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公告」丽江市“城市质量精神”有奖征集公告

城市质量精神是一个城市特色、质量理念和价值观的重要体现,也是引领一个城市发展的灵魂。为切实做好丽江市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丰富我市质量精神内涵,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推动市民积极参与创建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丽江市“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口号)。

一、征集要求

(一)主题:立意鲜明,突出丽江市城市特色和质量强市理念。

(二)内涵:立足质量,充分体现丽江市质量文化的内涵、传统、理念、特色以及未来城市的发展方向;服务民生,展示人人关心质量、人人参与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质量氛围。

(三)格式:“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要求高度凝练、言简意赅、寓意丰富、易懂易记。数字控制在12字以内,便于对外宣传,同时需提交“城市质量精神”文字解释说明,字数不超过200字。

(四)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所有权,否则后果自负;稿件一经录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丽江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8月20日。

(一)投稿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

(二)投稿数量不限,所有应征稿件注明“丽江市城市质量精神口号征集活动”字样,并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络方式。所有提交的作品无论采用与否,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四、评审方式

征稿结束后,由丽江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入围方案5个;入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奖励办法

在征集到的作品中评选出入围作品5件,录用作品1件。奖励标准:入围作品奖励1000元/件,录用作品奖励5000元。获奖名单将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获奖者将由主办方电话通知领奖。

六、投搞地址

邮寄地址:丽江市古城区太和路112号

单位名称:丽江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邮编:67410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潘黄坤

电话:0888-5148680、13988815722

七、丽江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拥有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丽江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

「丽江公告」丽江市“城市质量精神”有奖征集公告

丽江市广播电视台 出品

总监制/段成坤 终审/闵文新 杨国钧 和红军

监制/余金山 和晓莉 赵宏川

主编/雷凤娇 副主编/林彤 杨泽燊

运营/王晨 和丽飞 李群英 付学琴 杨靖

热线电话/08885112277 微信/lijiangtv

法律顾问/滇西北律师事务所 和桥毅(15108880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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