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南京9歲女童因腦癱被父親爺爺推下河?

相遇藍橋


如果可以誰都希望做一個正常人,可惜的是腦癱屬於先天性疾病,患者從出生開始便沒有了任何選擇的餘地!

生活在南京的9歲安徽女童因為腦癱被自己的親生父親與親爺爺合謀殺害,從法律的角度來看,父親與爺爺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故意殺人罪,而從人性的角度來看血親相害無疑是最大的人倫悲劇。

根據媒體披露的信息現實由於女童患有腦癱其家人先後為起花費10萬元進行治療,但是未見效果。

女童三歲時,父母因為女童患有腦癱而離婚,母親不要孩子,而父親在離婚時還補償了女方8萬元。因為帶著一個腦癱的女兒,女童的父親一直沒有再婚。對於這個孩子家人都不想要,只有孩子的奶奶出於不捨獨自撫養孩子六年。而就在上個月,女童的奶奶查出腸癌剛剛手術,失去奶奶庇護的女童最終殞命在父祖之手!

由此我們不難發現,女童的不幸似乎從她降生的那一刻就早已註定。

如果可以我相信女童肯定願意去做一個正常人,只可惜她沒有選擇的能力,這是她的無奈。

但是,她的父母卻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如果當初他們妥善進行婚前檢查、基因篩查,那麼我想這個女童或許不會痛苦地降生在這個世界上,又最終以這種方式不幸殞命!生下來,就要對孩子負責,這是為人父母的義務,只可惜她的父親母親都沒能做到。

母親選擇了逃避,父親避無可避就選擇了痛下殺手!我不知道他在親手殺害女兒的那一刻內心作何感想?是解脫還是痛苦?

類似發生在女童身上的慘劇於我而言已非初聞,我有不少朋友都是警察,這些年來從他們那裡聽到類似的案件有印象的至少有兩起,一起是孩子的奶奶因為自己的女兒非婚生子便用開水將親孫女活活燙死,另一起是初為人父的男子因為女兒先天患有重病狠心遺棄最終導致孩子病重身亡。他們的行為帶來的結局無一不是家破人亡!

每個家庭都有自己的幸運與不幸,當遇到不幸時不去積極應對而用極端的手段去解決,最終的結果只會將自己的家庭帶入更大的不幸!




通城丹妹


小女孩兒腦癱,已經是很不幸啊,但是比這更不幸的就是。他的爺爺奶奶親手把他送入了地獄。親手結束了它的生命我覺得這樣的爺爺奶奶真的是人間少有。狠毒之心也是無以言表。虎毒不食子,這樣的爺爺奶奶怎麼下得去手。怎麼能忍心把跟自己在一起就粘的孫女兒。推到茫茫的海里,這樣的爺爺奶奶真的是殘忍至極。就應該把他們抓起來,把他們行之以法,讓他們受到法律公正的制裁。可憐的小女孩兒就這麼走了,走的不知道害死的就是他的爺爺。走的不知道,拋棄他的就是他的親人。世上有這樣骨肉相連的人吶,還這樣的狠心。真是讓人無法理解。還是讓法律來對他們進行懲罰吧。


伊春美食美客




腦癱女童因“漫長無期的鉅額醫療費”讓家庭陷入困境/絕望,不知是無奈,抑或是不懂法,親生父親和爺爺將其推下河,導致含苞待放的“花朵”溺水身亡,釀成了一起令人唏噓不已、感慨萬千的社會悲劇。

尤其讓人觸目驚心的是,被打撈上岸女童身上揹負的書包裡竟然放了一塊沉甸甸的磚頭。很明顯,這不是一起女童意外溺水事件,而是一樁經過策劃和預謀的故意殺人案,腦癱女童的爸爸和爺爺已經觸犯了法律,等待他們的不僅僅是道德的譴責,還有法律的審判與懲罰。

常言道,虎毒尚不食子,何況人乎?是什麼原因讓女童的父親和爺爺有悖人倫、泯滅人性,異常“殘忍”、狠心地將親生骨肉推入“萬劫不復的深淵”呢?!

