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衣相》相理窺探②

三、盈足與蓄通原則

相的盈足與蓄通,指動態的精神而言,即論人內在的精神成敗的原則。它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盈足要求,一是蓄通要求。

盈足指精神飽滿,充實,而不能幹竭虛虧、不足。一個人如果讓人感到精神充沛,充滿活力,氣色清澈明潤,或威嚴逼人,或神采耀人,即使形貌不佳,也讓人覺得高貴不凡。此等即是上相。如果讓人感到精神不振,薄弱無力,色澤慘淡昏喑,或愚頑濁惡,或狹狎浮泛,即使形貌很好,也讓人覺得低賤庸俗,此等相,即是下相。

蓄通,指精神足而隱藏不露,既不妄發,又發之有度,而且一旦有發叫通暢靈活。不能神露、神散,屢屢妄發,卻流散無節,或者神昏神弱,欲發不能,發之不變通。一個人如果讓人感覺到精神通暢有度,靈活清澈,精神勃勃,色澤明潤,意氣風發。或含藏不露,動之有節,氣度非凡,既使形貌不佳,也讓人感到輕盈、敏捷或厚實穩重,可敬可佩。如形容某人目光炯炯有神,眼晴點漆般明亮清澈,即是暢通無滯。形容某人眼晴深不可測,目光隱隱閃爍,即為藏蓄不露。如果讓人感到精神毫無管制,神散光露,無聚無主。或者沒有變通,有睛無神,即使形貌可佳也讓人感到下賤鄙陋,輕浮虛榮或愚蠢昏濁,難成大事業。

《麻衣相。異神賦》“紅黃滿面,發財,家自安康"。“神短無光,早赴幽冥之客”。大凡觀人之相,須看“神氣主榮枯”。《唐舉相神氣》“氣似油兮神似燈,油若竭兮燈焰熄"。謝靈運說“夭壽之人,神高睫,泛而不救”《相理衡真》“神清瀟酒,高賢可推,相貌混雜,俗士何疑。神氣勃勃,定是稱心發越之人,和神藹藹,必享豐厚積福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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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秩序與構勢原則

相的秩序與構勢是兼靜態的五官面相與動態的精神氣色兩方面而言的,即考察面部五官組識整體構置與固有功能氣勢色澤的原則。它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秩序​​​要求,二是構勢要求。

秩序指五官骨肉的整體佈局和每個器官和骨肉組識的位置,合理結構,有秩有序。不宜相侵相犯,不宜過凸過凹。不宜擁擠偏斜,不宜散亂無收。既不宜偏上,也不宜偏下。五官、六府、三停,儘管大小平衡,左右對稱,如果整個佈局和位置或偏左或偏右,或偏上或偏下。或擠到一塊,或過於分散,或傾斜,或偏曲,或凸而無收無主,或凹而無放無主。或眉停眼,顴停天,四嶽犯中嶽,五官犯六府,或者亂紋衝破,痣痕克逆,都不是上相。《麻衣相》認為,偏斜者為人偏斜,擁擠者為人拘束,散亂者作事無主,凸突者作事怪戾等。

構勢,指面部五官骨肉中各個器官組識飽滿圓隆,顯得結實而有氣勢,功能得以充分發揮。功能的充分發揮以面部總體構置的完整合理與部位本身的有成為依據,而各個部位的有成,又以有氣勢,其功能的充分發揚為標誌。如果各個部位器官在面部總體佈局結楊合理,有秩有序的基礎上長得很理想,神氣盈面,色澤明潤,諸如鼻子豐隆聳直,嘴巴紅潤方正,有稜有角,兩耳色鮮高舉,有輪有廓。五嶽、三停平等,豐隆不陷相互朝拱……就為有氣勢,表示功能得到充分發揮。此種現象意味著面部各個組識成分,構勢極佳,因而顯示出通達幸運,必為富貴之命。反之,秩序不合理,鼻凹額尖,耳大鼻小,五嶽不朝,眉眼相挨,耳斜嘴歪等等,就為無勢,構勢不佳。因而顯示出窮滯不幸,必為貧賤天禍之格。

具體組識部位的氣勢不能太強、太大,否則為本勢,也不能太弱太小,否則為無勢。

《麻衣相》“半生富貴勞碌只是為下停長",“鼻樑高危,兄弟贏微","鼻樑弱低非貧即夭",“印堂太窄子晚妻遲",“目長輔採榮登天府之人",“黑如點漆聰明文章"等。印堂太窄下停長,均表示構置不合理,破壞面部整體的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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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和與適度原則

相的中和與適度,側重於人的姿容情態,即考察人之行為舉止原則,也滲透了“中庸之道"的觀念。

一個人在行為、舉止、情態方面,不論性格有何差異,要做到符合中國人的中和適度原則,既不能不及也不能過之,動之有節,靜之安泰,處事接物和合寬客,語言情態禮貌適中……凡具這種特點之人,即為上相。反之,則為下相。

《神異賦》“行走不平,好外心而心中最惡",“冷笑無情,作事機深內重”,“猴食鼠食,鄙各而奸媒到底"。“語言多泛,為人心事難明",“視瞻不正必定姦淫”。這些都是不合中正與適度,故而為不言自然之道,為下相。而如下“容貌溫和,作事襟懷酒落”,“視噡平正為人剛直心平","遭窘處顏貌溫和,早窮晚發"等,則是符合中正與適度的原則。

另外,中和與適度原則,也指人的形貌而言,即指形體外貌各個組織器官,如五官顴、頦、額、四肢、軀體等。適度既表示充分的合人體生理結構規律,也表示著充分的合自然規律性,因此必為上佳之相。相反,則為不佳之相。如金形人若體方而正,骨堅而內實,色白氣剛,則合金形正局,為適度。若侷促而歌側,骨少肉多,則為缺破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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