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用抗癌防艾特效藥壟斷市場?想多了,專利「強制許可」了解一下

想用抗癌防艾特效藥壟斷市場?想多了,專利“強制許可”瞭解一下

文 | 維小正

近期,美國斯坦福大學醫學院腫瘤科教授羅納德·列維研製出一種新型癌症疫苗,治癒率達97%,或將為治療淋巴癌、乳癌、大腸癌、黑色素瘤、惡性腫瘤等多種類型癌症帶來希望。

新型癌症疫苗治癒率達97%,打一針癌細胞將完全消失?

此新型癌症疫苗,曾在帶有淋巴癌細胞的90只小鼠中做實驗,87只小鼠體內癌細胞全部清除,成功率達 97%。3只癌症復發的小鼠在注射第二針疫苗後,腫瘤再次消失。

據研究報道稱,該新型癌症疫苗若成功應用於臨床,將改變以往靠化療治療癌症的痛苦方式,僅在身體局部注射微量該疫苗,已經擴散的癌症細胞或將全部清除。

相較於週期性的放射治療與其產生的副作用,該疫苗治療方法簡單,時間更短,副作用可能僅僅只是發燒和注射部位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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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今年年底,該新型癌症疫苗將用於人類測試,實驗成功,最遲2年內獲批准正式面市。

對此,不少專家表示從科學研究上,97%的治癒率是靠譜的,具有重大意義。但是這項實驗的研究對象是小鼠,並非病人,人體和小白鼠從生物學角度來講,關聯性不大,這種藥物要用在人身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近100年來,癌症疫苗的研究並未取得顯著進展

其實,近100年來,並沒有一種可靠有效預防或控制癌症的醫學方法被研究出來,癌症、腫瘤疾病、艾滋依然是人類疾病的惡魔。

1893年,被稱為“癌症免疫治療之父”的研究員 William Coley調製出一種細菌混合物,即科利毒素。

“科利毒素”曾成功治療包括乳癌、結腸癌、腎癌、肝癌、肉瘤、淋巴癌、骨髓瘤和白血病等疾病案例。

1920-1930年,放射治療被發現併成為了一種治療癌症的新方法,它產生的效果比科利毒素更可靠,此後被廣泛應用於癌症治療。

1950-1970年,癌症免疫學家 Lloyd Old 博士和其他研究人員研究出了卡介苗,該疫苗發展成為一種治療膀胱癌的免疫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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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FDA批准了首個用於治療腫瘤的疫苗—Provenge(sipuleucel-T)。Provenge是一種所謂的治療性疫苗,用於已經被診斷出來的前列腺癌。

2016年,古巴和美國的科學家合作開發一種肺癌疫苗,早期試驗表明,這種治療方法可以幫助60歲以下的患者多活11個月。

儘管每隔一段時間都有各種抑制癌症病變的疫苗被研發出來,但這種醫學成果最先應用的實驗對象僅限於小白鼠,實際應用於人類癌症治療的有效成果並不顯著。

當然,如果羅納德·列維研製出的“新型癌症疫苗”能夠成功應用於臨床治療,這對人類生命健康無疑是莫大的福音。

但是,這也不意味著羅納德能因此在專利上獲得壟斷地位,因為各國專利法規中早有專利“強制許可”的條例。

想用特效藥專利壟斷市場?專利“強制許可”未必答應

對於事關公眾利益的藥品專利,各國政府都出臺了專利“強制許可”相關制度。

專利“強制許可”是指在未經專利所有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政府允許第三方生產專利產品或使用該專利。

癌症疫苗、抗HIV病毒藥物都是針對絕症的創新型醫藥品,關係著整個人類的生命安全。此類藥品的生產與出售關乎公共利益,一旦國家出現疫情告急,相關藥品的壟斷行為很可能受到疫情國家藥品專利“強制許可”的制約。

一、對於患者,專利“強制許可”大幅降低了藥價

2006年11月,泰國艾滋病疫情嚴峻,泰國人民急需抗HIV病毒藥物依非韋倫,而擁有該藥物專利權的默克公司並不想降低該藥品的價格,於是泰國政府實施專利“強制許可”,允許從印度進口或在本地生產類似的防治艾滋病的藥品。

2007年2月,首批依非韋倫仿製藥在泰國上市,其200mg和600mg的藥品價格分別從235美元和730美元降至83美元和248美元。

2006-2008 年,泰國政府批准了多個藥品專利實施強制許可,包括心血管藥物波立維以及弗隆、塔西法和泰索帝 3 個抗腫瘤藥物。

2013年,基於專利藥未滿足公眾需求、價格不合理和銷售範圍侷限(印度僅 4 個城市售賣)三個理由,印度政府允許 Natco 公司仿製生產拜耳治療腎癌和肝癌藥物 Nexavar(多吉美,甲苯磺酸索拉非尼),以此換來了該藥價格 97% 的下降幅度。

二、對於政府,專利“強制許可”是一種有效的談判手段

2001年,“9·11”事件後,美國暴發了炭疽疫情,治療炭疽病毒的藥品西普羅(Cipro)專利權歸德國拜耳公司所有,為應對可能爆發的炭疽熱危機,民眾呼籲對該藥品專利實施強制許可。

想用抗癌防艾特效藥壟斷市場?想多了,專利“強制許可”瞭解一下

裝有大量炭疽桿菌粉末的信封

後來,美國以專利“強制許可”為籌碼與拜爾公司談判,最終藥價降低了50%。


加拿大、歐洲、巴西等國家,在抗艾滋病藥物、炭疽病毒藥物方面,也都將專利“強制許可”作為降低專利藥價格的談判手段 。

今年4月,國務院出臺了《關於改革完善仿製藥供應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見》,明確了我國的藥品專利強制許可路徑。

維正觀點

作為一種制度性威懾,專利“強制許可”在公共利益與專利所有權人利益之間形成一種平衡關係,抑制著專利被壟斷後可能導致的暴利行為。

所以,當能治療癌症、艾滋病的特效藥或者疫苗真的出現時,其專利權享有人很難抬高藥品價格、壟斷市場。

畢竟,與個體或少數公司的利益相比,公眾安全是更重要的議題。

(本文中使用圖片均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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