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動手欺負,怎樣才算正當防衛?

大鐘鍾馗


如果雙方只是簡單的打架(不論什麼原因,不論誰先動手),基本都是是鬥毆!報警也是讓你們自己調解,除非一方鑑定出了輕傷(法律意義上的輕傷,你可以百度一下什麼樣的程度算輕傷),這樣就夠刑事責任了。如果不接受調解(簡單說就是賠錢),另一方是可以入刑的。


很多人都覺得被揍了還手都算正當防衛,幫被揍的人和對方對打算勇鬥歹徒、見義勇為...

實際上並不是這樣的,要分情況!

情況一:一個人揍你咋辦?除非你有生命危險(比如對方持刀砍你),你突然抓著什麼東西一下打死算是正當防衛!另外,他只要失去攻擊能力你就得停手,比如你一腳把對方踢倒,頭磕到臺階暈過去了,你繼續上去猛踹,導致對方傷殘,這都算故意傷害。

一人拿刀追著你砍,死活沒追上,把刀扔向你沒扔著掉地上,結果你撿到刀,回頭砍死對方。怎麼算?這很大幾率算故意殺人。

情況二:被人揍了還手不是正當防衛,一群人揍你一個的時候,你還手才算正當防衛。

而且防衛也有限度,不能防衛過當。比如一群人持刀砍你,你搶到一把刀亂捅,捅死三個都算正當防衛,但你捅死一個後對方一鬨而散,你又追上去捅死一個,哦了,你很有可能是故意殺人!

情況三:被一群人揍對方都空手只是教訓你,你摸到一把刀捅死人,這就是防衛過當。

一群人揍一個人,被揍人武藝高強,絲毫不懼,直接上去正面迎戰,這種通常也會被認為是鬥毆,致傷了就是故意傷害罪。如這個武藝高強的被揍人懂法,大叫一聲:我擦,好可怕啊,轉身就跑,結果被一群人追上圍堵住,這個時候對這群人就隨便揍,只要不是重傷害或者壓倒性的打一群人就屬於正當防衛。

情況四:刺激對方發怒先動手,然後你再狠狠幹他,這叫防衛挑撥。

主觀上是侵害他人,所以會定故意傷害罪,主觀想殺人激起對方拿刀的,甚至是故意殺人罪。

情況五:嚴重暴力犯罪,不存在防衛過當。

比如有三個人正在手持砍刀圍著一個人亂砍要殺人情勢危急,你開車一下撞死這三個人,屬於正當防衛,雖然你並沒有被打。

總結:別人打你,你還手的目的是為什麼?如果是為了傷害對方,算鬥毆,不算正當防衛。

對方打你,你可以跑,可以報警,可以護住要害,然後報警鑑定,他打的越重坐牢越久。

一人被揍,於是找了幾個人報仇,就圍著對方揍了一頓,結果把對方眉骨打破,傷口超過了3.5cm,結果對方鑑定輕傷並拒絕和解,和解就是陪點錢了事,由於未取得被害人原諒,打人的判刑8個月,緩刑1年,醫藥費營養費照出。

其實眉骨打破就是流點血,縫個針而已,實際沒多大傷害,這樣划算麼?有犯罪記錄對之後人生影響還是比較大的。

所以說三十六計走為上,沒事多練練短跑,長跑,跑酷。

一般意義上的打架基本上屬於打贏坐牢,打輸住院


如今入戲太深


要搞清楚正當防衛的定義。法律上正當防衛的定義其實很簡單

那就是以制止侵害行為為限。

這就叫正當防衛。



簡單的來說,就是你不能先動手。俗話說得好,打架總是先動手的那個人理虧,這句俗話在法律上也行得通。

不論人家怎麼辱罵你,要記住,他不動手你就不能動手,一旦對方有明確的動作要打你,你就可以開始正當防衛了。但是要分情況。


如果對方也是赤手空拳,你最好不要對他進行有傷害的人身攻擊。法律上對一切對方沒有武器的正當防衛判斷的非常嚴格,除非他是手掐你的脖子,要真的殺死你,否則你弄傷了他,你就不算正當防衛。因為對方並沒有對你的生命造成威脅。


如果對方手中持有物品,例如書包,雨傘等不具備攻擊性的東西。和赤手空拳是一個道理,但是如果對方持有的物品是刀,槍等可以讓你一擊斃命的物品,而且有心真的要置你於死地,這時候,法律給予了你無限制的正當防衛。

也就是說,從這個時候開始,通俗的說,你可以還手了


但是注意,仔細看我貼的那張圖,

正當防衛並不是給予了你殺人的權利。

正當防衛給予你的只是還手的權利而已。並不是叫你殺人

如果造成了一些不可挽回的後果,你也有可能去坐牢的

但是這個根據人群而定。如果一個男人想要強姦一個女子,混亂中被女子殺死。一般法律判處女子無罪。

對於雙方體力差別特別大的情況,法律有時候是會偏袒一方的。

但是對於雙方體力差別不大的,那很有可能就是過失殺人了。



總之,正當防衛,一是判斷對方的動機。二是觀察對方的武器。三是觀察你和對方的體力差距。【如果體力差距太大,我建議你直接跑掉,別去和他打】

但是一切的前提都是對方有武器而且想殺死你的情況才行。

如果你只是單純的被拳腳欺負,對方把欺負你當成樂趣。那我建議你在不傷及對方性命的情況下給他一個教訓就行了【例如找人把他打一頓,人有時候不能太善良】

然後這件事情就過了!!!

