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太原落戶有什麼限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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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公安局今年發佈信息,太原將再一次放寬城六區落戶條件。具體內容涵蓋四個方面,包括全面放開四類人員落戶限制、實行農村籍高校學生來去自由的落戶政策、進一步放寬持有《商品房買賣合同》人員的落戶政策等。



一、太原全面放開“三縣一市”城鎮落戶限制,進一步放寬城六區落戶條件。以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入城鎮的人口、在城鎮就業居住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以及新生代農民工為重點,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

二、在落戶限制方面,將全面放開四類人員落戶限制。對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在太原市城鎮區域內合法穩定就業或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三、實行農村籍高校學生來去自由的落戶政策。高校錄取的農村籍學生可根據本人意願,將戶口遷至高校所在地;畢業後可根據本人意願,將戶口遷回原籍地或遷入就(創)業地。



四、太原還將進一步放寬持有《商品房買賣合同》人員的落戶政策,取消按照國家規定在太原市參加城鎮社會保險滿一年的條件。在城六區取得《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籤合同)並實際居住,本人及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在居住地申請常住戶口登記。

五、人才落戶新政策,明確將落戶與就業脫鉤,對符合條件的人才實行“先落戶後就業”,且配偶、子女、父母均可隨遷。


太原晚報


3月1日,太原市公安局通過官方微博“太原戶政”發佈信息,經市政府法制辦審核,市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太原市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實施方案》,太原將再一次放寬城六區落戶條件。具體內容涵蓋四個方面,包括全面放開四類人員落戶限制、實行農村籍高校學生來去自由的落戶政策、進一步放寬持有《商品房買賣合同》人員的落戶政策等。  

按照《太原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並政發〔2016〕40號)和《太原市人民政府關於補充修訂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相關條款的通知》(並政發〔2016〕62號)精神,太原全面放開“三縣一市”城鎮落戶限制,進一步放寬城六區落戶條件。以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入城鎮的人口、在城鎮就業居住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以及新生代農民工為重點,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  

第二方面,在落戶限制方面,將全面放開四類人員落戶限制。對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在太原市城鎮區域內合法穩定就業或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第三方面,實行農村籍高校學生來去自由的落戶政策。高校錄取的農村籍學生可根據本人意願,將戶口遷至高校所在地;畢業後可根據本人意願,將戶口遷回原籍地或遷入就(創)業地。  

此外,太原還將進一步放寬持有《商品房買賣合同》人員的落戶政策,取消按照國家規定在太原市參加城鎮社會保險滿一年的條件。在城六區取得《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籤合同)並實際居住,本人及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在居住地申請常住戶口登記。 

目前,太原市公安局正在研究制定相關配套的實施意見。


山西晚報


太原最新的落戶要求,新政策取消了一年社保要求,但是還沒具體落地,現在派出所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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