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2018年酒驾未处理的驾驶人名单,看有没有你认识的

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栖霞交警大队对2017年以来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至今未接受处理的名单进行曝光,希望以下

19位当事人及时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栖霞市汽车站南500米)接受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之规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15日内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2017年以来的酒驾遗留案件人员如下:

序号姓名档案编号扣留时间
1林向东3706006545**2017/3/19
2郑福言3706749252**2017/4/20
3刘新东3706011739**2017/4/22
4赵德平3706020031**2017/8/2
5王德伟3706014721**2017/9/19
6史大路3706017714**2017/10/2
7林雪明3706749175**2017/10/25
8梁春利3706700007**2017/10/26
9林忠3706700022**2017/10/25
10王红密3706015160**2017/11/28
11林洪举3706016669**2018/2/12
12隋爱涛3706006579** 2018/2/17
13林海岩3706018381**2018/2/18
14张城志3706027587**2018/2/17
15王金鹏3706010804**2018/7/1
16柳华侨3706013781**2018/7/8
17衣春晓3706029333**
2018/7/6
18刘卫东3209010792**2018/7/13
19张陈3706016006**2018/7/13

(统计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如已处理请忽略。)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酒驾我们天天查,可还是有人不守规矩。

请上述机动车驾驶人及时到栖霞市交警大队处理。

处罚不是目的,只要无人以身试法,我们宁愿无果而返。

栖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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