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購買了的宅基地,也會被收回嗎?

大連新視點


『在農村,幾乎每家每戶都建了房子。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有些農民外出務工經商了,有的甚至在城市安家落戶,把戶口遷出了農村集體。那麼,老家的房子怎麼辦?可以買賣嗎?賣了的房子是不是宅基地會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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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一般是專指農村集體內農民可以分配到的用於自住建房的福利性土地。

所以,宅基地的性質是集體土地!而目前的政策是不支持買賣行為的。由此可見,在農村的一切自主發生的買賣行為都只是一種合同行為,甚至這樣的合同因為不受國家集體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支持,在宅基地的出讓上是無效合同!

當前農村存在很多外出務工經商的農民,經過多年打拼後在經濟上有了基礎,便大量在城市買商品房,有的甚至把戶口也遷出農村成了地地道道的市民了!

接下來的農村房產便空置起來,有的因為不願再回鄉下,乾脆把農村的房產處理掉。這就自發出現了農村房產的買賣行為。

由於目前基於集體土地的農村房產在法律上還不支持合法買賣,也就沒有針對農村房產的交易場所,更沒有辦理過戶等手續的可能,所以,這樣的買賣只是雙方契約式的使用權交換。



這種買賣會面臨幾種情況:一是賣給本集體成員。有的家庭孩子多,拆分戶口後就面臨擇地建房的問題,而當下的集體所有土地基本分配到戶,在“30年不動”的政策執行下,如果不能從自家承包地中騰出宅基地,是很難再取得集體宅基地分配的。又由於自家的承包地除了已經使用的宅基地,其它的大多是耕地,而耕地用來建房是受規劃嚴格控制的,不能觸碰耕地的保護紅線!所以,如果拆分戶想要建合法合規的房子,遇到同集體內房子出讓的就無疑是最好的方式了!

在合同購買出讓戶的房子後,該戶也就可以通過組、村集體、鄉鎮街道向規劃、國土部門報告並申請辦理受讓者為戶主的不動產報告,這時的宅基地和房子可以確權到購買者名下了!

所要區分的是,這樣的宅基地同樣是集體分配而來,等同於享受到了集體的福利!這樣的宅基地是不會被集體收回的!

如果是本集體成員,但該成員購買後出現了“一戶多宅”,那麼,這戶的購買行為不被集體認可,其性質基本與下面的相似。



二是賣給集體外成員。這就包括上述賣給本集體已經有宅基地而造成“一戶多宅”的情形,和本集體以外的農業或非農戶口。這樣的買賣行為就完全只能停留在契約層面!

這樣的宅基地集體是不會承認轉讓成立的,所以,只能是根據契約新房主取得房子的使用權,這時候雖然集體也無法及時收回宅基地,但可以阻止新房主的重建、改造、重大修繕行為,一旦該房產倒地,也就完全失去該宅基地了,集體可以無條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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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態農場


在很多的農村地區,不少農民朋友們都長年外出到大城市裡打工,家裡的宅基地也慢慢被閒置了下來,也有很多都已經被賣了出去。那麼對於已經花錢買了宅基地的人,在確權的時候宅基地會被收回嗎?

首先,如果購買宅基地的人是本村的村集體的農民,那就要看屬於哪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在購買宅基地之後,依舊符合一戶一宅的標準,並且在買賣的過程當中都是走的村集體正規手續,那麼只要申請下來了宅基地,也同樣可以保證確權。但是屬於一戶多宅或者宅基地本身已經超標的情況,那麼雖然你已經花錢購買了宅基地,對於超標的部分,依然需要繳納一定額度的罰款。同時在今後的徵地補償方面,超標的部分也不會拿到補償金。



其次,如果購買宅基地的人不是本村的農民,或者是城市居民購買的宅基地。那這種情況是不符合國家的規定,可以認定協議為無效,同時會對宅基地進行收回,歸還給村集體。但是購買人可以要求集體返還當時購買宅基地的錢款,以及相應合理的利息。

最後,還要提醒農民朋友們,隨著國家農村土地政策的開放,今後農村的宅基地將會變得越來越值錢。並且今後對農村老房的維修補貼和徵用補貼的力度也會逐漸加大,請農民朋友們一定要珍惜手中的土地,不要輕易流失了。

農民朋友們,你們那邊的宅基地能賣多少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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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調查


沒聽說過,已經購買了的東西為什麼會收回呢?畢竟還沒到了沒收財產的地步吧!不管是任何東西,只要一經個人購買,或者集體購買,那麼買賣關係就已經確立,這樣簡單的道理是眾所周知的,宅基地同樣也不利外。

