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女子,在7年里从同一人手中骗走了上千万元,对此你怎么看?

用户99798594180


还能说什么?这么拙劣的谎言竟然能够先后骗到共计1000余万元,这年头真的是傻子太多,骗子不够用了。从事发经过来看,女子的谎言诸多,根本经不起推敲:

第一、女子谎称自己的父亲是高管,自己是不对团级干部,但是试问团级干部为何要帮你这个忙?而且既然是团级干部,完全可以到李某家里做客去了解下情况再来确认其身份真伪,但是很可惜,丁某并未去核实,就单纯的以一面之词信任了李某。

第二、所谓的保证金也不符合常理,李某说是疏通费用倒是还符合逻辑,保证金到底保证什么?保证军校招人了,丁先生儿子不反悔?这种保证金的名头就有问题。

第三、在第一次进军校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丁某竟然还相信李某可以安排其进入北京担任高管?请问军队和地方的政务系统根本不是一个系统怎么能够安排?而且连军校都不能安排进去,就能安排进入北京?很明显这是一场拙劣的演技对决,只可惜丁先生的一厢情愿蒙蔽了自己的双眼。

第四、丁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其诈骗数额高达千万,已经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根据《刑法》的规定本案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万元符合法律规定。

第五、丁先生先后支出1000余万元,想必家底殷实,我想至少也应该是经商的家庭,但是往往因为经商也就造就了商人易于相信所谓的找关系这件事,对于骗局的识别能力往往比常人还要弱,避免被骗的唯一办法,就是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关系,即使有也应当至少核实清楚之后再做决断。


麋鹿说法


我觉得这个人最初的目的就是想为自己孩子找个好的工作,能有发展有前途。用钱来买权利。当今社会很多事不是有钱就可以办到的,一定要有人,所以才会给骗子这个可乘之机,再加上有经济实力。这位先生肯定也觉得好的工作或者职称没那么容易得到,所以才愿意一直等待,再加上骗子的天花乱坠的语言,和各种虚假的材料。让丁先生信以为真。

可是骗子也是真的勇敢,居然骗了那么多钱。我觉得这种法治社会里,他也应该懂得一些法律知识,知道最后自己一定会被抓捕。

这位丁先生从这次教训也要知道人要务实,要一步一脚印慢慢学习才能发展到最后,要学习经验和技能,想投机取巧。到最后承受不了这些压力也是一样会被社会淘汰。

所以各位不要想着一下发大财当大官,没那么容易的,不是所有人都有那些领导的品质和意志力的,做好自己,一步一脚印。认真坚持自己工作和事业,一定会成功的!


叫皮呦呦就好


丁某,一个很有些闲钱的土豪,同情其遭遇的同时,也讥笑他的愚蠢。李某,一个贪得无厌的江湖骗子,却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活该。

以下是案情的整个经过:

  今年55岁的李某是昆明人,女,高中文化,无业。2010年,丁先生在人引荐下认识了李某。当时李某自称自己人脉很广,她的父亲是“高官”,她自己也是部队里的“团长”,他家和很多领导都很熟。
  丁先生一直想让自己儿子上军校,而李某得知丁先生正为儿子的前程犯愁时,谎称自己认识领导,可以帮丁先生的儿子上军校,但需要交纳“保证金”。
  于是,从2010年到2014年,这4年时间里,“爱子心切”的丁先生先后多次转给李某400多万元。而为了博取丁先生的信任,李某还伙同他人伪造了虚假的“任命书”“接收函”等材料。
  2014年底,由于长期无法到岗位报到工作,丁先生找到李某,说李某耽误了自家儿子的前程,要求李某还钱。此时,李某也担心事情败露,为了稳住丁先生,她又想出了新的骗局。李某一边口头承诺尽快还钱,一边谎称自己和中央领导关系密切,能让丁先生去北京当官,并伪造了任命书,任命丁先生为“西北王”“西北狼”,负责总管云、贵、川、藏四省。从2015年到2017年10月,李某以此为借口,又从丁先生手里骗走了800余万元。

  2017年11月,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后,丁先生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经侦查,民警将李某抓获,2017年11月20日,李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首先说这个李某,明知道自己没本事兑现丁某的托付,却在四年里斗胆花了人家的400多万元,眼见事情就要败露,又心生骗计,再次从人家手里骗取了800万元。这女人真个是狗胆包天,毕竟纸包不住火,难道她真的就没想到事情会有暴露的一天么?

这个贪婪的李某貌似很有些聪明,其实正是她的小聪明把她送进了牢房,这应该也算是恶有恶报吧。

再说这个丁某,人家是不是部队里的团长,难道七年的时间里就看不出一点端倪吗?更为可笑的,当后来李某编造说要任命其为“西北王”“西北狼”,负责总管云、贵、川、藏四省时,竟然也屁颠颠的相信了。

当代中国,还真有这样的一个官职吗?丁某这样的智商,真的让人怀疑,他的这么多钱,是不是卖了祖上的财宝得来,还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这个案例给我们的教训就是,做人还是要诚实本分、脚踏实地为好。骗人,终究会有露马脚的一天。同时,也不要妄想能有那个天外高人助自己一臂之力,好让自己一朝飞黄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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