是沉重的生活壓力,是渺茫的未來希望,還是出於精神的解脫,現實無奈的抉擇?!不得而知,但是此事件折射出的腦癱殘疾兒家庭生活困境,急需改善的生存狀態,理應引起社會公眾的足夠重視,避免類似悲劇的再次重演。



對一個原本充滿幸福和美好憧憬的新家庭而言,腦癱兒的出生則意味著一場漫無止境的“生活悲劇”剛剛開始。要知道盡管腦子有殘疾,然而其畢竟是一條受法律和人權保護的寶貴生命,無端拋棄他(她),將其丟到社會上和孤兒院,良心將受到道德的長久譴責;間接殺害他(她),剝奪腦癱兒的生命又為法律所不容;養育他(她),不僅僅是沉重的金錢花費開銷問題,而且還是當代科技無法治癒、根本改觀,讓腦癱兒能有尊嚴地獨立生活的世界難題。

從該種意義上講,大夥可以譴責故意剝奪腦癱女童性命的父親和爺爺之舉,然而我們無法站在道德高地,對其指手畫腳,過高奢求。因為養育一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腦癱兒所遇的現實難題、沉重壓力和巨大付出,往往是一個普通家庭無法承受的,無法想象的!



但願類似腦癱兒都有一個光明未來,讓我們用人性關愛、社會力量編織愛心巨網,擊退家庭單元中的迷茫和絕望!


霍小姐的八卦爐


人倫悲劇!

有不少答主從人倫角度闡述了女童父親及爺爺有多麼無情,也從法律角度詳解了兇手要承擔的責任,這兩個方面我就不多做補充,無疑從人倫角度這是禽獸之舉,從法律角度這是故意殺人的行為,於法於情等待他們的都是嚴懲!情與法的底線不容突破!我能理解他們的不堪重負,但我不能理解他們的痛下殺手,你就是甩包袱也有比這更人道的措施!怎麼下得了手?希望這個孩子來世找個好人家並有副健康的身體!

此時此刻我更加欽佩那些家有殘疾兒童仍不離不棄的人,因為這樣的堅持真的很難!我就有兩個至親親人家中存在這樣的情況,一家是我的大姑家,家中有個表哥存在殘疾,眼睛幾乎失明智力也有一些缺陷,姑姑姑父如今年近八十,表哥也已年過四旬,這四十多年有多麼艱難非常人能理解!另一家是我媳婦的大舅家!家裡也有個兒子殘疾程度比我表哥有過之而無不及,舅舅舅媽與我姑姑姑父年齡相當,剛剛過去的春節舅媽已經臥床不起,但是這個殘障兒子仍是他們難以割捨的部分!我姑姑姑父曾說過這樣的話,如果不是因為老么(這個表哥年紀最小)可能自己早死了,為了孩子堅持到了現在!也許有人會說早知如此何必當初?首先為何要生這麼多?其次不懂產檢嗎?我必須告訴你什麼年代說什麼話,有些人他的意識和能力沒有達到這個水平是受到客觀條件的制約,也請你理解!

為了讓這樣的悲劇更少一點!也為了讓遇到如此困境的人日子更輕鬆一點,我們能做什麼?

第一:優生是優育的基礎,什麼年代說什麼年代的話,如今這個年代做產前篩查並不是什麼難事,不要因為自己的愚昧將自己帶入困境,讓這樣的殘疾孩子來到人世對孩子也很殘忍!

第二:社會及一些有能力的個人也請儘可能得伸出你的援手,他們真的很需要你的幫助,既要精神上的,更要物質上的,因為這樣的家庭在這兩個方面都面臨困境、如履薄冰!那怕多一些關愛的目光、平等得對待也是好的!

第三:個人的力量畢竟有限,個人的肩膀也不夠堅強!這些家庭迫切需要社會的援助,也希望我們的社會福利機構更有能力、更有意願挑起這個膽子!!


心安理得君


孩子是腦癱,還有挽救的可能,父親和爺爺是腦殘,真是無可救藥了。

世上腦癱的人千千萬,被親爹親爺爺親手扔下河裡活活溺死的,可能也就這一例。別說你們為孩子花了數十萬元,沒見好轉,就可以如此草菅一條活生生的人命。你們就是不受法律處置,也會遭天譴的。

腦癱是什麼病?不就是大腦和身體不能協調一致嗎?腦癱可不是腦殘,TA的思維能力跟正常人沒什麼兩樣,有的甚至做出了連普通人都難於望其項背的成就,其中最有名的,當數近年來在文壇上如雷貫耳的腦癱詩人餘秀華。

孩子治療不好可以不治,放家裡總比你們當牲口一樣扔河裡活活憋屈死要好上萬倍。你看人家宰殺了一條隨時都可能置人於死地的流浪狗,都還遭到來自各方的口誅筆伐,甚至還遭到愛狗人士的人身攻擊,你們現在的所作所為,遭人唾棄痛罵甚至暴打一頓,都不為過。

可憐的孩子,今生不幸降生在這個禽獸不如的家庭裡,往生西方吧,來世再做人。


笑熬漿糊


親手殺害了自己的女兒,自己的孫女,人性何在?禽獸不如!