不要再去計較了!!!!

也不要做過火的事情!!!沒有什麼矛盾是不能解決的!!


如果只是言語的挑釁,那就不要管他

繞著走就行,眼不見心不煩。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最後,祝你每天生活開心順利。


蜀中過思


怎樣反擊都不算正當防衛。

但你直接打回去就完事。打壞了也沒事,就是賠點錢。

如果對方沒有動手,你打壞了別人,你是故意傷害。

但對方動手了,你直接打回去,這叫鬥毆。雙方都有責任,而且誰先動手,誰負主要責任,就算你打壞了他,鬧翻了直接上法庭,你也有大概率被判防衛過當,因為他先動手。

防衛過當就算判刑也是緩刑,不用收監的,然後按責任賠醫藥費了事。

所以,你不需要忍耐,直接打回去就好,但是注意,別把人打休克了還打,那就沒理了,只要他還在動你,你打就是了。


大吼好幾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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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拳小師妹


首先,說一下什麼是正當防衛?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打架鬥毆中,任何一方對他人實施的暴力侵害行為。兩人及多人打架鬥毆,一方先動手,後動手的一方實施的所謂反擊他人侵害行為的行為,不屬於正當防衛。

例如甲乙兩個人,甲方先讓乙方生命或財產受到了實際的威脅,乙方還手或攻擊甲方則屬於正當防衛。

但是,如果沒有人證物證,那麼誰都可以說:我這是正當防衛!

所以,還是少打架,要知道得饒人處且饒人,退一步海闊天空,否則殺敵一千自損八百!

一般打架來說,在還手之前估摸一下自己的實力,看是不是對手。另外觀察附近有沒有攝像頭,有的話,讓對方打幾拳,隨後強烈反擊,也屬於正當防衛。如果不是對手,白挨一頓打但你更有理了,選擇報警,對方會賠你醫藥費的。

生活中假如真的碰見了呆徒,又另當別論。在自保的情況下,該出手時就出手!對壞人絕不手軟!這要看你的能力大小了,你強他就弱,你弱他就強!


小李少白


被人動手欺負,怎樣才算正當防衛!這種事你還別說有一件發生過,親眼看到的一件真事,我鄰居住著爺爺,兒子(離婚了)孫子三人(孫子二歲多),有天晚上兒子不在家,家裡就爺孫二人,門鈴聲響爺爺想是兒子回來了打開了門,進來的不是兒子,是七八個手持刀棒二十左右的年青人,這幾個年青人一句話沒說開始砸砍,爺爺見了怕傷害到自己的小孫子,(孫子在床上睡覺了),馬上跑到廚房拿上菜刀玩起命來就砍,第一刀砍在了一個的頭上,第二個砍在肩膀上,第三個砍在臉上,結果重傷二人輕傷一人,別的幾個人看見老頭髮瘋不要命了,嚇的都跑沒影了,後來經過公安的瞭解和審幾個青年,才知是找這家兒子麻煩來著,這件事結論是正當防衛,爺爺是保護孫孑的!


騎狼走草


第一,對正在實施的侵害人身和財產的犯罪行為,直接動手都是正當防衛。但動手前千萬別說話,一說話犯罪行為就停止了,此時動手就不是正在實施過程中,不屬於防衛。

第二,任何糾紛引起的(哪怕過錯在對方)對罵,升級成打架哪怕對方先動手,此次打架行為的形成是雙方共同造成的,雙方共同承擔後果,也就是各打50大板。

第三,糾紛引起的打架,如果對方持械,你感覺自身有危險,也可以持械或用其他方法消除這種威脅,但這屬於避險不屬於防衛,對造成的後果無論後果體現在那一方身上,仍然由雙方共同承擔。


午大韋


無故被人動手欺負,有能力完全可以十倍、百倍的欺負回來,讓欺負者懂得欺負別人會有什麼好下場。當然,不是什麼深仇大恨,不是什麼要害人、殺人的事,一般是不應該去把人打殘打死的,因為這裡存在一個人的良心的問題,存在一個人的人性的問題。我們人活在這世上,首先就要使自己做一個真正的人,而後才會懂得正確去看待這世上的一切,正確去對待這世上一切,包括人。



只想做成人


堅決不能容忍打人的人,實話實說,我是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不過有一次因為打牌一個男的要打我,他說我欠了他的錢,我自己也不知道。後來整個麻將館的人都說是那個男人不要臉,我沒有怕他,他也只是嚇嚇我而已一個五十歲的男人,帶個二十歲的女人,做好事。


丹蜜


國內的條例來說,沒有正當防衛。你只能阻止!你還手打到他了就定性你是鬥毆!我親身遇到了這樣的事,我下班被一個正上班的同事找麻煩,對方在上班期間拿著鋼管追出我到廠門外口打我。我在捱了幾鐵棍後怕被打死,於是我換了手(平時走夜路狗多,有隨身帶非警用甩棍)。對方見我拿出了甩棍,自己佔了便宜就跑了。事後我報警,調查了一星期給我定性是兩人鬥毆。對方毛事沒有,我住院一星期。對方上班期間出來打架,我是下班。就這還定型是鬥毆!罰它300我200!說真的感覺不公,咽不下這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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