只要是事實的存在,只要是合理的,你情我願的,你出房我付錢心甘情願賣出的,只要買賣合同一旦成立,尤其是名字都已經落在他人頭上的,根本就容不得任何人隨意反悔,不然就失去了信譽,失去了章法。

自從房屋開始上漲以來,許多房屋的買賣都是有喜有憂的,有的是賣虧了的,也有的是買虧了的。就如同出租車漲幅是一樣的道理,最高價時賣到了100多萬,但落價時只有三四十萬,只一輛汽車的差價就相差五六十萬。

但是不管是買了的,還先賣了的,無論你是虧了的,還是賺了的,絕不會因為你買虧了我就去主動退還你幾十萬,更不會落降了就找主人索賠幾十萬的,這根本就怪不了誰只能看你自己的運氣,和你自己的眼力了,否則世間根本就不會有買賣可言了。

城市中是這樣,農村的宅基地房屋也是如此,已經購買了的宅基地,無論你是賠了賺了都不可能進行收回的,因為道理很簡單,那就是宅基地是你花錢買來的,並不是搶佔來的,任何人都無權利無償的對他進行收回的,除非國家拆遷或徵收,但那同樣也要給你一定補償的,這一點你大可以放心好了。

[不同觀點見解,不論是宅基地方面,還是情感方面,以及一些社會方面的現象,歡迎與白雪姐姐共同探討]


白雪姐姐


宅基地回收是指對不按照規定使用宅基地或巳經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條件的宅基地佔有人,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將其佔有的宅基地使用權由宅基地所有者予以收回的制度。

農村宅基地買賣時應當依照規定進行審查、批准,完成權利主體的變更登記。對於買賣宅基地的對象也有要求,購買人必須是本村村民或與村民有直系親屬等身份或其他規定的身份。條件不符合的人員,將戶口遷入本村後才可以交易。

那麼,農村的宅基地在什麼情況下會被收回呢?

1、擅自改變宅基地的性質。農村的宅基地,村民可以無償用來建房居住,但在宅基地上建廠房等改變使用性質時會被收回。

2丶宅基地買賣時買方不符合條件。現在有不少城裡人到農村購買宅基地,這是不合法的,這種情況下宅基地會被收回。

3、長期不用或者坍塌兩年後未建的。在農村有宅基地但是很長時間沒有建起房子,或者老宅子坍塌超過兩年沒有重新建房子的會被收回。

4、一戶一宅,超出的宅基地、無人繼承的宅基地會被收回。

題主巳經購買了的宅基地是什麼情形的,如果符合上面這幾項的其中一項,那麼很不幸,你購買的宅基地將會被收回的。


葉公來幫忙


首先,宅基地是不允許買賣的,只能流轉。而根據描述來看,您說的應該是宅基地使用權的流轉。

根據描述來看有兩種情況:

1、如果你是農村戶口,宅基地也是在本村之間流轉的,並且在沒有違反“一戶多宅”的情況下一般是不會被收回的。

2、如果你是城市戶口,在農村流轉宅基地的話,是很有可能會被收回的,因為農村宅基地是歸農民集體所有。

而且在2018年土地確權後,隨著土地使用的規範化集約化,在這幾種情況下農村的宅基地也是有可能會被回收的!

一、當宅基地的使用者出現自然消亡:整戶已經沒有宅基地繼承者的將會被收回。

二、宅基地實際已經荒廢的或者宅基地使用者舉家遷入城鎮,並在城鎮已經買房落戶的,宅基地將會被收回。

三、屬於一戶多宅的:近些年,在申請審批宅基地建設住宅的過程中,出現少批多佔,一戶多宅等遠遠超出應有宅基地份額的,超出多佔部分是要被收回的。

四、擅自改變宅基地用途、通過非法交易的手段轉讓給他人,利用宅基地進行隱形交易等等,宅基地將被收回。

五、沒有經過村集體或者政府批准擅自佔用宅基地和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宅基地的,宅基地是要被收回的。

另外除了以上幾種情況外,當宅基地處於政府規劃用地範圍內時,宅基地也會被收回

,不過在這種情況下收回的宅基地,將會通過其他的方式進行補償。


農媒人


本人還是這麼認為,全國的土地確權發證工作即將結束了,有證就會得到合法保護,無證哪來的法律保護呢?談論這些問題似乎已經過了時效了。總不可能重新審核發證吧?之前的政策還算不算有效了呢?法律是按權屬證書辦事的,沒有證書的,法院也只可判退還損失了。但法院是要收費辦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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