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一中學生舉報暑期補課達40天 學校稱分期補課合規

中國江西網訊 記者鄭周贇報道:7月21日,九江市瑞昌一中高三學生王健(化名)向中國江西網投訴稱:學校暑期違規補課,時間長達40天,並且每人收費650元。為此,記者進行了採訪。

反映:學生投訴暑期補課長達40天

7月21日,中國江西網記者接到自稱來自瑞昌一中高三學生王健的投訴電話,“學校從7月3日開始補課,至7月27日結束;然後要求我們8月17日或19日返校,直至開學。每人收費650元。”

“補40天實在是太長了,許多同學都感覺有點累,不想再補。”據王健介紹,“學校每天6點40分開始早讀,直到晚上10點半。除去三餐及午休,每天上課時間還是比較長的。”

記者經計算發現,從7月3日至7月27日,共25天;從8月17日至8月31日,共15天,兩段補課時長加起來共40天。

“我之前看到你們的報道,說高三學生暑期補課時間不能超過20天,可我們都40天了,明顯超過了規定時限。”王健告訴記者,瑞昌一中高三年級共設有32個班,每班大概60人,約1920名學生都在學校補課。

學校:分期補課不算違反規定

對此,7月21日,記者聯繫上瑞昌一中,“高一、高二學生按規定是不能補的,但高三學生可以補。”一名男老師告訴記者,“高三學生這個月補課到27日下午,然後8月份再臨時通知,從8月中旬或19日開始補,有可能補半個月,又或者是開學前10天。”

針對“暑期補課時間不能超過20天”的說法,該老師表示,“學校這個補課是分期補的,各分一半,規定是說不能連續補課超過20天。”

記者問如果學生本人不想補怎麼辦?能不能不補?該老師回答,“如果不補課,學生就跟不上全體進度啊。”

而面對補課收費、能否退費等問題,上述老師則稱,“這個具體要問班主任。”

官方:高三補課總時長不能超假期三分之一

7月21日,記者就此事採訪了江西省教育廳相關工作人員,“暑期補課對於即將進入高三年級的學生沒有做硬性規定,可適當安排補課,但補課總時長不能超過假期的三分之一,也就是20天左右,而且學校不能收取費用。”

記者瞭解到,7月9日,江西省教育廳發佈《關於嚴禁中小學校暑期違規補課的緊急通知》,對違規補課行為實行“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

《通知》規定,全省中小學校(含民辦中小學)一律不得在暑期組織學生集體補課或上新課(在堅持自願和不收費的前提下,對即將進入高三年級的學生可根據教學需要在暑期適當安排補課,補課時間不超過假期的三分之一,惡劣天氣特別是炎熱時不得組織學生補課)。

那麼,對於發生違規補課行為的學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將會作何處置呢?“根據情節輕重,取消當地教育局、違規學校和違規校長當年的各類省級評優評先資格,在當年省委省政府對市縣高質量發展考核評價中倒扣分;在分配省級教育項目資金時相應扣減違規所在地管理因素分值,對違規學校不予安排下一年度省級教育專項資金;對學校校長給予相應行政處分,影響惡劣的,建議當地免去校長職務;省級重點中學在當年評估中不能評為優秀和合格等級,影響惡劣的實行摘牌;省級中小學師德師風示範校實行摘牌,對當地教育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進行約談並在省教育廳備案。”該工作人員介紹。

此外,對於發生違規補課行為的教師,還將取消其當年的各類評優評先資格,年度師德考核定為不合格等級,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教育行政部門在教師資格定期註冊中不予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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