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談判中的人員分工

賣場談判中的人員分工

作者 黃靜

跟賣場的談判就是一場一場的戰鬥,既然是奔著打勝仗去的,那自然得精心準備:怎麼排兵佈陣、怎麼調遣佈局,需要慎重思考。兵有兵務,將有將職。在與賣場的談判溝通中,什麼人談什麼,是非常重要的,不搞明白這個,就會出現工作內容或要求與人員角色不匹配不協調的狀況,試想一下,讓一個普通的業務員去談全年合同,讓銷售總監去談一個堆碼,這合適嗎?

有些企業,特別是經銷商公司,事無鉅細的都是這個總那個總去談,把業務員當送貨的,還美其名曰打著“怕公司吃虧”、“怕業務員處理不好擔責任”的名頭,那你招業務員幹什麼呢?你一個人去做就好了,光桿司令效果最高!工作是需要分工的,尤其現在是精細管理的時代,更需要分工明確,責任明確,不然,混成一鍋粥,眉毛鬍子一把抓,那效率從何而來?

人盡其職是基本要求,在與賣場的談判中一般的人員佈局原則是:

•日常談判----業務員

•重要活動----業務主管

•年度合同----城市經理、大區經理

(戰略客戶,總監可以出面)

這樣佈局的出發點是基於幾點考量:

1、 身份的匹配

在商業行為中,有一個判定指標,就是從對方出場對接人的身份來判定事情的重要程度,如果一個總監都要為一個堆碼而出面,這個企業在賣場心目中也就沒什麼份量了,總監為堆碼出面,難道這個企業沒有人了嗎?有人,也是不能幹的慫人,那這個企業也真夠可以的,好吧,那以後就隨便做做吧。雖說,級別高的出去顯得重視,顯得有份量,那也得看是什麼事兒,隨便就出去了,就跌份兒了,大佬就得端著。有些沒有擔當的業務員習慣性的把老大推出去,殊不知,這樣其實是對自己不利的,沒了空間和退路,只剩做和不做的死路,沒得談了。

2、 工作內容的匹配

主管、經理、總監,應該側重在管理職能上面,業務工作就是業務員的事情,管理者不能去幹業務員的事情,更多的應該是指導、檢查、監督,這樣各有重點,工作的層次和重點明確,效率才能得到提升。管理者要是過多去做執行類的事情,哪有時間發現問題,思考重點,不是本末倒置嗎?而且,動不動就是主管經理出面去談,搞習慣了,那以後賣場採購根本就不會跟業務員談什麼,一句話,叫你老闆來!我靠,都老闆去,老闆不得累死,業務員是喝稀飯的?

3、 工作量的匹配

跟賣場的生意對接,80%以上都是執行類的瑣碎事務,賣場的生意大部分都是執行類的瑣碎事務,戰略規劃類的比例其實是不多的,那意味著有大部分的執行類工作是需要業務人員去做的,賣場應該常常出現業務員的身影,業務員應該跑得最多,每天巡店,處理具體問題就是他們的工作,所以,每天會很忙,如果業務員在摸魚打混,而管理者忙得要死,這個公司的管理一定有大問題。

4、 職責權限的匹配

不同事務需要不同的權限來決策推進,常規的執行類事務在規劃的時候就已經明確了細節和政策,業務員是非常清楚哪些是可以,哪些是不可以的,只不過要去爭取更多優惠政策而已,不需要頻繁的申請決策,又不是突發的、緊急的新情況。而在重要的營銷活動、年度合同、新品進場等有難度的談判事務中,需要更多的變通和決定權限時,才需要主管、經理、總監們出面。

不管是從公司發展的角度還是員工成長的角度來說,都需要合理分工與授權,即使目前專業和能力還不勝任,也要不斷培訓指導,在工作中鍛鍊業務人員的能力,只有業務員隊伍成長起來了,咱們80%的執行類事務才能取得成果,而這恰恰是決定一個企業在賣場經營成敗的關鍵。

賣場談判中的人員分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