2018年6月25日,南京市江寧區一個河道中發現一具無名女童屍體,小女孩背上的書包有重達8斤重的磚頭,但是屍體一直無人認領。

2018年6月26日,南京江寧公安分局官方微博 “@江寧公安在線 ” 發佈一個查找9歲女童屍源啟事。啟事顯示,6月25日,南京市江寧區一河道中發現一具無名女童遺體,警方懸賞 2000 元徵集身份線索。

幾天過去了,沒有任何進展,於是警方將懸賞金額提高至2萬元。 整整一個月以後的7月25日,此事終於有了進展。有知情人向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爆料說,溺水女童家人已被找到。今天下午7:11,南京警方發佈通報稱,女童是被其父親和爺爺推入河中溺亡的。

而警方通報,尋找女孩屍體的新聞滿大街飛時,父親和爺爺並沒有出來認領。

獸性般存在在世界上,簡直就是行屍走肉!說小女孩只有奶奶疼她,因為腦癱,再加上 重男輕女,就可以殺了自己的骨肉?不怕自己下地獄嗎?

虎毒不食子,獸性的人真是可怕,萬惡之源!哪怕養不起,接受社會的資助,就連遺棄也是對生命的一種延續!孩子是無辜的,希望重判,不求警醒悔恨,給女孩一個交代,給群眾一個交代!

《藥神》裡面說,這個世界上只有一種病治不好,就是窮病。可是窮病並不可怕,可怕的是這種病讓你變成了獸!窮泯滅了人性,又談何活著?

生命的廉價,女性的不平等,窮病的引申...這個世界好像在變化著什麼,越來越跌破人們的三觀,扭曲價值,讓人為之震撼。

希望小女孩一路走好,天堂沒有痛苦,人間太慘了。

不配做父親,不配做長輩,人也不必做了。必須嚴懲!


相遇藍橋


這是家庭的悲劇,也是社會的悲劇。當事的爺爺和爸爸要被追究刑責,而社會也必須反思,怎樣救濟特殊兒童。解決我國當前的有身體殘疾問題的特殊兒童問題、留守兒童問題,都需要我國建立國家兒童監護制度,這是消除這類悲劇需要的社會救濟機制。


毫無疑問,爺爺和爸爸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行,在孩子書包裡裝上磚頭推進河裡,這是十分殘忍的。等待他們的必然是法律的嚴懲。但是,只從個體角度追究責任,是難以遏制這類悲劇上演的。近年來類似的將智障孩子殺害的案件,並非個例,這些家庭大多是走投無路,感到絕望。


對這些家庭究竟社會救濟,才能避免悲劇,簡單來說,應該由國家承擔這些孩子的生活費、醫療費和求學費用,以減輕家庭監護的負擔。在發達國家,比如加拿大,建立有國家兒童監護制度,每個孩子一出生,就有300加幣牛奶費,孩子成年之前的醫療、上學費用全部由國家承擔。實行國家兒童監護制度,既解決了弱勢家庭兒童、特殊兒童成長所需要的基本物質條件,又可讓孩子得到最好的監護——一旦監護人不能履責,國家即可剝奪監護權,委託其他監護人監護,因為孩子所需的費用都是由國家承擔的。


也許有人會說,我國人口眾多,實行國家兒童監護制度,沒有那麼雄厚的財力。這其實主要是理念問題,關鍵是把錢用到哪裡。而退一步說,就是無法把所有孩子都納入國家監護制度,至少可以先從有身體殘疾的特殊兒童開始,實行國家監護制度。對於特殊兒童,我國各地也有救濟,但平心而論,救濟遠遠不夠。像這個女童,父母離異,由奶奶照顧,奶奶生病,只有到南京去找打工的爺爺,如果有周圍的社區救助,以及有和這樣家庭的長期聯繫,悲劇或可以避免。


熊丙奇看教育


我更願意相信所有的人一開始都是普通人,並不是生來就是凶神惡煞,生來就喪心病狂,窮是一種非常可怕的病,能把人逼得走投無路,一念之差可以殺人,甚至是殺養了九年的孩子。

孩子是最無辜的,生命稀裡糊塗的開始,混混沌沌的過活著,什麼錯都沒有做,稀裡糊塗的又結束了一生。

走投無路的大人可能也是痛苦的,如果沒有這一念之差可能一家人還在像往常一樣過著一天比一天絕望的生活,在別人的輕飄飄的感嘆中絕望的活著。

人一旦鑽牛角尖,就很容易在已有的問題中越陷越深,痛苦不堪,最終崩潰,孰是孰非,外人又有什麼資格來評論呢,事不關己,就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去批判,可是事情真到了自己的身上呢,眼睜睜的看著治不起病的孩子承受痛苦。

