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稅徵收的三大基本原則

房地產稅徵收的三大基本原則

房地產稅

2018年要說全國人民談論最多,最關心的莫過於這幾個“房地產市場、”“房地產稅”、“房價”、總之話題最多的就是“房產”二字。因為在中國人心目中“房產”二字代表了很多很多……

今天就來談談大家都關心得“房地產稅”,“房地產稅”頻頻被各部位提及,截止目前,至始至終還沒有一個很明確的定論。

就在昨日,財政部長肖捷在人民日報撰文中聲稱: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的三大基本原則,將推進房地產稅的立法和實施。對工商業房地產和個人住房按照評估值徵收“房地產稅”,並將適當降低建設以及交易各各環節稅費負擔,並且逐步建立系統的現代“房地產稅”等制度。

關於“房地產稅”的最新消息。

房地產稅徵收原則確立

財政部長肖捷在人民日報撰文中,首次明確了“房地產稅”將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的三大原則,推進“房地產稅”的立法和實施。

一、首先立法先行

在“房地產稅”稅收法定的大原則下,任何新的稅種必須先立法後才能徵收。因此,“立法先行”已經是社會普遍共識的。

這裡的“充分授權,必須是充分給地方政府授權,讓地方政府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決定具體的可行性實施方案。”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員楊志勇這樣說。國家行政學院教授馮俏彬也持相同觀點:“全國各地房地產情況的差異很大,因此各各地方政府對當地房地產的具體情況更熟悉,我們必須給地方政府充分授權,讓他們在授權範圍內選擇具體“房地產稅”的徵收對象、適用稅率、開徵時間,這樣才便於“房地產稅”的平穩落地。”

財政部長肖捷表示在中央統一立法和稅種開徵權的前提下,可以根據稅種特點,通過立法充分授權,適當擴大地方稅收管理權限,地方稅收管理權限主要集中在省級。

三、實施階段----分步推進

這裡的“分步推進原則意味著“房地產稅”的徵收,很可能採取先城市後鄉鎮、先市民後農民、先企業後個人策略逐步實施。”中國稅務學會學術研究委員會副秘書長焦瑞進這樣認為。


分享到:


相關文章: