:造假的公司未必會完蛋,但是整個行業會出臺一個新的規章,不許這樣不許那樣,然後,政府也許會收到一大筆罰款,但是上當受騙的投資者很可能就是兩手空空。
比如網貸平臺,不可否認,有一些網貸平臺是有套路,是欺騙投資者的,但是大多數公司是好的吧?結果欺騙的公司沒有受到相應的處罰,投資者的損失沒有得到賠償,反而是全行業要重新申請許可證,這樣拿不到許可證的公司你不讓他跑路幾乎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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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有私募股權投資的基金說,為了防範同行中有人出現過的風險,監管對金融防範層層加碼,公司不得不專門配置相應的人員來滿足監管要求,這樣每年額外增加100多萬元的管理成本。這是加速行業經營環境惡化的節奏啊。
能不能誰得病就治誰?誰犯罪就收拾誰,別再搞這種一個人得病,全行業吃藥的監管行不行?法律是用來幹什麼的?不就是處罰那些不按規則辦事的人嗎?為啥該用的法律不用,老是讓行政衝在一線,給全行業捆住手腳呢?
所以,長生造假,智飛跌停。連帶生物B也跟著跌停,行業內的公司,不分好壞,很可能全都戴上一個緊箍咒!
希望這次不會這樣處理問題!
今日跌幅超過5%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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