無謂的嘆息有什麼用,強烈的指責有用什麼用,只是希望這樣的事情少一些罷,只是希望事情發生之前能有更多的選擇,希望每個來到世上的生命都能自然老去,默哀



漫言不笑


大實話:孩子腦癱是天災,而孩子被爺爺和父親推下河則是人禍。

事情簡介:

2018年6月25日上午,南京市江寧區以公路橋下發現一具無名女童的遺體,當地警方懸賞兩千元徵集身份線索,但是一週過去了,仍舊沒有線索,後來警方又將懸賞額提高至兩萬。在7月25日,有知情人士向當地記者透露說溺水女童是因為“智障”被其親生父親和爺爺推下水淹死的。

看完這件事後真的是讓人難以平復,一個活生生孩子,只是因為智力殘疾就遭受至親之人的殺害。這種父子如不嚴懲,天理難容。

剛剛還看到有的網友為這對父子說話,說什麼攤上這樣的孩子了,家人也很為難,這也是無奈之舉。說難聽一點,這種人就是沒有人性的法盲!

該父子的行為是故意殺人

從本質上來說,任何一個孩子的出生都是由父母決定的,這一點永遠無法改變,但是孩子的生命卻是自己的,無論是父母也好,還是其他人也罷,我們是沒有任何理由無緣無故剝奪他人的生命的。

然後從人情角度來說,小女孩出生到這個家庭真的可以說是命苦了。說現實一點,天生腦癱主要是父母基因不好,而後期因為腦癱被父親和爺爺推下河則是親人無情。

而其父親和爺爺作為一個具有完全民事責任能力的成年人,卻為了個人私慾而做出此等殘忍之事,真的是天理難容。

所以,無論是從基本的法律人權上來說,還是從倫理道德上來說,這對父子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必須依法嚴懲。

孩子腦癱不應該成為被殺的理由

因為確實有一部分人評論說道孩子的家人這樣做可能是因為經濟負擔和生活壓力太大,所以這樣做也是為孩子好,拜託,這就是道德綁架。

咱們換個角度來說,如果是一個孩子長大了,然後孩子的父親老年痴呆了,並且家庭的經濟實力也不好,然後這個孩子把他父親推下河了。那你還是認為這是無奈之舉,是為這位老年痴呆的父親好麼?

如果連殺了孩子都可以被當做是為孩子好,那我真的是要求求你收起你的好心吧,別為孩子好了。

所以,無論是出於任何理由還是任何目的,這種做法都是對人生命的不尊重,試想這種連生命都不敬畏的人,他還會畏懼什麼?因此,這對父子必須嚴懲!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法海一粟認為,爺爺和爸爸的行為已經涉嫌故意殺人犯罪,這一點,應當無需再予以討論。這裡,法海一粟要問的是:面對腦癱病人,這個家庭怎麼辦?如果發生在我們身上,我們會怎麼辦?

1、儘管身患腦癱疾病,但是,孩子仍然是無辜的。這樣無辜的孩子,最終被自己的親人,以這樣的方式結束了生命。也許有人認為,死亡對於這個孩子來說,就是一種解脫;對於這樣的家庭來說,同樣也是解脫。法海一粟認為,對於家庭,無疑是一種解脫,無論是經濟上的,還是精神上的。但是,對於孩子來說,如何就是解脫呢。我們不孩子本人,無法瞭解她對於生命的態度。


2、法海一粟曾經辦理過一件涉及到腦癱孩子撫養的離婚案件。在該案中,腦癱孩子只有2歲左右。這孩子是在學走路時被髮生腦癱的。在離婚訴訟中,雙方都不想孩子隨自己生活。客觀而言,這孩子,擱誰手上,都是一個負擔。這個負擔,可能是一輩子的。因此,在訴訟中,雙方對於自己不想孩子隨自己生活的態度都非常堅決。為了達到這一目的,雙方都在用證據證明孩子隨對方共同生活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而自己,不適用直接撫養孩子。最終,法院依法作出了離婚判決,並對腦癱孩子的撫養教育問題作出了判決。

3、客觀而言,任何一個家庭,如果遇到這樣的情形,都是難以負擔的。這種負擔不僅僅是金錢上的,更多的是精神上的。腦癱孩子沒有生活能力,他們需要24小時不間斷的照顧。法海一粟認為,在腦癱病人的問題上,政府不能缺席。至於理由,社會學家、法學家等可能會有更好的意見。因此,法海一粟在此不再饒舌。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